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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产业化的主要模式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不同产品生产的特点,以及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条件的差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形式多种多样,归纳起来,基本类型有四种。“公司+农户”模式是一个以技术先进、资金雄厚的公司为龙头,用合同方式和农民连接起来,建立生产基地。从而改善农业生产的组织方式,提高农民收入和农业比较效益。农业产业风险由农户个体抵御转变为由合作社集体力量共同抵御。服务组织带动型。

中国农业产业化的主要模式

由于不同产品生产的特点,以及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条件的差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形式多种多样,归纳起来,基本类型有四种。

(1)龙头企业带动型(公司+农户)。“公司+农户”模式是一个以技术先进、资金雄厚的公司(主要是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为龙头,用合同方式和农民连接起来,建立生产基地。这种方式是根据当地资源优势,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千家万户,发展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对农户提供良种和生产资料,进行技术服务,收购农户产品,进行加工和销售。龙头企业直接与市场相联结,也就是说农户通过龙头企业与市场相关联。这种组织模式,使公司与农户之间以合同形式规定双方在生产、服务、销售、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诸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结成比较稳定的交易关系和合作伙伴。从而改善农业生产的组织方式,提高农民收入和农业比较效益。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企业与农户的经济关系简单,企业可以由多种所有制经济实体组成,目前多数是有实力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外资企业。由于龙头企业投资者资金雄厚,一般都带有专业性,技术条件好,有些企业还有现成的外销渠道,市场有保障,农民基本上不承担市场风险,所以发展比较顺利。但企业对农民主要是买卖关系,辅以少量利润返还,农民从加工、销售中获利不多。

(2)合作组织带动型(合作社+ 农户)。“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一般是在不改变家庭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农户自愿入股形成的。因此,农户的财产仍然属于农户家庭所有和管理,而合作社的财产属于合作社成员集体所有,合作社成员按一人一票的原则参与合作社管理。合作社是在家庭经营基础上,按照合作制经济原则组织起来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合作社是农民创办的,与农民是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合作社对外(市场)是营利性经济实体,对内(农户)是非营利性服务组织。合作社盈利在合作社成员间进行分配。农业产业风险由农户个体抵御转变为由合作社集体力量共同抵御。合作社通过把农民组织起来,开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延伸农业产业链条,代表农民同其他利益主体进行谈判,降低了农民单独交易成本,提高了农民的交易能力,从而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的经济和社会地位。(www.xing528.com)

(3)市场带动型(专业市场+ 农户)。“专业市场+农户”模式是指通过培育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带动区域专业化生产和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营销一体化经营。专业批发市场可以引导所在地区的农户,以及市场辐射作用覆盖地区的农户,按照市场要求组织生产,提供质量合格、数量足够的农产品。同时,专业批发市场要做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包括提供市场信息、优良品种、农用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等。该模式的特点是农户投资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也可以选择这种模式。但由于专业批发市场与农户之间在利益上是一种松散型结合,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主要由农户承担。因此,选用该模式,地方政府必须在搜集市场信息、开拓农产品销路、规范市场交易规则等方面多做工作。

(4)服务组织带动型(服务组织+农户)。“服务组织+农户”模式以服务组织为依托,在某一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上实行跨区域联合经营,逐步建设竞争能力强、经营规模大、生产要素大跨度组合、产加销相连接的一体化企业集团。服务组织既可以是公益性的,也可以是经营性的。这几年,国家在地方特别是在乡镇的技术服务组织,普遍开展了从技术服务到参与经营的活动。一些乡村集体组织从加强统一服务出发,也建立了一些经营组织。这些组织与农民结合,以中介组织身份承担把农民生产和市场连接起来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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