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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治理理论:如何形成自我实现机制?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契约治理理论是要形成一种契约自我实现机制。契约的自我实施来自对违约人进行惩罚。威廉姆森发展了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用契约成本来分析企业的交易类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企业治理理论。契约是交易双方为达成交易而事先签订的合约。但威廉姆森认为,法庭同样也受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约束。事实上,在威廉姆森看来,无论是交易单位的特征还是治理结构形式都是外生的。

契约治理理论:如何形成自我实现机制?

契约治理理论是要形成一种契约自我实现机制。契约的自我实施来自对违约人进行惩罚。作为交易成本经济学的集大成者,威廉姆森丰富和发展了科斯的思想。他把交易作为组织分析的基本单位,从不同交易单位固有的特征出发,讨论交易成本约束下的契约性治理结构的最优选择。威廉姆森指出,不同交易单位固有的特征决定了不同交易活动组织的成本结构,也决定了选择不同治理结构的效率水平。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科斯只用交易费用对企业与市场的替代关系进行了分析,但是没有对交易本身以及交易的类型进行深入的阐述。威廉姆森发展了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用契约成本来分析企业的交易类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企业治理理论。

契约是交易双方为达成交易而事先签订的合约。契约的履行是有成本的,而契约的履行成本构成了交易费用的主要方面,因而也就决定了企业交易时对不同方式的选择。威廉姆森认为,人是有限理性的。因此,任何契约都是不完全的,存在着漏洞。人又是天生具有机会主义倾向的。当违约有可能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时,他就有可能以此来要挟对方,以谋求更大的利益,而这两点就会导致契约的履行困难。

一般认为,这个问题可以依靠法律来解决。但威廉姆森认为,法庭同样也受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约束。因此,企业必须自己保护自己,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来防范机会主义行为,在不同的交易类型中采取不同的治理机制和方式。(www.xing528.com)

威廉姆森认为,判断交易单位特征的维度有三个: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的频率。其中,不确定性和资产专用性是最重要的变量。在连续性交易中,资产的专用性往往在事后使交易转变为备选数目极小的双边垄断关系。在有限理性约束下,交易双方的机会主义倾向将会导致双边垄断条件下持续交易的不确定性,造成交易活动的中断,从而使交易双方丧失专用性投资的潜在收益。

在上述分析中,威廉姆森强调交易的不确定性来源于交易单位所固有的特征,组织交易活动的频率决定于由交易单位的特征选择还是治理结构的过程。事实上,在威廉姆森看来,无论是交易单位的特征还是治理结构形式都是外生的。在本质上,交易成本的节约在于交易特征和治理结构的相互照应。

治理结构是要形成一种契约自我实现机制。契约的自我实施来自对违约人进行惩罚,惩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交易的中止造成的专用性资本的损失;二是交易者在市场上声誉贬值造成的损失。按照“理性契约人”假定,当中止契约时,如果违约人损失>收益时,倾向于履行契约;而当收益>损失时,则倾向于不履行契约。显然,在不同的交易形式下,契约的自我实施机制的作用强度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自我实施机制的作用越强,越倾向于多边治理;反之,自我实现机制的作用越弱,越倾向于单边治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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