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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集团的财务状况及调整后利润分析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小米集团在上市时披露了集团前三年的财务报表。招股书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由于就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产生大额公允价值亏损,小米集团净负债人民币1272亿元及累计亏损人民币1290亿元。截至2017年12月,小米的累计亏损约为1290亿元,但如果扣除优先股公允价值和股权激励,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投资公允价值的增益及收购导致的无形资产摊销,小米于2016年及2017年经调整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利润分别为18.969亿元人民币及53.6亿元人民币。

小米集团的财务状况及调整后利润分析

(一)小米亏损上市

2018年7月9日小米正式在港交所挂牌交易,这也被认为是2018年全球最大规模的IPO,小米上市前的估值在800亿美元到1200亿美元,小米上市后市值或将仅次于阿里腾讯,成为国内第三大巨头公司。小米集团在上市时披露了集团前三年的财务报表。小米港股IPO招股说明书显示,小米 2015~2017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68亿元、684亿元、114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30.98%;净利润分别为-76.27亿元、4.92亿元、-438.89亿元。招股书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由于就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产生大额公允价值亏损,小米集团净负债人民币1272亿元及累计亏损人民币1290亿元。让人不禁怀疑小米是亏损上市。

(二)小米业绩亏损的真实性

小米亏损这其中牵涉到的是优先股公允减值变亏损的概念,小米招股书中的累计亏损,包括了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允价值,而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据了解,优先股对应的公允价值在公司的高速发展过程中,会产生大量价值的增值,因为股东没有退出,这部分对股东而言是账面“浮盈”的价值增长部分,随着小米公司的不断增值,优先股也不断增值,而这些增值的部分,在财务里面就计为了亏损。在IPO之前就被计为公司对股东的负债,IPO之后优先股转为普通股,这部分亏损就消失不再计入报表。

实际上,这是按照港股会计准则造成的。小米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在亏损中是个大头,由于优先股在上市后将转换为普通股,公司不再产生公允价值亏损,但仍可能因为上市前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允价值损失而存在累计亏损,按照港交所计算规则会出现公允价值损失。但上市后这部分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公允价值等将被扣除,2017年经调整后净利润为53.62亿元。小米2015年至2017年的经营利润分别为13.73亿元、37.85亿元和122.1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198.27%。由此可见,小米亏损上市是以讹传讹,小米2015~2017年的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都呈现较好的上升趋势。

(三)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应用

1.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在不同准则下的性质区别

很多公司在上市前都会发行可转化优先股进行境外融资。这些可转换优先股可以在公司上市完成后按照约定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股,其约定价格往往大幅低于上市后的每股发行价。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已实现实质性趋同,对其会计处理影响的疑虑一定程度上会阻碍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在我国风险投资领域的应用。

优先股赋予投资者回售权,使得创业企业承担了“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而当转股权约定以固定数量转换为普通股时,转股权属于权益成分,由于回售权属于非权益性嵌入衍生工具,初始确认时包含在负债初始计量的公允价值中,而转换权属于嵌入衍生工具但是与主合同紧密联系不应当与主合同分拆,那么该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属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兼具负债成分与权益成分的复合金融工具,这也是很多公司账面出现由可转换优先股造成巨额亏损的原因。而在美国一般公认原则(GAAP)下,回售权虽然在投资者,但由于不是强制赎回,因此或有赎回权需要进一步判断是进行分拆还是全部确认为暂时性权益,采用“两步法”(two-step approach)将混合金融工具区分为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根据IFRS(国际会计准则),convertible redeemable preferred shares(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在资产负债表被列示为“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按公允价值确认,之后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公司的估值增长的情况下,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允价值也会跟随上涨,这部分公允价值的增加需要在损益表中确认为“公允价值亏损”。反之,如果公司估值下降,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允价值也会跟随下降,相应的公允价值的下降在损益表中需要确认为“公允价值收益”。一般公司会把这部分非现金的亏损作为非经常性亏损在Non-IFRS(类似“扣非净利润”)披露中剔除。小米上市后可转换优先股将全部转换为普通股,这一“亏损”不会再出现在当期的利润表上,不过资产负债表上权益部分的累计亏损将会保留,影响后续分红的能力。截至2017年12月,小米的累计亏损约为1290亿元,但如果扣除优先股公允价值和股权激励,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投资公允价值的增益及收购导致的无形资产摊销,小米于2016年及2017年经调整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利润分别为18.969亿元人民币及53.6亿元人民币。

从会计准则层面上看,按照 GAAP 的要求,小米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划分为权益工具,而按照IFRS的要求,确认为了金融负债。优先股是划分为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直接影响到其后续计量,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经济后果。若将小米的优先股划分为金融负债,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必须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损益,结果导致小米2017年的利润减少542亿元,年末出现-1272亿元的净资产。若将其划分为权益工具,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不需要重新计量,则小米2017年的利润将增加542亿元,净资产也将由-1272亿元变为343亿元。由此可见,对优先股性质归属的不同认定及其后续的不同会计处理,可将小米描绘成两幅迥然不同的财务图像,一幅是经营严重亏损、资不抵债濒临倒闭的图像,另一幅则是获利能力超强、财务实力雄厚的图像。

小米这种可转换优先股的设置,被很多的上市公司所采用,也被业内人士解读是一种股权保护方法,即先是以公允价值当作负债的形式,一旦遇到有人恶意收购,马上可以转化为股权。在此之前美图赴港交所上市的时候也曾遭遇类似的质疑,当时美图招股书上显示其截至2016年6月30日累计亏损为63.6亿元,但是这其中同样牵涉到了优先股公允减值变亏损的概念。

通常公司上市之前估值涨得越多,公允价值带来的亏损就会越大,而优先股公允价值亏损并非真的亏损,是把投资人的增值算进去了。所以,和通常意义实际的亏损不同,这类 “亏损”越大,说明公司的发展越好,价值提升越大。但是,其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误导投资者以及无法更好地为决策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等。

2.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在会计上的具体使用

(1)小米集团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会计界信奉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小米尽管将优先股划分为负债,但这种负债既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债务,也不是具有经济实质的债务,充其量只是一种纯理论的虚拟债务。首先,优先股持有者当初支付的总对价只有不到98亿元,而其2017 年年末的公允价值却高达 1615亿元,持有者不论以什么价格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都可获得丰厚的回报。持有者放弃其转股机会或行使其可出售权的概率几乎为零,这说明这些优先股并不构成小米向持有者支付现金或转移其他资产的现时义务。其次,这些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时,负债便消失殆尽,且不需要小米支付现金或转移其他资产,只需小米额外发行一些股份即可。伴随着负债的减少,是小米净资产的增加,现金流量并没有因此而减少,这说明优先股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债务。最后,尽管小米为履行转股义务需要增发股份,会稀释普通股股东的权益,但这属于业主之间的交易,与小米这一会计主体无关,作为独立会计主体的小米并不会因此发生利益的减损。

为了遵循 IFRS,小米将其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作为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并在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上将这些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种损益不仅有悖于经营情况,而且缺乏经济实质。小米过去三年的营业收入从 2015年的 668 亿元和 2016 年的 684 亿元猛增至 2017 年的 1146 亿元,经营利润也从2015 年的 14 亿元和 2016 年的 38亿元飙升至 2017 年的 122 亿元,因此受到资本市场的热捧,其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允价值在 2017 年增加了541 亿元。面对这种大好形势,小米却不得不在 2017 年的利润表上确认了高达 541 亿元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这种利润表与实际情况严重背离的局面,更重要的是,小米 2017 年确认的这 541 亿元亏损,并没有导致现金流出,纯粹是因会计规则不合理所产生的账面损失。

按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负债并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做法,如果金融机构因经营改善导致信用等级提高,其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增加,必须确认为一项损失。反之,如果金融机构因经营恶化导致信用等级下降,其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减少,则必须确认为一项利得。这种因经营好转必须确认损失,经营恶化反而可以确认利得的做法,明显有悖于商业逻辑。

(2)如何计量能更好地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

而在进行确认计量的时候,小米可将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OCI。计入 OCI 而不是当期损益,既可从根本上纠正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对经营业绩的歪曲,避免误导投资者,还可缓解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不当干扰。优先股的性质认定和计量结果,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IFRS,小米将其优先股划分为金融负债,并将公允价值变动的计量结果确认为当期损益,导致2017年巨亏,无利可分。若小米按照GAAP将优先股划分为权益工具,则不存在此问题。小米若将发行的优先股认定为权益工具,初始计量按发行时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不存在后续计量问题,剔除优先股的影响,2017年其利润可增加541亿元,就有利可分。

因此,为了更好地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修改不合时宜的规定,如放松将优先股确认为权益工具的标准,或者允许将优先股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企业,将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 OCI,以缓解公允价值计量对经营业绩报告的影响,但对资产负债表的不利影响依然存在,若优先股的公允价值大幅上升,未分配利润将出现巨额负数,不仅限制了企业在未来会计期间的利润分配,而且造成财务状况恶化的假象;引入Non-GAAP 业绩指标(剔除非经营性因素的影响)的审计机制,并随同审计的财务报告一并披露,以提高这些指标的信息质量;加强投资者教育,让他们了解基于 IFRS 和 GAAP 的业绩指标与 Non-GAAP 业绩指标的联系与区别,避免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企业所误导。

(四)综合净利率5%的分析

2018年4月25日在武汉大学举行的小米6X发布会上,雷军向所有用户承诺,小米整体硬件业务的综合净利率永远不会超过5%,超过部分以合适方式返回给消费者。雷军表示,5%硬件综合净利率红线是小米商业模式的必然选择,“利小量大利不小,利大量小利不大”,薄利多销也会有合适的利润。小米集团近年来毛利率情况如表20-2所示:

表20-2 小米集团毛利率

数据来源:小米集团2015~2018年财报

1.硬件综合净利率(www.xing528.com)

面对雷军的承诺,米粉们对小米有了更深的情怀,同时外界不乏质疑的声音,怀疑雷军所说的这个5%是一种作秀和营销模式,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首先需要搞清楚雷军的5%到底指的是什么,这5%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利润率=基于会计年度管理账目的整体硬件业务销售相关税后净利(简称“净利”)/同一会计年度整体硬件业务的收入;

净利=(整体硬件业务的收入-整体硬件业务相关的已售商品成本整体硬件业务销售相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的实际税率)。

2.关于承诺的相关问题分析

(1)5%不是手机的边际利润率

对于雷军所说的5%,很容易误导群众将它简单地等同于手机单品的利润率。例如,小米今年2月上市的小米9,售价3299元,如果简单地按照5%的利润率计算,也就是每卖出一台小米9,小米可以赚到164.95元。这其实是混淆了边际净利润率和综合净利润率的概念。边际利润是指每增加一单位产品的销售所增加的利润,也就是例子中每卖出一台小米9能赚多少钱。但综合税收净利润是一个总体性的概念,由小米硬件业务总的营收扣除各项成本开支,包括研发、销售、广告等,这个概念更接近于小米硬件业务的毛利率。

(2)5%很低吗

目前,智能手机的整体利润率还维持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准,苹果达到了35%,三星在15%左右,国产手机低一点,平均净利率大约为10%。与国产厂商10%的平均净利率相比,5%的确很低了,但对于主打性价比的小米来说,5%更大的意义在于未来。小米2016年硬件业务的毛利率为4.4%,没有达到5%,因此,雷军此时说出的这个5%,是在给未来的小米定下一个目标,一个利润率增长的上限。小米目前的手机业务,依然是薄利多销的策略。这种“小米模式”在印度也获得了成功,2017年第四季度小米在印度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一。因此,雷军提出5%的上限,也有助于小米继续保持这种高性价比、通过爆款迅速占领市场的优势。

(3)5%不仅是手机业务的上限,也是生态链产品的上限

在雷军的内部信中,指出硬件业务包括手机及IoT和生活消费产品,相比手机,5%对生态链产品来说是一条更严格的红线,一块更容易触顶的天花板。以空气净化器为例,这种“风扇+滤网”的设备利润空间很大,空气净化器产品价格普遍虚高,部分品牌产品即使是降价60%之后依然有利润,但实际上目前市面上空气净化器的产品差异并没有价格显示得那么大。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小米的那款699元的空气净化器很快就成为爆款。2016年小米空气净化器销量为200万台,在国内空气净化器市场中销量排名第一。掌握了生态链产品定价权的小米,通过这个5%的红线,可以确保小米生态链企业提供的产品也有很强的“小米属性”。无论是空气净化器还是小米手环,这样的定价使得“小米百货”每推出一个新产品,就显示了在几乎同等质量和易用性的前提下这一品类的最低价格。

(4)小米在IPO前夕通过“5%”向资本市场“喊话”

如果是平时雷军提出小米硬件业务综合净利润率不超过5%,我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是对小米用户的承诺。但这个时间点很特殊,就在小米正式向港交所提交IPO申请前不久,所以雷军在那个时段提出5%,更多的是在向资本市场“喊话”。在那之前,关于小米上市最大的争议是小米的估值,当时较为合理的数字普遍认为是在1000亿美元左右。而从大量质疑小米估值的声音中,不难找出其中的原因:大部分人质疑的是小米的商业模式和盈利能力。雷军公开表示硬件业务的综合净利润率不超过5%,背后的意图就很明显了——小米不是一家依靠硬件赚钱的公司,而是一家互联网公司。互联网符合时代发展趋势,通常具有较高的估值,为了IPO,为了估值,小米需要向资本市场证明自己互联网业务的盈利能力。雷军提出的5%或许想表达的就是“我们不是一家纯粹的硬件公司,我们是一家互联网公司”。

(五)小米集团属性

小米不同于传统的硬件公司,并不单纯依靠硬件获取利润。小米本质上是一家以手机、智能硬件和IoT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公司。这就是小米独创的“铁人三项”商业模式:硬件+互联网服务+新零售——把设计精良、性能品质出众的产品紧贴硬件成本定价;通过自有或直供的高效线上线下零售渠道将产品直接交付到用户手中,并持续为用户提供丰富的互联网服务。

图20-2 小米集团生态圈

资料来源:小米集团招股说明书

在硬件上,小米已经形成了以手机为内核的小米生态圈:基底是智能手机,往外一层是充电宝等手机配件,再往外是电视、手环、空气净化器等设备,最外则是旅行箱、毛巾等生活消费产品。我们看到,小米扩充自身产品线,或者以投资孵化方式形成小米生态链,其中小米生态链企业华米科技在2月8日先于小米在纽交所上市。小米形成这样的生态是因为它创造性地学习了苹果建立线上和线下的销售渠道,它比苹果更好地建立了线上线下渠道,形成了所谓的“新零售”业务并支撑更多的产品品类。

图20-3 小米集团业务构成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

硬件年度迭代,软件快速更新,软件会给硬件带来强有力的支撑,同时具有变现能力,硬件和软件相结合才构成完整的产品。对于小米来说,软件就是它的互联网服务,包括基于安卓的MIUI、小米应用商店、小米浏览器、互联网金融等。因此,小米与纯硬件公司不同,它用硬件加软件形成了互联网平台,平台一侧是互联网用户,一侧是小米以自己开发或生态链方式接入的互联网服务。小米是典型的互联网思维,采取代工贴牌以性价比高的硬件占领市场获取客户,以软件和增值服务获取利润。在小米营销平台的官网上,直接就表示自家有三亿小米用户。而其营销撒手锏就是小米应用商店、小米浏览器、小米视频及周边广告生态系统等。这些互联网服务,构成了小米的竞争核心。我们要看到的是,小米的硬件是为互联网服务带来流量的基础,互联网服务又能让小米本身去研发更好的硬件。

表20-3 小米集团2015~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及服务构成情况 单位:百万元

数据来源:小米集团2015~2018年财报

根据2018年财报可见,互联网服务分部收入于报告期同比增长61.2%达人民币160亿元。广告收入达人民币101亿元,同比增长79.9%,主要得益于持续的优化服务吸引用户更多更频繁地使用小米的互联网业务。小米集团在互联网业务的增长能力是非常可观的,在硬件业务的基础上不断拓展互联网服务并推出热门互联网服务,并向国际化方向发展。

小米以智能手机的高性价比起家,拓展了新零售及互联网服务,虽然小米的硬件业务收入占比超过互联网服务,但毛利却远低于互联网服务业务。硬件业务是互联网服务发展的必要条件,参与移动互联网时代是需要流量,小米需要保证有流量入口,而且要让这种流量入口不那么轻易被互联网企业颠覆,就需要独特的商业模式,对于小米来说这种商业模式就是基于硬件业务获取流量,并通过互联网服务业务将其变现。由此看来,小米不算是传统意义上的制造型企业,是具有互联网思维的互联网型企业,但小米的互联网服务发展的深度与广度还需要时间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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