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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一体化的界定与发展形成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区域一体化是用来描述在国家之间建立区域化、集团化的合作关系的最基本的理论概念。所以,区域一体化还包括其他区域之间的一体化。在这些基础上,一体化被定义为伙伴国家之间逐步加强经济合作联系、结合成为范围更大的区域经济实体的过程。而一些经济学家则将区域一体化定义为单独的经济整合为较大的经济的一种状态或过程。

区域一体化的界定与发展形成

区域一体化是用来描述在国家之间建立区域化、集团化的合作关系的最基本的理论概念。而事实上,区域的空间系统至少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国际区域、国家区域、国内区域、同一城市行政区内的城乡区域及不同城区。所以,区域一体化还包括其他区域之间的一体化。

早在20世纪50~60年代,经济学界就以欧洲国家的集团化发展实践为主要实证基础,提出了区域一体化的一般概念。该概念包括四个基本假设:①主权国家是国际一体化的主体;②国家一般都倾向于通过进行集团性的区域内部贸易来提高本国的经济福利水平,伙伴国家都看重以区内贸易利益为主的集团利益;③参与一体化的伙伴国家在国家体制和经济发展阶段水平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共同构成具有一定排他性的利益集团;④一体化是一个有明确顺序的阶段性发展过程。

在这些基础上,一体化被定义为伙伴国家之间逐步加强经济合作联系、结合成为范围更大的区域经济实体的过程。而一些经济学家则将区域一体化定义为单独的经济整合为较大的经济的一种状态或过程。(www.xing528.com)

显然,在上述概念诠释中,一体化被单纯地作为经济范畴来理解,一体化和经济一体化两个名称也被看做是基本可以相互替代的。另外,区域一体化主要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分别是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和经济联盟,并以此划分为五种类型: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联盟和货币联盟。但是,20世纪60年代冷战结束后,世界经济的区域化、集团化以空前的规模取得进展,国家之间建立合作关系的起点、途径和范围都发生了变化。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经济学界开始注意区分一体化和经济一体化两个概念,“区域一体化”不能再由“区域经济一体化”来简单替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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