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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农业规模经营的成就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7年,安定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36.44 万亩,占承包面积的21.22%,涉及流出农户21878 户。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安定区组织引导农业劳动力逐步走出传统农业从事更多能较快增加收入的非农产业,从事非农生产人员比重逐年上升,为农业规模经营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安定区每年向外劳务输转人员都超过11 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0% 以上,再加上季节性务工人员,这一比例将超过80% 。

西部农业规模经营的成就

西部地区以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和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为基点,培育壮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探索土地流转经营模式,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全面强化流转服务管理,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生成新的发展动力与经济增长活力,促进了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农民收入较快增长。2017年,安定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36.44 万亩,占承包面积的21.22%,涉及流出农户21878 户。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29.4 元,比2012年增加2897.4 元。

(1)组织引导农业劳动力有序转移,奠定农业规模经营基础。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安定区组织引导农业劳动力逐步走出传统农业从事更多能较快增加收入的非农产业,从事非农生产人员比重逐年上升,为农业规模经营奠定了基础。1986年,安定区农业劳动力总数为159621 人,从事农业劳动的122035 人,占农业劳动力的76.5%,从事非农业劳动的36586 人,占农业劳动力的23.5% 。1996年,分别为193795 人、118408 人,占61.1% ;75387 人、占38.9% 。2006年,农业劳动力总数198341人,从事农业的116410 人,占58.7%,比1986年、1996年分别下降了16.8 和2.4 个百分点;从事非农业的81913 人,占41.3%,比1986年、1996年分别提高了16.8 和2.4 个百分点(见表2-12)。与此同时,安定区每年向外劳务输转人员都超过11 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0% 以上,再加上季节性务工人员,这一比例将超过80% 。

表2-12 1985-2006年安定区农村劳动力从业情况统计表单位:人

注:据安定区统计资料整理。1990、1991、1992年非农业只包括建筑交通运输、邮电、商业饮食服务业数据。

(2)多措并举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不断创新农业规模经营方式。土地流转是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近年来,安定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代耕代种、出租、转让、承包、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快土地流转步伐,流转过程在不断规范之中,流转总量在不断增长之中,经营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之中。根据全区实际状况,区上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引导、扶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流转规模较大的流入主体予以奖励扶持,积极引导和鼓励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土地流转。农口各相关部门向金芋源、凯凯等农业企业和甲天下、吕坪等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项目资金倾斜,扶持发展农业规模化经营。各乡镇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增强农户土地流转意识,引导农民依法有序流转土地,探索创新了“龙头企业+ 基地+ 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种养大户+基地+农户”、“土地托管”等规模经营方式,加快土地流转步伐,进行适度规模经营。2014年,全区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已达18.7 万亩,其中马铃薯7.71 万亩,玉米2.57 万亩;拥有规模经营主体480 个,其中101-500 亩158 个、501-1000 亩46 个、1000 亩以上37 个。(www.xing528.com)

(3)培育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引领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安定区按照“种养齐抓、加销共促、提高效益、增加收入”的工作重点和“分类指导、抓住抓重”的原则,紧紧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着力培育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他们在农业发展理念、资金技术力量、开拓农产品市场经验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提高农业土地生产率和农村资源利用率,为小规模种养农户做出示范。通过新型主体的带动、引领、示范,不断培养新型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民持续增收。截至2014年,全区共发展专业种植大户1133 户,专业养殖大户13600 户;注册成立家庭农场48 家,注册资金7002.9 万元;成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92 个,新增245 个,有会员11896 人,农户入社率13.5%,带动农户38863 户,占全区总户数的44.4% ;并通过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市场化对接、实体化经营的“五化”措施,大力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截至2014年,申报国家级示范社2 家,已认定省级示范社6 家,市级示范社28 家,区级示范社30 家;成立以土地流转方式进行规模种植和养殖的农业企业36 家,加工经营型农业企业94 家。

(4)不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努力加快农业规模经营步伐。近几年来,随着中央一系列扶持农机化发展政策的实施,安定区坚持“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的原则,农业机械化在探索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展现出速度快、效益高的良好态势,加快了农业规模经营的步伐,推动了全区农业经济快速发展。截至2014年,全区农机总动力达81.5 万千瓦,农机总值达到7.75 亿元。拖拉机拥有量20717 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2207 台,农用小型拖拉机18510 台,配套农机具33618 台(套),配套比为1∶1.6。有铺膜机械3812 台,农用运输机械43039 辆,农产品初加工机械2523 台,畜牧业机械4275 台,收获机械4742 台。农业机械化加快了全区农业规模经营步伐,成为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显示出巨大的发展活力。

(5)积极探索适度规模经营模式,有效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创新发展。紧紧围绕土地产出最大化、农业效益最大化、农民收入最大化,积极探索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新路子。在具体实践中,安定区根据不同区域因地制宜,对土地收益好、农村劳动力较少转移、农户耕种或租种土地的水川区,积极引导发展综合服务型规模经营;对农村劳动力转移较充分、土地收益较好的浅山区,在全面进行土地综合整治的基础上,以土地股份合作或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形式建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对农户大量转移、土地收益差的深山区,全面实施退耕还林,发展草牧产业、林下经济和农业旅游产业,实现生态规模经营;鼓励村级集体组织、未就业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休人员等组织和个人创办或领办家庭农场、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民。

(6)探索形成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格局,积极推动规模经营向纵深发展。探索建立健全集生产、销售、加工、科技、市场、信贷保险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经营格局,在区域范围内集聚生产经营要素,不断延长产业链条,使生产经营主体在链条各环节都有较好收益;突出强化农产品销售和加工两大环节,注重市场的拉动作用,提高农产品的商品化率和加工转化率,使农业生产者获得增值收益;龙头企业和工商资本农业企业与生产基地和农户建立稳定紧密、有约束力的合作关系,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合作共赢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在获取共同收益的同时,共同面对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以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所有农业项目与生产经营主体直接挂钩,真正发挥政府对农业投入资金的导向作用;在坚持和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把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权能用足用活,引导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形成产业集群(片带),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规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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