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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从实,让脱贫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坚决完成这项对中华民族、对人类都具有重大意义的伟业,确保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这深刻表明了我们践行“扶真贫、真扶贫、脱贫真”的扶贫工作思路:将“从严从实”的工作作风贯彻于整个脱贫攻坚全过程,使扶贫工作、减贫过程和脱贫质量得到有效保证,让脱贫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为国家适时宣布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数据支撑,确保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从严从实,让脱贫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中国创造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按照世界银行标准,70年来中国累计减贫超过9亿人,占全球减贫总规模的70%以上,特别是精准扶贫方略实施以来,每年减贫人口超过1000万。取得如此显著减贫成就的重要原因是我们稳步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从严从实落实减贫任务的工作作风。正是严明的扶贫工作纪律、严格的脱贫目标责任、严实的精准脱贫要求、严密的贫困治理体系,为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提供了基本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3月6日召开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没有任何退路和弹性。要严把退出关,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坚决完成这项对中华民族、对人类都具有重大意义的伟业,确保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这深刻表明了我们践行“扶真贫、真扶贫、脱贫真”的扶贫工作思路:将“从严从实”的工作作风贯彻于整个脱贫攻坚全过程,使扶贫工作、减贫过程和脱贫质量得到有效保证,让脱贫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一、脱贫攻坚报告和督查制度

脱贫攻坚报告制度是监督扶贫成效的有效手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2016年10月出台实施《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设立脱贫攻坚报告制度,以保证党政部门落实扶贫责任体系,实现脱贫工作有效推进。从20世纪80年代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设立以来,中国各级政府均成立了本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区域扶贫开发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在精准扶贫时期,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定期报告脱贫攻坚政策落地、责任落实、工作推进情况,并负责收集、审核下一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本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告的工作,报告内容主要聚焦于建档立卡动态管理、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目标任务等。同时,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上一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的内容包括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和政策情况,脱贫攻坚年度工作计划和贫困退出进展情况,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情况等。此外,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书面报告脱贫攻坚任务执行情况,作为主要领导年度述职述责的重要内容。

另一方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定期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针对扶贫领域工作职责履行不力、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从严督促整改,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实效。督查重点内容包括:围绕扶贫工作履职情况,主要督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扶贫部门、帮扶责任人是否正常履行扶贫脱贫职责,是否真正履行扶贫干部的责任和践行扶贫干部的使命等;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主要督查各级政府落实脱贫攻坚部署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不落实、假落实、慢落实等情况,是否存在推动脱贫攻坚重点任务时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等。通过自上而下实施的常态化督查检查机制,能够对掌握的脱贫攻坚进展情况、发现的扶贫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督促整改,有效杜绝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的现象,使各项扶贫工作和脱贫规划得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2020年是中国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最后一年,为保证如期、全面实现中华民族千百年的小康夙愿,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挂牌督战制度和脱贫攻坚普查制度,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为解决贫困问题而开展的挂牌督战和专项普查。

挂牌督战制度是为尚未实现脱贫目标的贫困县、贫困村量身定做的措施体系。2020年1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挂牌督战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于2020年还未脱贫的52个贫困县和1113个贫困村制定了挂牌督战作战方案,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等要求,重点督战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情况;贫困家庭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情况,公益岗位新增就业情况,无劳动能力家庭兜底保障情况等;易地扶贫搬迁入住和后续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和帮扶情况;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2019年扶贫成效考核以及各地“大排查”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开展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的通知》,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国家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对各地脱贫攻坚成效进行全面检验。为国家适时宣布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数据支撑,确保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开展脱贫攻坚普查,是确保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最后一道检验环节。

二、对照责任书,考核工作成效

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要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为此,中西部22个省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中央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这是新时期唯一一项由党政一把手向中央立军令状的工作。

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进行全面部署,强化扶贫工作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估。一方面,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扶贫工作责任机制,省市县乡各级政府依次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形成倒逼机制和党政领导负责制,层层压实脱贫责任,构建了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从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等环节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另一方面,实施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工作成效考核机制,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从2016年到2020年,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每年对中西部22个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进行考核,对照责任书、对标减贫计划,对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的省份,给予一定奖励,反之,进行约谈整改。通过对省级党委和政府年度减贫责任和计划进行考核,力求全方位展示扶贫脱贫成效、压实工作责任。

三、确保脱贫质量,防止“被脱贫”“假脱贫”

精准扶贫方略实施以来,中国每年实现减贫人口超过1000万,这些数据是否客观可信、减贫成效是否扎实可靠、脱贫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这些问题一直是民众和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为保障脱贫攻坚的成效和质量,2016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对扶贫工作的针对性、脱贫质量的有效性进行指导,有效杜绝了“被脱贫”“假脱贫”现象。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机制,在适应精准脱贫形势变化的基础上,对脱贫考核评估机制进行两方面补充完善。一是实施多元化立体化的考核评估方式,通过设计不同区域扶贫部门人员的交叉考核、学术科研机构客观公正的第三方评估、社会舆论的媒体暗访等方式,对扶贫工作的有效性、脱贫质量的真实性进行多样化全方位测度,杜绝“虚假脱贫”。二是以多维贫困视角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有效弥补了单一收入维度的脱贫测度标准,在考量贫困群体收入水平基础上,统筹测度贫困人口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条件、产业发展、就业扶持等多维度条件改善,并将群众认可度作为减贫成效考核评估重要内容,将客观数据与主观感受统一纳入考核评估内容,形成科学合理的减贫考核评估指标体系,避免“数字脱贫”。

2019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各地对已脱贫的9300多万人口开展了全面排查,查找漏洞缺项,对存在返贫风险的近200万人和存在致贫风险的近300万人实施针对性预防措施,及时将返贫和致贫人口纳入帮扶范围。为了提升脱贫质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2020年3月颁布《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把防止返贫摆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www.xing528.com)

四、严防运动式脱贫,不搞“一阵风”

减少和消除贫困是一场常抓不懈的持久战,而不是运动战。扶贫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如何在脱贫攻坚过程中避免运动式脱贫、突击式脱贫是精准脱贫阶段各级政府部门落实扶贫责任的重要内容。2016年4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脱贫攻坚期内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的通知》,一方面,通过建立贫困县扶贫工作稳定机制形成示范效应,即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做到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道路上,部分贫困县领导干部可能为提高扶贫工作成效、追求个人政治前途,不排除使用运动式脱贫手段,搞突击脱贫。为此,党中央在实施精准扶贫方略之后,专门强调要保持贫困县党委政府一把手的稳定,让贫困县党政领导干部沉下心,真正把脱贫攻坚作为统揽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工作来抓。另一方面,通过建立扶贫开发的奖惩机制形成脱贫攻坚激励效应,通过对地方政府扶贫工作的综合衡量和考核,对扶贫开发责任落实和效果较好的省份领导进行资金奖励,对扶贫开发责任落实不力和效果较差的省份领导进行约谈督促,形成你追我赶的工作奋进格局。

五、一手防急躁,一手防拖延

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克服急功近利和麻痹松懈心态。精准脱贫工作有其客观规律性,有些贫困县党政领导干部为追求政绩而急躁冒进,也有些贫困县党政领导干部贪恋附着在贫困县上的各种政策红利而对扶贫工作进行拖延,这些行为都不利于扶贫工作的开展。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对“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和设计,这凸显出中国政府稳步推进精准脱贫工作的决心。

根据《“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国的精准脱贫工作有既定的时间节点,既防“急躁症”又防“拖延症”,引导地方有节奏、有步骤、高质量推进扶贫工作。一方面,针对一些地方部署扶贫工作仅注重短期效应,对扶贫工作、脱贫成效的可持续性研究重视不够等问题,党中央及时出台贫困动态调整、脱贫后续帮扶等工作机制,要求各级政府主动施行贫困户动态管理,如果出现返贫现象,马上重新纳入帮扶范围之内。另一方面,科学制定脱贫线路图,明确贫困地区脱贫摘帽后要留出缓冲期,维持扶贫政策措施的延续性,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六、科学制定脱贫摘帽时间表,防止层层加码

在脱贫攻坚过程中,一些渴望政绩的官员希望人们能尽快脱贫,而一些村民却希望能继续被认定为贫困人口,这样他们就能继续从政府拿到补贴。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博弈关系,这就需要制定科学的脱贫摘帽时间表。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集中力量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举措,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加强精准脱贫攻坚行动支撑保障,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这为中国的脱贫攻坚战指明了计划进程,为贫困群体和贫困地区实现分批有序高质量脱贫提供了政策依据,有效防止了各级政府对扶贫脱贫工作层层加码现象。

各级政府严格分解脱贫攻坚任务,一方面,增加脱贫摘帽计划的可预见性,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遵循有序脱贫的工作思路,根据扶贫工作进度、减贫任务完成情况等,制订了符合地区扶贫工作实际的脱贫摘帽计划。另一方面,科学设定脱贫标准和质量,把脱贫质量摆在扶贫工作最突出的位置,按照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严格把控,确保实现高质量脱贫。既有效解决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利益博弈,又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客观发展规律有序进行。

七、向扶贫中的腐败行为宣战

脱贫攻坚作为新中国70年历史上的一场硬仗,没有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就难以达到预期目标。作风问题,关乎脱贫攻坚成败,影响着全面小康的成色,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也成为实现全面小康征程中的重要内容。只有把全面从严从实要求贯穿于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对作风不实问题、腐败问题实行“零容忍”,才能确保扶贫工作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为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把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在全国范围开展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举报追查制度,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一经举报,追查到底;建立查实曝光制度,对查实的扶贫领域案件,坚决予以曝光;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对涉贫作风问题频发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将作风建设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取得良好成效。例如扶贫领域违规使用挪用资金比例从2013年的15.7%下降到2019年的1%以下。

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是贯彻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专项巡视是对被巡视党组织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的再监督,突出“专”的特点,聚焦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发散,紧紧围绕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党委(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等四个方面开展。深入查找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中存在的政治偏差,精准开展“专项检查”,找出病根、分析病因、开出药方,发挥巡视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

到2020年,千百年来困扰中华民族的绝对贫困问题即将历史性地画上句号,这将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伟大创举!在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进程中,我们严格压实责任,不断提高脱贫攻坚的质量和成效,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保障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张琦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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