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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社会力量,共赢人民战争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2000年之前,中国的社会力量相对比较薄弱,企业主要关注的还是赢利情况,社会组织大多缺乏活力。同时,国际机构将各种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的政策机制引入中国。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在该决定中,提出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推进脱贫攻坚。该通知明确将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作为此次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主力军。

团结社会力量,共赢人民战争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首个支持社会参与扶贫的政策是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该通知鼓励到贫困地区兴办开发性龙头企业,并从税收上给予减免5年的优惠。通过对30多年的社会参与扶贫政策进行梳理,可以发现社会参与扶贫政策的变化背后有两个影响因子:第一,社会力量构成情况和参与扶贫的意愿;第二,扶贫对于社会力量的需求情况。

在2000年之前,中国的社会力量相对比较薄弱,企业主要关注的还是赢利情况,社会组织大多缺乏活力。这一时期,政府主导的扶贫机制刚刚搭建,对于社会力量的参与并没有太多的硬性需求。在2000—2010年这一时期,企业和社会组织都在发展,数量上不断增加。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国际上通行的企业社会责任被引入中国,企业开始将扶贫作为履行其社会责任的重要领域。同时,国际机构将各种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的政策机制引入中国。在这一阶段,中国的扶贫系统开始将企业社会责任、政府购买服务以及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机制引入扶贫机制。在2010年之后,中国的扶贫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个阶段需要社会力量更多参与精准扶贫。

一、社会资源参与扶贫开发

中国当前动员参与扶贫的社会资源主体包括:非扶贫专门机构的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民众。

2015年9月,国家多个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按照“同一类单位定点扶贫任务相对均衡、分类考核”的总体原则,对定点扶贫结对关系进行了局部调整。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在该决定中,提出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推进脱贫攻坚。

2016年1月,全国工商联、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出台《关于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的实施意见》,以民营企业为帮扶方,以建档立卡贫困村为帮扶对象,以签约结对、村企共建为主要形式,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动员全国一万家以上民营企业参与,帮助一万个以上贫困村加快脱贫进程。在该实施意见中,对帮扶方式进行了界定: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扶贫。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在该指导意见中,对原有的结对关系进行适当调整,实现对民族自治州和西部贫困程度深的市州全覆盖,落实北京市、天津市与河北省扶贫协作任务。

2017年11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在该通知中,首次将参与脱贫攻坚确定为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动员社会组织帮助贫困人口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促进社会资源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汇聚。同时,在该政策中,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重点领域给予界定: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志愿扶贫等。该通知明确将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作为此次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主力军。

从出台的各项扶贫政策来看,政府非常重视动员社会参与扶贫。社会资源参与扶贫已经成为中国政府主导型的扶贫工作的一个重要补充。政府动员社会参与扶贫机制越来越规范,对不同主体参与扶贫的方式、领域和途径都有较为明确的规定。

从政策创新来看,以定点帮扶和东西协作扶贫为主的非扶贫专门机构的政府部门的扶贫已经开展了20多年,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运行机制,并且这部分扶贫资源仍然是以政府公共资源为主,无论是制度还是管理都有比较成熟的政策规定和规范文件,因此这部分的社会参与扶贫更多是延续过去的做法,扩大扶贫投入的规模和增加扶贫投入的渠道和方式等。政府目前尤其重视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扶贫中,相关规范性政策文件都对这些主体参与扶贫有更为明确的规定。

从总体上来看,非专职扶贫政府部门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加强了贫困地区同中央以及省级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同时有助于政府部门更深入全面了解中国的发展情况,对其专职工作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被扶持的贫困地区而言,通过政府部门的扶持,可以获得大量计划外的扶贫资源,同扶持部门在人才、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的交流,极大地拓展了他们的社会资源,加强了贫困地区的组织能力建设。中国东西扶贫协作也由刚起步时东部单向帮扶西部,拓展为在对口帮扶框架下东西部双向互动、共同发展、实现共赢;由最初主要是地方政府间的援助行为拓展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共同参与,再发展到包括各类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爱心人士在内的社会各界多形式、宽领域的广泛参与。

二、不同类型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主要特征

中央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主要特征有以下方面。第一,将精准扶贫行动提升到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层面,在企业层面建立相关管理架构,落实精准扶贫任务。第二,以定点扶贫为主,根据中央部署,央企共承担了246个贫困重点县的帮扶任务。第三,参与精准扶贫投入力度大,充分发挥央企各自的行业优势。(www.xing528.com)

中央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产业帮扶。央企会根据当地贫困村的产业优势,通过动员央企的人才、技术、市场渠道等,建成规模化的产业项目。二是为贫困地区提供就业岗位。央企通过在贫困地区建厂,吸纳当地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三是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支持地方公益事业和民生建设等援助帮扶活动。通过这样的援助帮扶活动,改善贫困村的基本面貌,增加福利供给。

民营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主要特征有以下方面。第一,聚焦精准,将有限企业帮扶资源最大限度投放到贫困农户。民营企业将扶贫资源聚焦贫困人口,提升他们脱贫致富的能力,为他们摆脱贫困提供机遇。第二,注重产业扶贫,民营企业实现利润增长的同时,帮助贫困农户持续增收。国家在鼓励企业参与扶贫的政策中,一方面加大企业获得扶贫优惠政策的幅度,另一方面在帮助贫困农户增收方面也提出了相应要求。第三,多方位参与精准扶贫。既有像恒大阿里巴巴这样的大型企业,也有植根于基层的微型民营企业。不同规模的民营企业发挥各自的产业优势和资金优势,与贫困地区的产业基础和贫困需求进行有效对接。第四,联合各方优势,形成扶贫合力。湖北黄冈探索实施的“政府+企业+银行+保险+贫困户”的“五位一体”模式作出了很好的示范。第五,注重创新,提升扶贫效果。民营企业通过自身的品牌优势,嫁接贫困村庄的优质农产品,形成高附加值收益,并通过制度设计,确保农户获得较大比例的收益。

民营企业对于贫困村的支持主要有四种模式。一是围绕一个县(乡、村)开展综合性扶贫,比如恒大集团结对帮扶毕节市大方县。二是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产业扶贫,企业直接对接市场,组织、带动贫困户永续发展。这个模式目前有三种类型:“政府+金融机构+公司+贫困户”“大公司+基地(合作社)+贫困户”“小公司(能人)+合作社+贫困户”。三是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劳动力提供适合的就业岗位。四是拿出企业部分利润,在公共服务和公益方面提供支持,比如泛海集团发起的一系列教育扶贫行动。

三、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的形式和方法

社会组织在与政府的减贫合作中积累了大量经验,其参与扶贫的形式和方法也呈现出多元化特点。

第一,大型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品牌项目。具有官方背景的社会组织在政府有意识的推动下,在全国开展了很多大型公益性扶贫项目,这些项目有的一直延续到今日,拥有很高的知名度。如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起的“希望工程”项目、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等发起的“幸福工程”项目,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发起的“光彩事业”“母亲水窖”“母亲健康快车”“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春蕾计划”等。

第二,社会组织直接参与贫困地区村庄发展建设。社会组织开展综合扶贫开发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全国性的大型社会组织进行外部干预,实施乡村参与式发展规划,开展乡村建设,如中国扶贫基金会开展的“美丽乡村计划”;另一种方式以活跃地方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综合性治理为主,强调的是发展和培育农民自身的社会组织,如山西省永济市蒲韩镇农业协会开展的综合性乡村社区治理模式。

第三,社会组织作为资源整合平台开展贫困村庄综合治理行动。社会组织作为资源整合平台,一方面链接社会资源、政府扶贫资金用于贫困村庄的贫困治理,另一方面在缺乏自治能力的村庄实施长期脱贫规划,如小云助贫中心在云南省勐腊县河边村开展的工作。

第四,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扶贫,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教育扶贫是当前国家和社会组织扶贫的重点内容。社会组织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针对贫困地区开发适应性强的教育扶贫模式,如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开展的“慧育中国”“山村幼儿园计划”“阳光校餐”项目。

第五,医疗救助与健康扶贫。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开展了大量旨在解决贫困农户医疗救助、提高农户身体素质水平的健康扶贫项目,如浙江传化基金会开展的“传化安心卫生室”项目。

(李小云 中国农业大学文科资深讲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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