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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官问题:如何规范政府任命?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另一个是“文官”问题。提交给议会的原案中,任命国务大臣这一项规定“根据国会的同意”由首相任命。也没有加上“文官”的限制,这在后来出了不少麻烦。前者是理所当然的修改,委员会立即照办,而文职问题则有点离谱,要说文职,那就应该理解为不是军人,而在放弃军备的宪法中加上以军人存在为前提的规定是没有意义的。再一次被要求必须加上“文职”这一条款。最终就如新宪法,用了“文民(文职)”这个日文。

文官问题:如何规范政府任命?

另一个是“文官”问题。提交给议会的原案中,任命国务大臣这一项规定“根据国会的同意”由首相任命。委员讨论认为一一都征得国会同意太麻烦。另外,首相仅仅是“依据国会决议而指名”,没有加上“从国会议员中”这个限制。也没有加上“文官”的限制,这在后来出了不少麻烦。

然而,众议院委员会审议将近结束的时候,我受总司令部传唤,去了之后,说是华盛顿远东委员会有指示,让加上“首相和半数以上的其他国务大臣必须从国会议员中选出”的条件,而且还得在条文中写明“这些人员必须是文职”。

前者是理所当然的修改,委员会立即照办,而文职问题则有点离谱,要说文职,那就应该理解为不是军人,而在放弃军备的宪法中加上以军人存在为前提的规定是没有意义的。当然要命人跟对方当局交涉说此点不能接受,结果对方顺顺当当地就同意了。(www.xing528.com)

然而,一个多月以后,修正案在贵族院审议中途,金森国务大臣被叫去。再一次被要求必须加上“文职”这一条款。到底还是远东委员会非常挑剔,他们要求这一条的同时还要求在宪法条文中明确保证成年男女具有平等的选举权。选举权问题姑置不论,关于表示英文civilian的确切的法律术语使金森等政府方面的负责人和委员会的人都大费周章。最终就如新宪法,用了“文民(文职)”这个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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