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处于不安全状态、紧急状态和恢复状态的电力系统,为了维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就需要采取某些控制措施,这些控制措施总称为安全性控制。根据电力系统所处的运行状态,安全性控制可分为预防控制、紧急控制和恢复控制。安全性控制是维持一个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所不可缺少的。
处于不安全状态的电力系统,虽然当前负荷约束和运行约束条件都得到了满足,但如果将来发生某一较严重的扰动,就有可能使系统转入紧急状态。因此,有必要提前采取一些必要的控制措施,如调整发电机出力或调整负荷的配置等,使系统转为安全状态,这种控制称为预防控制(Preventive Control),也称为正常状态下的安全性控制。如果仅仅是通过调整发电机出力来实现的,也称为发电机再调度(Generation Rescheduling)。
电力系统紧急状态下,为了维持稳定运行和持续供电,必须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这种控制措施称为紧急控制(Emergency Control),也称为紧急状态下的安全性控制,有些文献中还称为预测控制(Predictive Control)。根据不同的紧急状态,紧急控制又可以分为两类:①针对稳定危机的紧急控制称为稳定性紧急控制,或稳定性控制。这一类的紧急状态其容忍的时间只有几秒钟,因此相应的控制也不得超过1s。系统经稳定性紧急控制后一般进入恢复状态,这时系统可能不满足负荷约束条件,而运行条件可以满足。②针对持久性危机的紧急控制,通常称为校正控制(Corrective Control)。这种控制一般可以使系统回到安全状态。目前紧急控制的分类标准不很统一,也有很多文献常常把电压稳定紧急控制称为校正控制。
恢复状态下系统的完整性一般受到破坏,如某些发电机或负荷被切除,系统某些部分被解列等。一般应通过恢复控制(Resto-rative Control)来恢复对用户的供电及实现已解列系统的重新联网,使电力系统进入正常状态。
在大范围停电事故发生后,需要给一些失去电源的电厂供电,进行黑启动,最终实现对全部负荷的供电,也是一种恢复性控制[7]。
Dy Liacco构想[8]给出了电力系统安全性评估和安全性控制的一个较完整框架。此后,电力系统安全性的相关研究大都是在该构想的基础上展开的,但它也有以下三点不足:(www.xing528.com)
1)它是一种确定型的研究方法。它没考虑每个预想事故所发生的概率,对预想事故集中的每一个事故(它们发生的概率不同)做同等要求是不合理的,对全部负荷(不分重要程度)均要求事故后仍百分之百地保证供电显然也是不合理的。合理的安全性控制应该计及事故发生的概率,并兼顾经济性,以达到全社会总成本的最优。
2)它只是二元的,只能给出系统安全或不安全的结论,很难对控制决策给出较多的指导信息,也无法获得系统的整体安全性测度。如能给出定量的安全性测度将是更可取的。
3)预防控制和紧急控制是割裂开的。预防控制主要针对发生概率较高的事故,此时预防控制的性能代价比较好。但对于出现概率低而又严重的事故,预防控制成本就会很大,或是根本就不可行。这时紧急控制就是必不可少的。可见两者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从系统经济运行的角度,把两者结合起来很有必要。
限于当时的计算分析能力,上述构想提出时仅考虑了静态潮流约束,分析所对应的结果是静态安全性。现今已有可能进行在线稳定分析,因而除上述约束外,还应该加上各种稳定约束。综合考虑如上全部约束的安全性,可以称为静态和动态安全性,或简称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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