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尚无权威定义。从社会普遍公认的特征看,消费中心城市首先是中心城市和商业城市,具有经济体量大、人口密度高、三产(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发达、商旅文贸融合发展的特点,其往往也是历史文化名城、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科教文化中心城市、工商业重镇等。本课题组认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概念至少包含了三层内涵:第一,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应该是具有资源和市场积聚能力的中心城市。它具有中心积聚和区域引领带动功能,能够通过消费拉动本城市经济发展的同时辐射周边区域,成为区域协调发展的支点和引领地。第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首先是商业城市或消费型城市。它具有一定的区域商品流通中心功能,是该区域的交通枢纽、物资集散中心和商品消费中心,也是该区域金融、人才等资源要素聚集区和科技、文教高地,还是该区域创新、创意和创业活动富集的热土与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第三,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应该是开放的国际化城市。它具有国际经济文化交流中心的功能,具备坚实的国际化服务能力,它拥有大量具备国际交往素质和经验的企业组织与人才队伍,能够提供并接纳国际化的商品和服务供给,具有较为充分的满足国际化消费需求的能力,市场思维和行为规范与国际接轨,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和规则密集开展经济贸易往来,能够提供国际化消费体验或“国际范”的城市特质。
重庆建设上述内涵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是落实“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联结点的国家战略定位的需要。有助于依托“一带一路”深化开放发展,增强重庆乃至整个西部在国际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有助于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深度挖掘长江中上游广阔腹地蕴含的巨大内需潜力,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空间从沿海向沿江内陆拓展,同时拉动外需和内需,实现内外共振协调发展。(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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