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明确脱贫攻坚目标后,地方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两种错误倾向:一是急躁,表现为急功近利,对脱贫目标层层加码;不考虑稳定脱贫,单纯计算当年收入,把贫困人口“算”出去;不研究帮助贫困人口增加收入的措施,“低保兜底、一兜了之”。二是拖延,表现为思想上不够重视,工作上消极被动,导致贫困群众满意度低。脱贫攻坚有既定的时间节点,既要防止“急躁症”,也要防止“拖延症”,引导地方有节奏、有步骤、高质量推进。
★脱贫故事
履职不力、虚报数据,终受严肃处理
脱贫攻坚战能否顺利收官,关键看精神与物质能否实现双脱贫,只在物质基础上摆脱贫困,或者只在精神上摆脱贫困,都不是完整的脱贫,都属于“形式脱贫”。想要避免形式脱贫,需要广大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让脱贫成效实实在在、经得起各方审核。
2019年7月,贵州省黔东南州纪委监委收到线索,反映岑巩县副县长、生态移民局局长陈某在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为了核实线索,州纪委监委立即展开初步调查,经查,陈某在主管推进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工作时,履职不力、弄虚作假。
按照贵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2018年岑巩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数为1324户5293人,规划用于安置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共1324套。然而,截至2019年7月,岑巩县仅有584套安置房达到入住条件,与任务数相差740套,工程建设进度缓慢,与“6月底前全面搬迁入住”的要求相距甚远。
在接受调查期间,陈某就该项目推进不力的主要原因进行了检讨:思想认识不够,对易地搬迁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未能履行督导责任,发现工程建设滞后也未及时寻找办法解决问题。
项目进度、搬迁入住数据,多次弄虚作假
除易地搬迁项目推进不力以外,陈某还存在数据上报不实的问题。(www.xing528.com)
州纪委监委调查组在调查中发现,2019年1月20日岑巩县填报的“完成住房套数”数据为90.61%,然而,1月24日黔东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在现场督查中,发现岑巩县住房主体建设完成率仅为81.9%。
2019年5月10日,岑巩县上报1324套住房主体完全完工,但5月15日指挥部发现,岑巩县还有4栋共计216套住房刚进入一层主体施工,配套的水电等基础设施尚未进场——督查结果与报送的100%完成量差距极大。
发现上述情况后,州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先后三次下达督办通知,要求该县在当年6月底全面完成搬迁入住目标。但这些并未引起陈某的重视,相反,在同年6月27日,陈某在明知数据差异的情况下,依然坚持向县委、县政府虚报数据已全部完成——实际上,截至2019年7月26日,岑巩县仅有584套住房达到入住条件,实际搬迁户仅达成24.24%、搬迁人数仅达成26.17%。
陈某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与工作不实,虚报数据,其本人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与直接责任,因此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副县长、生态移民局局长职务。
党的十九大以来,贵州省黔东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脱贫攻坚中政治站位不高、弄虚作假、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476件,涉及492人。其中,对32起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在全州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了公开通报,其中就包括陈某履职不力、弄虚作假问题。
(案例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脱贫启示
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急躁和厌战情绪不时发生,有的还很严重,影响脱贫攻坚有效推进。有些干部患上了“急躁症”,脱贫攻坚的热情斗志,异化为急于求成的功利思想。有些干部则思想认识上出现了问题,患上了“拖延症”,工作起来慢半拍,说到底是不想为、不敢为、不愿为的懒政怠政思想在作祟。脱贫攻坚,从严从实是要领,必须把准“严”“实”二字关,坚持从严要求,促进真抓实干。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