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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会计处理方法探讨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小米集团在发行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时候附带有赎回条件,赎回的时间在2019年12月31日之后,因此,小米集团将其列入金融负债的做法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小米集团为例,虽然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作为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入当期损益的做法符合规定,但是这种做法却有悖于实际经营状况。另外,优先股的会计处理还会导致另一个严重的后果。

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会计处理方法探讨

(一)小米对可转化可赎回优先股会计处理

小米集团招股说明书中对于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有明确的说明:

由小米集团发行的优先股,持有者可以从2019年12月31日起,按照一定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股

所有的优先股,小米集团都将视作公允价值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负债,初始按照公允价值确认。初始确认之后,优先股按照公允价值入账,公允价值的变动于合并损益表体现。

由此可见,在小米集团所适用的会计计量政策下,随着优先股的金额增加,其作为一种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使得公司的负债也在增加,表现在财务报表上就呈现出一种亏损的状态。具体情况如表12-1所示[1]

表12-1 小米集团部分报表

注:资料来源于《2018年小米招股说明书》(www.xing528.com)

(二)根据不同准则进行的会计处理

所依据的会计准则不同,对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处理方式也不一样。由于小米集团在香港上市,香港的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IFRS)基本一致,所以应当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根据IFRS体系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揭示和呈报》中对于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规定,如果金融工具的发行者具备在某种条件下将现金或者其他的金融资产交付于持有者的义务,那么对于金融工具的发行者来说,应该将这种金融工具列入金融负债[2]。小米集团在发行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时候附带有赎回条件,赎回的时间在2019年12月31日之后,因此,小米集团将其列入金融负债的做法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同时,作为金融负债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应该每年进行公允价值评估,对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3]。因为可转换优先股可以转换为普通股,其公允价值与小米的股票估值联系密切,一路上扬的股票价格,也使得小米集团的负债节节攀升,以至于出现了开头所说的资不抵债的情况。

然而,换一种方式进行计量,结果会大不一样。根据黄世忠的研究,如果按照美国的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相关规定来衡量,小米集团发行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应该算作权益工具,原因是小米集团发行的优先股存在权变行权条款,而且赎回对价实在一个固定金额和公允价值之间的价格,符合美国会计准则(GAAP)对权益工具的规定[4]

(三)不同准则下会计处理引发的后果

基于上述两种会计准则对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进行会计处理,看似只是将金融资产变成了金融负债,实际将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巨大的影响。

以小米集团为例,虽然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将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作为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入当期损益的做法符合规定,但是这种做法却有悖于实际经营状况。在过去的几年时间里,小米集团的业务增长迅速,营业收入从2015年的668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1146亿元,小米创造的丰厚的财富价值,也引得一众股票投资人的追捧,小米的股价估值也水涨船高。然而就是在这种未来发展形式大好的情况下,小米却因为发行的可转换优先股而不得不计入更多的金融负债,这就产生了经营情况大幅改善,股价暴涨,而利润表却出现巨额亏损的奇怪现象,也是让人哭笑不得。

另外,优先股的会计处理还会导致另一个严重的后果。由于小米集团将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计入金融负债,导致财务报表中利润出现了巨额亏损,而实际情况是当年有盈利很多,那么本来投资者可以从公司分到红利,却因为会计准则的不当规定,变得无利可分,这无疑会使投资者的信心遭受严重打击,进而影响公司的股价、声誉等诸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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