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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经济下的垄断市场绩效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网络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网络效应、特殊成本结构及锁定效应等是其区别于传统经济的重要规律。这些在传统经济下不显著或者根本不存在的经济规律使网络经济下行业内的企业规模增大、数量减少,趋向于垄断。虽然已经形成的垄断力量由于锁定效应等的作用很难打破,但是垄断企业的垄断地位仍受到技术创新的极大挑战。

网络经济下的垄断市场绩效

网络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网络效应、特殊成本结构及锁定效应等是其区别于传统经济的重要规律。这些在传统经济下不显著或者根本不存在的经济规律使网络经济下行业内的企业规模增大、数量减少,趋向于垄断。另外,与传统经济不同,信息和知识等非物质性要素是网络经济的主导生产要素。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取决于它所掌握的信息和知识的数量和质量,而由于信息技术的快速创新和更新换代使每个企业都随时面临生死存亡,企业只有通过激烈的竞争才能在网络经济下生存壮大。因此有学者认为新经济的垄断性主要是由它的产品的资源特点和技术特征所决定的,特别是残酷的技术竞争,更易形成寡头垄断地位。垄断与竞争两种力量同时加强是竞争性垄断市场产生的直接原因,而本质上说新型市场结构的产生是网络经济特殊经济规律使然。

首先,网络效应有助于形成垄断。由于网络效应的作用使消费某种产品的消费者数量越多,消费者所获得的效用也越来越大。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只要不同标准下产品或技术的用户数量不对称,网络效应以及由之产生的正反馈效应,就会迅速使标准的用户基础发生偏向,使一种产品或技术成为市场的主导标准,即达到“赢者通吃”的最终状态。因此,初始的非兼容技术共同存在的市场状态是不稳定的,它们之间的竞争将导致最终只有一种技术能够成为市场的主导标准。

其次,锁定效应维持垄断。“锁定”是网络经济的又一重要规律,由学习成本、硬件更新成本等所构成的转换成本往往是影响消费者决策的重要因素。消费者加入某种产品(技术)网络,便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锁定于该网络,用户要离开网络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由于锁定效应的存在使企业已有的垄断势力变得更牢固,从这个角度看已形成的垄断很难被打破。

最后,创新维持竞争活力。网络经济是信息经济和服务经济相结合的产物,技术是网络经济的基础。大多数垄断最初都是由技术创新发展而来的技术垄断。众所周知,大企业更有实力进行技术创新,但由于技术创新的不连续性和偶然性,中小企业或个人在某些情况下也能创造更先进的技术。虽然已经形成的垄断力量由于锁定效应等的作用很难打破,但是垄断企业的垄断地位仍受到技术创新的极大挑战。网络经济是创新经济、速度经济,谁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实现产品的更新、实现创新谁就能得到市场的青睐。因此,已经形成垄断势力的企业也在不遗余力的进行技术创新,而不敢同传统经济下的垄断企业一样坐享其成。

竞争性垄断的市场结构是网络经济时代的产物,在这个特殊的市场状态下企业高度垄断且高度竞争。这种特殊的市场结构催生了特殊的市场行为——竞合。所谓“竞合”是指一种企业关系,即独立的各方开展合作并相互协调它们的行为,从而实现互利的共同目标,但在同一时间又与其他企业或合作者互相竞争,例如,两个组织可能建立战略联盟的产品开发和创新,在同一时间互相竞争的市场营销的合作、开发的产品。[4]这种新型的企业关系的产生有一定的缘由,与网络经济下市场结构的改变是密不可分的。有学者认为网络经济下诸多不同于工业经济的运行规则,如网络外部性、系统竞争、技术外溢效应等,衍生出了现代业间新型的竞争合作关系。[5](www.xing528.com)

(1)网络经济下生产的特殊成本结构刺激企业合作。网络是网络经济的基础,其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网络建成之后的生产运营需要很少的边际成本。这种高固定成本和低边际成本的结构,使得企业间的市场行为发生了一定的改变。巨大的资本投入使单个企业望而却步,只有与横向纵向企业合作才能承受这种庞大的负担,为了共同分享网络建成之后的巨大受益,企业积极寻找合作伙伴,合作关系随着这种需要的不断迫切而出现。

(2)企业创新需要竞合。当今的经济社会最强调的就是创新,创新是一个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源泉,但是要创新必然需要巨额的资本,这些庞大的资本从何处而来。在一个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国家里,政府的主要责任是维护市场秩序,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但是单个企业的实力毕竟是有限的,要获得创新的巨大回报光靠单个企业的投入是不够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之间原本的单纯竞争很少合作的关系就不能适应需要,新的竞争合作关系应运而生。

(3)与排他性竞争相比合作式竞争能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收益竞争并不一定导致竞争的一方获胜,赢得利益,另一方失败,遭受损失,在共同合作基础上的竞争,结果可以是竞争双方均获得利益,这是一种双赢甚至多赢模式的竞争。2002年海尔集团同日本三洋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海尔利用三洋的销售网络在日本展开销售,并成立了一家在日本销售海尔产品的合资公司“三洋海尔”。同时三洋也凭借海尔在中国的销售网络在中国市场展开销售,并推进了双方在生产基地方面的合作,三洋向海尔扩大零部件供应以及技术协作。对于这样一种竞合结果是任何一个竞争者都可以接受的,因而企业会有意识地合作,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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