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Retail)是直接向最终消费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活动。不论是制造商、批发商还是零售商都从事零售业务,但零售商仅指那些主要服务于广大消费者,满足个人或家庭多样化、小批量消费需要,销售量主要来自零售业务的中间商。零售商可以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即商店零售商、非商店零售商、零售组织。零售商向确定的顾客群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具体形态构成零售业态。
零售业态(Retail Formats)是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我国商务部2004颁布的《零售业态分类》国家标准,将零售业分为有店铺零售业态和无店铺零售业态两大类。
(一)有店铺零售业态
有店铺零售是指有固定的进行商品陈列和销售需要的场所和空间,并且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主要在这一场所内完成的零售业态。具体类型有:
(1)食杂店。一般位于居民区内或传统商业区内,目标顾客以相对固定的居民为主,销售商品以香烟、饮料、酒、休闲食品为主。
(2)便利店。位于商业中心区、居住区、交通要道以及车站、学校、娱乐场所、办公楼、加油站等公共活动区。目标顾客主要为单身者、年轻人,顾客多为有目的的购买。商品以即时食品、日用小百货为主,有即时消费性、小容量、应急性等特点。
(3)折扣店。位于租金相对便宜的地区。目标顾客主要为商圈内的居民。商品价格一般低于市场平均水平,自有品牌占有较大的比例。
(4)超市。一般位于市、区商业中心,居住区,目标顾客以居民为主。经营包装食品和日用品。
(5)大型超市。一般位于市、区商业中心,城郊接合部,交通要道及大型居住区附近。目标顾客以居民、流动顾客为主。衣食类用品齐全,注重自有品牌开发。设有不低于营业面积40%的停车场。
(6)仓储式会员店。一般选址在城乡接合部的交通要道,目标顾客以中小零售店、餐饮店、集团购买和流动顾客为主。商品以大众化衣、食用品为主,自有品牌占相当部分。设相当于营业面积的停车场。
(7)百货店。一般位于市、区级商业中心,历史形成的商业集聚地。目标顾客以追求时尚和品位的流动顾客为主。商品门类齐全,以服饰、鞋类、箱包、化妆品、礼品、家庭用品、家用电器为主。注重服务,设餐饮、娱乐场所等服务项目和设施,功能齐全。
(8)专业店。一般设在市、区级商业中心以及百货店、购物中心内。目标顾客以有目的选购某类商品的流动顾客为主。以销售某类商品为主,体现专业性、深度性、品种丰富,选择余地大。从业人员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www.xing528.com)
(9)专卖店。一般设在市、区级商业中心,专业街以及百货店,购物中心内。目标顾客以中高档消费者和追求时尚的年轻人为主。以销售某一品牌系列为主,销售量少、质优、高毛利。从业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提供专业性服务。
(10)家居建材商店。一般位于城乡接合部、交通要道或消费者自有房产比较高的地区。目标顾客以拥有自有房产的顾客为主。商品以改善、建设家庭居住环境有关的装饰、装修等用品、日用杂品、技术及服务为主。
(11)购物中心。分社区型购物中心、市区购物中心、城郊购物中心三种,分别选址在区级商业中心、市级商业中心、城乡接合部的交通要道。拥有数十到数百个租赁店,包括大型超市、专业店、专卖店、饮食服务及其他店或娱乐服务设施等。各个租赁店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12)工厂直销中心。一般远离市区。目标顾客多为重视品牌的有目的的购买。为品牌商品生产商直接设立,商品均为本企业的品牌。
(二)无店铺零售业态
无店铺零售是不通过店铺而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零售业态。具体类型有:
(1)电视购物。目标顾客以电视观众为主,所销售商品具有某种特点,与市场上同类商品相比,同质性不强。以电视作为向消费者进行商品宣传展示的渠道。送货到指定地点或顾客自提。
(2)邮购。目标顾客以地理上相隔较远的消费者为主。商品包装具有规则性,适宜储存和运输。以邮寄商品目录向消费者进行商品宣传展示,并取得订单。送货到指定地点。
(3)网上商店。目标顾客为有上网能力,追求快捷性的消费者。所销售商品与市场上同类商品同质性强。通过互联网进行买卖活动。送货到指定地点。
(4)自动售货亭。目标顾客以流动顾客为主。所销售商品以香烟和碳酸饮料为主,商品品种在30种以上。由自动售货机完成售卖活动。
(5)电话购物。所售商品单一,以某类品种为主。主要通过电话完成销售或购买活动。送货到指定地点或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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