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宏观调控的含义。农业宏观调控是一般意义上的宏观调控在农业部门和领域中的特殊表现,它是政府作为主体,着眼于经济运行的全局,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农业资源的配置从宏观层次上所进行的调节和控制,以促使农业经济总量均衡,结构优化,要素合理流动,保证农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2)农业宏观调控的相关理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宏观调控体现的是政府在农业方面的经济职能。经济学家对政府经济职能问题有不同的看法,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经济自由主义观点,主张最大限度地利用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完全由市场来调节经济活动。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必要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古典经济学的斯密、萨伊和新古典经济学的马歇尔等。二是政府干预经济观点,主张削弱市场作用的范围和力度,加强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主要代表人物为李斯特、凯恩斯等。这一观点认为,经济自由主义只要市场而无须政府干预的结论是建立在竞争充分、信息完全、交易成本为零等假设条件基础上的,而在现实生活中这些假设条件根本不存在,所以他们得出的结论是不科学的。三是“调和主义”观点,就是把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结合起来。以萨缪尔森为主要代表人物的“新古典综合派”把市场经济分为“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两个部分,“私有经济”部分主要依靠市场机制来调节,“公有经济”部分由政府进行干预,“公有”部分的作用可以改正“私有”部分的缺点,从而使市场经济正常运行。
综上所述,市场和政府都不是完美的,两者各有利弊。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是市场和政府共同作用的结果。对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的是市场,经济生活的大部分领域都应该交给市场机制来调节;政府的作用是对“市场失灵”或市场固有缺陷的纠正,其作用的范围应该是单纯依靠市场无法使其顺利运行的领域。至于政府应该起什么作用、起多大作用,也不存在固定模式,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在不同发展阶段其范围也不尽相同,要以经济运行的具体情况而定。(www.xing528.com)
(3)农业宏观调控的原因。
政府对农业进行宏观调控的根据在于农业自身的特性和市场失灵的不可避免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业的外部性。经济的外部性,是指某种经济活动能使他人得到附带的利益或使他人受到损害,而受益人或受害人无须付出相应的报酬或无法得到赔偿的现象。经济的外部性有正有负,涉及许多方面,农业的外部性也是如此。从农业对生态环境的外部性来看,正的外部性包括形成的农业景观、生物多样性保持、二氧化碳吸收、控制洪水等;负的外部性包括水土流失、水资源耗竭、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野生动物栖息地丧失、农业化学品污染等。因此,要通过宏观调控使农业正外部性得以充分发挥,负外部性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农业的公共产品性。经济学中的公共产品,是指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所谓非排他性,是指即使某一经济主体没有支付相应的费用,也无法将它排出对这一产品的消费之外;所谓非竞争性,是指它所具有的不会因某一主体的消费而减少其他主体对这一产品的消费量。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被称为纯公共产品,而只具备其中一个特性的产品则被称为准公共产品。农业的多功能所提供的许多非商品产出具有不同程度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即具有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部分特性。比如,农业基础设施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无法通过市场供应,而必须由政府提供。三是农业的弱质性。农业的弱质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和非农产业用地不断增加,地价不断上涨,土地用于非农产业的报酬远远高于农业,使农地流失不断增加。第二,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下,使得农业中的资金和较高素质的劳动力流向非农产业,造成农业资金短缺和高素质劳动力缺乏,农业发展后劲不足。第三,相对于新兴非农产业来说,农业科研周期较长,技术进步相对缓慢,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又相对滞后于非农产业产值份额的提高,使得农业劳动生产率比较低。第四,农产品需求弹性较小、农产品不耐储运等特点,使得农业的贸易条件不断恶化,农民收入增长乏力,农民与非农就业者收入差距拉大。四是农业的不稳定性。由于农业的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交织在一起,受到自然和市场的双重影响;农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农产品的蛛网效应;农产品的鲜活性、生产的季节性与消费的常年性等众多因素影响,农业具有不稳定性。农业的这些特点使其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要求政府进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来保证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当然,一分为二地看,政府管理也可能产生失灵。比如,政府掌握的信息往往难以尽善尽美,政府的决策也难免迟缓和片面,官员的寻租活动往往难以完全避免从而导致决策失误,政府的执行也难免出现滞后等等。这些政府调控中的缺陷也要努力防止和注意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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