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公认会计原则业绩指标
既然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对可转换优先股进行会计计量会严重背离实际的经营情况,那么为了让广大的投资者不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误会,各公司开始非公认会计原则业绩指标(Non-GAAP measures)。也就是将按IFRS 或 GAAP 编制的净利润调节为Non-GAAP 业绩指标,剔除非经营性因素的影响。所谓非经营性因素就是与经营业务无关且不涉及现金流入和流出的调整项目。针对小米集团,其报表中的调整项目,如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的调整项目就和经营业务无关而且不涉及现金流动,可以使用非公认会计原则业绩指标,调整前小米2017年的财务报表的净利润为-438.89亿元,剔除调整项目后的利润为53.62亿元,这样的结果就符合小米当年的经营状况,不会出现股价上涨,利润却巨额亏损的奇怪现象。
(二)对先行的会计准则进行修改
实际上,由于国际会计准则的这一规定造成的奇怪现象已经引起了各国的重视,各国纷纷在原有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进行改变。IFRS系统在新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金融工具》中,对金融负债进行了重新定义:对于金融负债的列报方式进行了修订,规定主体信用风险导致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不再计入损益,而是会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这样就不会影响当期损益并造成巨额亏损了。(www.xing528.com)
美国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准则有很大的不同,其针对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这一类复合金融工具的处理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灵活性,在实际的披露中多以主体自己的选择为准,总体而言,在实际情况下,这类优先股的公允价值变动一般不影响当期损益。
我国大陆的会计准则近年来一直向国际会计准则的方向发展,但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还是有相当程度的滞后性。例如,我国目前对于金融负债的定义还是沿袭之前的国际会计准则,这才导致了小米集团戏剧性的财务报表的出现。因此,我国的会计准则应该尽可能地紧跟国际会计准则的脚步,及时做出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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