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32 年中华民国政府颁布了《商品检验法》,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有了一定的发展。1984 年,国务院重新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条例》;1989 年2 月21 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1992 年10 月,国务院批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它们是现今最重要的关于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原则性法律文件。
商品检验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发展而逐渐形成的一门应用技术学科。但商品检验正式成为一门科学,正式成立商品检验机构,则是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我国的对外贸易活动有悠久的历史,但是,现代化的贸易方式直至19 世纪才逐渐发展起来,首先,在我国沿海开放口岸和城市出现了从事国际贸易活动的洋行、轮船公司、银行等专门机构,一些专门检验机构也陆续产生。
1901 年上海成立了棉花检验所,专门检验我国出口的棉花,以后天津、宁波相继成立棉花检验机构,上海成立出口肉类检查所、万国生丝检验所等。1928 年当时的中华民国工商部颁布了《商品出口检验暂行规则》。1929 年成立了上海、汉口、广州、青岛、天津五个商品检验局,自此,我国开始有了国家设置的检验机构。(www.xing528.com)
1932 年中华民国政府颁布了《商品检验法》,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有了一定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1949 年10 月成立中央贸易部,全国商检工作归其统一领导。1952 年,贸易部分为商业部和对外贸易部,在外贸部内设立商品检验总局统一领导管理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1984 年,国务院重新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条例》;1989 年2 月21 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1992 年10 月,国务院批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它们是现今最重要的关于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原则性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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