首页 理论教育 国际纺织品服装贸易规则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应用

国际纺织品服装贸易规则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应用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纺织品服装贸易在世界货物贸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纺织品与服装协议》是乌拉圭回合一揽子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其他WTO协议截然不同,它只是阶段性适用,并不作为一套长期使用的国际纺织品服装贸易规则。其核心目标是在规定的10年时间内,将长期背离正常国际贸易规则的纺织品服装贸易,重新纳入到由GATT规则管辖的轨道。因而,使国际纺织品服装贸易在WTO多边贸易体制下更加有序地发展,使各国的进出口贸易利益得到保障。

国际纺织品服装贸易规则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应用

纺织服装贸易在世界货物贸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长期以来,美国等发达国家对逐渐衰退的本国纺织服装产业实行保护主义政策,在美国的压力和推动下,从1961年开始就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GATT)体制下先后达成了短期和长期的《国际棉纺织品贸易协议》,1974年又扩大到《多种纤维协定》(以下简称MFA),MFA一直实行到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为止。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纺织品服装贸易均是在上述多边协议规则框架内进行。

1986年9月发动的乌拉圭回合把纺织品服装列为15个谈判议题之一,确定了纺织品服装贸易回到GATT规则的谈判目标。《纺织品与服装协议》(以下简称《ATC协议》)是乌拉圭回合一揽子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其他WTO协议截然不同,它只是阶段性适用,并不作为一套长期使用的国际纺织品服装贸易规则。《ATC协议》的有效期自1995年1月1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共10年期限,不得延长。其核心目标是在规定的10年时间内,将长期背离正常国际贸易规则的纺织品服装贸易,重新纳入到由GATT规则管辖的轨道。(www.xing528.com)

在WTO多边贸易体制法律框架下,除了《ATC协议》外还有一系列与纺织品服装贸易相关的协议,例如《原产地规则协议》《反倾销协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保障措施协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因而,使国际纺织品服装贸易在WTO多边贸易体制下更加有序地发展,使各国的进出口贸易利益得到保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