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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农业结构调整策略优化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目前我国资金的运行状况,对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资金投入,由以下六个层次的机制组成。进行农业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政府的支持必不可少。在此基础上,加大农村集体投入力度,为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说,农业经济结构调整能否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成功的标志,最终体现在农民利益的增加上、农民生活的改善上。

西部地区农业结构调整策略优化

加强农业结构合理调整,是当前农业的中心工作和重要任务。西部地区要紧密结合实际,重点从机制建设入手,全力做好农业结构调整这篇大文章。

(1)建立市场引导机制,是农业结构合理调整的前提。在市场化农业不断发展的今天,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目标、速度和规模已经和市场息息相关,离开了市场机制的引导,要想成功地进行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是不可能的。建立和健全结构调整的市场机制,一是要全面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目前我国各地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但市场结构不合理。在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中,应当把农产品市场结构调整当作提升农业结构调整深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调整农产品市场结构,一方面要加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促使农民能够就地大批量销售农产品,直接感受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生产结构,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区域化、专业化。另一方面,要想方设法积极开辟新的农产品销售市场。目前农产品供大于求是相对的、结构性的,在区域分布上也是不平衡的,这说明在国内外市场上农产品还有一定空间。因此,要积极开辟异地农村市场,开辟境外市场,为农产品找到新的销路,从而扩大农产品的市场容量。二是切实抓好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提供市场信息是政府帮助农民进行结构调整的一种十分有效的形式。在发展多渠道市场信息服务的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权威性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传媒,及时准确地发布价格信息、生产信息、产品库存信息、需求信息,提供中长期市场预测分析,帮助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结构调整。三是大力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和各种形式的民间流通组织。许多地方的经验证明,这既是搞活农产品流通的重要市场中介,也是推动农业结构调整的一支重要力量。各地要解放思想,采取鼓励措施,培养一批具有市场意识、开拓创新、懂经营、会推销的农民经纪人队伍,努力提高其素质和组织程度,引导各种形式的民间流通组织,加强自我约束、自我完善,以更有效地发挥其在结构调整中的作用。

(2)调整农业投入机制,是农业结构合理调整的关键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要有大量资金的投入,这是结构调整顺利进行必不可少的前提和保证。根据目前我国资金的运行状况,对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资金投入,由以下六个层次的机制组成。一是农户投入。农民是农业经营的主体,从发展趋势看,结构调整中所需投资问题的彻底解决,最终要靠农民投资意识的加强和投资份额的增长。二是银行信贷投入。银行应更新观念,强化对结构调整的金融服务意识,逐步增加信贷资金用于农业的比重。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调整方向正确,产品适应市场需求、销路广、效益好的,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抵押贷款要简化抵押登记和评估手续,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延长有限期限。农村信用社要下大力气拓宽业务,积极探索小额信贷、自报公议等信贷管理方式,以解决农民对结构调整的资金需求。三是政府投入。进行农业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政府的支持必不可少。要把政府资金重点用于良种繁育、引进和推广、新技术开发、示范基地、市场网络基地建设、农产品精加工等方面,确保农业与农村经济结构向高级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四是非农企业投入。要通过多种机制,引导非农企业投资农业领域,搞农业综合开发,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等。五是外资投入。在目前我国农产品品质普遍较差,缺乏竞争优势,要积极引进国际组织和政府双边贷款,以及外商直接投资,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传统农业,改善我国农产品品质,从而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六是农村集体投入。要采取多种措施,增加农村集体积累。创新经营方式,增加集体收入。在此基础上,加大农村集体投入力度,为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建立和健全上述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机制,逐步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导向,农民投入为主体,其他投资相结合的投资结构,借助于经济杠杆改善和保护农业投资的经济环境,我们就能充分发挥投入机制对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作用、保证作用。

(3)理顺利益调节机制,是农业结构合理调整的动力。维护农民利益既是进行结构调整的出发点,又是推进结构调整的主要动力。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全局性、战略性调整,按照市场需求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劳动力结构,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民的直接参与,取决于农民进行结构调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农民积极性主动性构成的主要因素,是农民对个人利益的合理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农业经济结构调整能否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成功的标志,最终体现在农民利益的增加上、农民生活的改善上。正反两方面的事实表明,对农民利益的保护,必须也只能由具有界定产权、配置资源及独具宏观调控职能的政府充当主角才能取得好的效果。为此,农民利益保护机制的建设除上述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外,还应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首先,要注重保护农民对集体财产的所有权,对集体资源配置结构的调整,要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决策权。根据土地承包长期不变的政策规定,农民种什么、种多少,政府只能按市场变化趋势加以引导,不能搞行政干预强制推行调整的一些具体做法,考虑到土地流转可促使农业规模经营和剩余劳动力转移,应在政策上赋予农民更多的对土地的处理权和收益权。其次,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存在着农业损失风险过大与给付能力不足的反差、家庭保障陷入危机与社会保障严重滞后的反差,这种反差往往会直接损害农民利益。因此,必须尽快建立农业风险保障机制,组建农业政策性保障机构,同时要积极鼓励各种农业保险合作组织的建立,以便在结构调整中降低农业的自然和技术风险。第三,价格是结构调整的重要杠杆,农副产品价格高低直接影响农民利益,政府要注意对其进行有效调控,可考虑建立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保护价制度、农产品价格调节基金制度,从而及时校正价格机制的扭曲状态,调整价格的不合理比例,使农民投入与收入互相适应,力求获取最大经济效益。(www.xing528.com)

(4)创新农业科技机制,是农业结构合理调整的支撑。对农业与农村经济进行新一轮结构调整,必须突出科技创新,依赖科技机制推动,有效地运用科学技术。目前农村科技创新机制运行现状,新机制的建设迫切需要在以下几个各方面加以认真考虑。一是农业科技资金的筹集机制。农业科研和成果推广资金短缺是制约农业科技发展的重要因素。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固然是增加农业科研资金的重要方向,但在市场化农业的条件下,科技资金的扩展也必须有新思路,要在多渠道、多途径筹集资金上下功夫。比如农业生产基本经营单位与科研单位或人员直接结合,广大农民与科研人员相互合作,都可是筹集资金的重要方式。二是农产品科技创新机制。目前,我国主要农产品由长期短缺转变为丰富有余,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从温饱进入小康,人们不仅要求吃饱,而且要求吃好,进而又要求吃得营养、吃得健康。因此,农产品供求中数量不足的矛盾解决后,品种、质量问题的矛盾必然合乎逻辑地成为突出矛盾。现在市场上销路不好的农产品,主要是品质一般的大宗农产品,优质农产品仍供不应求。水果、水产品、畜牧产品也是大路货过多,优质品种较少,即所谓“多的不好,好的不多”。因此,加快品种改良,大力开发优质品种,优化农产品的品种结构,应作为农业科技创新的主要任务来抓。三是农业科技信息的传播机制。农业科技信息的传播,应当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以各级政府部门为主的获取、传递和运用网络,这一机制的建立和健全,政府应是第一责任人,也是第一推动力。四是农业科技推广机制。在抓好农业科技创新、攻关的同时,必须切实抓好技术推广,从根本上解决科研与应用“两张皮”的问题。要稳定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增加推广经费投入,改善推广工作的条件,调动科技推广人员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的作用,支持科技推广机构创办农业技术示范基地,既搞试验示范,又向农民出售良种,提供技术服务,推广先进技术,从而全面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五是农业科技人员的培养机制。农业科技进步关键靠人才。农业科研院校要面向农民,为农民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同时通过多种培训途径提高经营者的素质,使一部分农民能成为专项农业技术带头人。对已有的农业专业人才,要理顺流动机制,并在利益机制上形成专业人才爱农、务农、想农、盼农的良性流动态势。

(5)强化农业服务机制,是农业结构合理调整的重点。农业作为一个特殊行业,面临着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的双重压力。要减少农民在结构调整中的压力,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降低结构调整的成本,提高结构调整的自觉性,必须切实加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放手依靠农民发展社会化服务,建立国家、集体和农民及其合作组织相结合的服务机制,解决政府职能部门办不了和办不好的事情。重点解决以下四个问题。一是明确服务内容。在结构调整中搞好社会化服务,主要是为千家万户提供信息、良种、技术、资金、加工、储运、推销等综合性、系列化服务,这些方面的服务是否及时到位,与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有着密切关系。比如高质量的信息服务,关系着结构调整的方向目标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与市场相适应;有效的技术服务,关系到结构调整中产业结构能否不断升级、产品结构能否向名优化方向发展;多渠道的销售服务,关系到农民向市场提供的产品价值是否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诸如此类服务,都事关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大局,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把系列化服务作为结构调整中重要环节来抓。二是要大力发展服务组织。综合性、系列化的服务要有看得见、摸得着的各种服务组织为载体,如提供各种生产要素的服务组织、发布信息的服务组织、为农民咨询的服务组织、组织产品销售的服务组织等等,凡是有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的各类组织都应予以支持和鼓励。特别要注意发展以农民自己为主体的流通组织,为农民进入市场搭桥铺路。对现有的供销社、信用社、农技站等服务实体,要用改革的办法激发其生存活力,拓展其发展空间。三是创新服务方式。从一切有利于农民进行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出发,我们提倡发展多样化服务形式。因地、因时制宜为农民提供方便的服务。20 世纪90年代以来,各地普遍发展起来的以市场为导向,实行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农业产业经营,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一种新的经营形式,凡是引导农民进入大市场,合理进行结构调整的有效服务组织形式,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以发展和提高。四是提高服务质量。各种服务机构和组织,在帮助农民进行结构调整中,都应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要有热情的服务态度、多种多样的服务项目、便捷的服务方式、合理的服务价格等等,提供让广大农民满意的服务,这也是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6)确立农业协调机制,是农业结构合理调整的保障。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涉及面广,牵扯的关系多。客观上要求建立和健全各种协调机制。一是规划协调机制。一个地区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如重点发展哪些产业和产品、形成什么样的区域布局、投入资金的筹措、怎样分步骤实施等,要有一个科学的规划。以便为基层和农民调整结构提供科学指导,通过示范和引导,保证结构调整有序有效进行。二是经济杠杆协调机制。经济杠杆如价格、税收利率等主要从经济上协调经济结构调整中各方的利益关系,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户,生产者和经营者,加工企业和农户,中介组织和农户等相互间的利益,致使各方面利益都得到照顾和维护,通过利益驱使,保证结构调整顺利进行。三是政策协调机制。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如产业政策、财税政策、货币政策、区域经济政策等等,虽然各种政策在各自政策目标、运用领域、政策效应等方面有各自的侧重和特色,但只要政策的制定都能够站在全局的高度,从有利于推进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素质来考虑,多种政策既相互分工又配合应用,必然会对农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起到多方面的协调作用,成为解决各种矛盾关系的最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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