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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西部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对策分析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是维系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托,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保障。西部欠发达地区要紧密结合经济“新常态”下农业产业发展的新特点和新趋势,不断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形成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主导、经营性服务力量为主体,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基本格局。加强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新型经营主体既是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又是开展社会化服务的主体。

加强西部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对策分析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是维系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托,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保障。西部欠发达地区要紧密结合经济“新常态”下农业产业发展的新特点和新趋势,不断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形成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主导、经营性服务力量为主体,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基本格局。

(1)突出市场需求,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服务技术人员既是搞好“三农”工作的重要力量,又是新技术、新项目的传播者,还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致富的“财神爷”,各级党政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要按照有关农业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县(区)、乡镇(街道)、村各类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科学合理设置配备人员的定编、定岗、定责、定奖惩,不断充实农业服务队伍,形成完备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要鼓励引导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养殖业协会等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利用资金、技术、信息等优势,积极服务农业生产。积极引导各类农业企业进入农业生产服务领域,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市场化服务体系。鼓励种养大户在搞好自我经营的基础上,积极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信息等指导和种子种苗、机耕机收等服务,发挥示范带动效应。积极培育农村经纪人,鼓励其利用所掌握的信息和技能,积极开展营销服务,充分发挥农村能人的中介连接作用。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大学生村官、种养大户、农机手等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扩大覆盖范围,实现乡镇专业化服务组织全覆盖,力争每个行政村都有专业化服务组织。

(2)突出科技引领,打造农业服务平台。第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产业发展为主线,以农产品生产为单元,由专家领衔,组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实施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程,每年培训一定数量农技人员,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专业水平。同时,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聘用大学毕业生担任技术骨干,引导大学毕业生下乡支农,领办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开展农业技术服务。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制定和落实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激励机制。第二,加强服务平台建设。主要是加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县(区)、乡镇、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三级信息网络工程,构建信息服务体系。加强营销平台建设,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参与各级农博会、展销会,鼓励农业企业在县(区)内外设立直营店,倡导农产品配送连锁经营,扶持农产品集中配送配餐服务项目建设,构建农产品营销平台。加强金融服务平台建设,通过银农合作、授信、农业担保等方式,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企业及农户提供便捷高效的贷款服务。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增加保险种类,扩大保险范围。第三,加强质量体系建设。按照“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功能齐全、防控有力”的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体系及林木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项目,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全面启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

(3)突出服务重点,提升农业服务能力。第一,强化公益性服务建设。在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上下功夫,使公益性服务机构真正做到全覆盖、有保障,切实发挥其主导性作用。县(区)直涉农部门要统一整合农业服务资源,主动延伸服务链条、创新服务产品、拓展服务领域,为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个性化、全程化、综合性服务;可以试点改革乡级公共服务,本着服务方向、职工身份、经费投入“三不变”的原则,对乡镇一级涉农服务机构实行事业管理、企业经营,鼓励公共服务机构、科技人员开展承包、经营、管理服务,发挥更大积极作用;要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提高村级服务能力,为农户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贴心服务,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与农户的互利多赢;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科技培训、农机培训和政策培训,大力提高农民的科技应用水平、农机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培育新型农民。第二,提升经营性服务水平。新型经营主体既是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又是开展社会化服务的主体。首先,要引入有偿服务机制,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倡导新型服务主体大力开展农资配送、农技推广、农机作业、统防统治、产品营销、信息提供等各项生产性服务,适当收取服务费用。其次,要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方式,积极引导经营性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最后,要健全完善社会化服务竞争机制,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满足不同经营主体对社会化服务的多种需求。第三,构建综合性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机制,积极搭建区域性综合平台,以乡镇、村、社为中心,涉农部门要统一整合各类服务资源,精心谋划,统筹管理,科学使用,开展全方位多形式便捷有效服务,使有限服务资源发挥最大效益,真正解决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和需求不对称、不协调问题。第四,完善专项服务机制。畜牧、农技、农机、种子、经管等涉农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成立专门服务队,深入田间地头为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专项服务。健全完善良种生产监测推广监管机制,结合农产品良种化生产进程,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监测、谁负责,谁推广、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范围,严肃责任追究。(www.xing528.com)

(4)突出主体特点,创新农业服务方式。一要创新金融服务。金融部门特别是农村基层金融机构,要在搞好常规性金融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抵押担保融资的有效办法,用足用活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权益,尽快形成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的多种形式的抵押、质押办法,创新金融产品,简化贷款手续,延长贷款周期,扩大信贷额度和发放专项信贷,为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民提供及时便捷有效的金融服务。二要创新信息服务。信息是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的基本要素,要利用广播电视电子平台、手机短信、信息专栏、互联网络等多种方式,发布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信息,真正发挥信息资源的巨大价值,为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及时快捷真实的信息服务。三要创新销售服务。依托农民合作社、产业协会、行业营销组织、村级集体组织等服务主体,注重强化农产品加工、物流、仓储等环节服务,积极采用直供直销、配送中心、电子商务等多种方式,为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有力有序有效的销售服务。四要健全完善政策导向机制。税务、农业等部门要对实行规模经营的新型主体在税收、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倾斜、优惠和扶持,同时按照“谁种田,谁受益”的原则,对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示范性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奖励补贴,提高各项补贴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引导性。

(5)突出服务质量,提高农业服务水平。一要健全农业生产服务。健全农业生产服务,主抓农机服务,积极探索建立以农机股份合作公司、农机合作社等专业服务组织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农机户为基础,农机中介组织为纽带的农机中介服务体系,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手段,集示范、推广、服务为一体的新型多元化农机服务机制;注重农技服务,加快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保障措施,从根本上提升农业技术服务能力,坚持公益属性,强化基层网络,建好乡镇农技站,建立村级服务点,发展科技示范户。坚持市场运作,强化服务竞争;做好灾害防控服务,加快完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重点建设农业气象灾害检测预测预警、农业气象保障服务系统。二要完善现代农业信息服务。农业部发布《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2017年年底前,跨部门、跨区域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基本形成。到2018年年底前,实现“金农工程”信息系统与中央政府其他相关信息系统通过统一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和交换。到2020年年底前,逐步实现农业部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数据集向社会开放,实现农业农村历史资料的数据化、数据采集的自动化、数据使用的智能化、数据共享的便捷化。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农业信息服务提供便利。完善现代农业信息服务,要加快农村信息网络建设,尽早实现县乡联网,并逐步联网到村;开办专门的农业信息服务网站,提供农产品市场行情、农业科技成果、国家惠农政策、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打造农业信息电子商务平台,通过合作社体验式发展,带动示范推动;建设高水平的农业信息人才队伍,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和农业技术人员的信息技术培训,使农业技术专家成为农业信息专家。三要改善农村商品流通服务。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与农资和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格局。改善农村商品流通服务,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流通领域技术设施建设,实现公益性和市场化双重目标;要支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商品交易市场和商业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提高流通集约化水平;要加快流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要深入开展打破地区封锁和打击侵权假冒行动,快步构建诚信体系,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6)加大支持力度,夯实农业服务基础。充分认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研究制定更具操作性、可行性和实效性的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行政、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理顺服务体系内外关系,对基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储备设施建设、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继续推进和拓展农村信用体系、农业贷款担保体系和农业风险补偿机制,规范地方金融秩序,促进农村金融机构有序竞争、健康发展。整合支农投资资金,重点支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开展农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技术引进和推广、市场促销、质量检验检测和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农业合作发展专项基金,实施以奖代补,用于弥补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生产、环境保护、质量安全、技术培训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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