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因素和关键因素评价法是由香港中文大学闵建蜀教授在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斯托鲍夫的等级尺度法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它又可以分为“闵氏多因素评估法”和“闵氏关键因素评估法”。
1.闵氏多因素评估法
闵氏多因素评估法将影响投资环境的因素分为11类,每一类因素又由一系列子因素构成,具体如表3-3所示。
表3-3 闵氏多因素评估法
(续)
(资料来源:王慧炯,等.中国投资环境[M].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出版社,1987.)
在具体评估该地区的投资环境时,首先应对各类因素的子因素作出综合评价;然后据此对该类因素作出优、良、中、可、差的判断;最后,在此基础上计算该国投资环境的总分数。其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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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P为投资环境总分数;Wi为第i类因素的权重;Ai、Bi、Ci、Di、Ei为第i类因素被评为优、良、中、可、差的百分比。
投资环境总分数的取值在1~5之间,越接近5,则说明投资环境越好;反之,越接近1,则说明投资环境越差。
2.闵氏关键因素评估法
闵氏关键因素评估法与闵氏多因素评估法不同,它从具体投资项目的投资动机出发,从影响投资环境的一般因素中,找出影响具体投资项目动机实现的关键因素,依据这些因素,对某区域或国家的投资环境作出评价。投资动机不同,所考虑的关键因素也各异。依照挑选出的关键因素,仍采用上述计算总分的方式来评估投资环境。
闵氏关键因素评估法把外商投资的动机划分为6种,每种投资动机又包含若干影响投资环境的关键因素。根据挑选出的关键因素,并采用前述的计算总分的方法来评价投资环境,具体如表3-4所示。
表3-4 投资动机及影响投资环境的关键因素
(资料来源:王慧炯,等.中国的投资环境[M].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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