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确权和三权分置形成了农地市场化流转的政策机会结构,促使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大户等市场化主体通过资本下乡的途径进入乡村,并通过大规模的农地流转,进行市场化的农地规模化经营。政策机会结构促使市场化主体资本下乡,而市场化主体的农地流转需要,使得农村土地价值得以提升。
“以前土地交给别人种,都是不说钱的,你种我的土地,帮我把该给国家交的钱交了就可以了,也不需要给我什么东西。现在土地流转到村里面的股份合作社入股,有的村是1000元一亩,有的村签的是1250元一亩。”[1]
上述访谈资料说明三权分置制度带来的政策机会结构促使资本下乡,并进一步促进了农村土地价值的提升,对农民来说原本没有收益的农地流转,变成了一亩一千元左右的农地流出收益。
市场化经营主体资本下乡促进了农村土地价值的升高,而资本下乡和土地升值共同促进了农地流转的激活。我们以公安县下辖的斑竹垱镇为例进行说明。公安县财政局和斑竹垱镇财管所认识到土地流转是深化三农改革,促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经营的必由之路。为了了解斑竹垱镇土地流转现状,县财政局和斑竹垱镇财管所组织人员先后到莲花垱村、伍家场村、同和村、关流咀村、寿祠桥村、花园村、双石桥村、永丰社区等22个行政村245个村小组,采取座谈、问卷、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了深入调研。结果显示:
第一,基本状况。斑竹垱镇农村土地流转刚开始只是个别农户之间耕地互换种植经营和短期租赁现象,国家对农村土地实行二轮延包之后,土地流转才呈现出较大的规模,并以较快速的度发展。根据调查统计结果,截至2018年底,全镇22个行政村,245个自然组,共有55841人,14943家农户,共承包耕地74773块,145910.95亩,截至2018年12月全镇共发生耕地流转面积145038.29亩,占总耕地面积的99%。这次调研组调查的22个行政村56个村小组,共有农户5977户,承包耕地面积56905亩,其中发生流转行为的有5917户,占到 99%,耕地流转面积56335亩,占承包耕地面积99%。(www.xing528.com)
第二,主要形式。如莲花垱村的原支部书记郑俊峰组建的俊峰专业合作社。三是农业龙头企业连片开发需要,如双石桥村引进的东进牧业公司,通过公司加农户入股的模式流转当地农户连片土地1233.45亩用于农业开发。斑竹垱镇土地流转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代耕、代种。因外出务工等原因,无劳力耕作,将土地委托亲友、邻居耕种,这种流转大多是临时性短期行为,随机性较大,农民一旦返乡,土地自然交回本人耕种,流转一般以口头协议为准,期限在1年左右。二是转让、互换。这种形式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全家外迁户将土地交回村集体,由村集体将土地经营权重新发包给他人;如同和村转让的5.98亩就属于外迁转让耕地;另一种是部分村民因为耕地离居住地较边远、不易灌溉或其他原因,把耕地的经营权相互转让。如伍家场村的64.78亩就属于耕地互换。三是流转、转包。即农户在承包期内通过自愿、平等的形式,把承包耕地流转给农村土地合作社或新型经营主体经营。这也是斑竹垱镇现有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之一。
第三,存在问题。(1)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业主借土地流转改变了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借土地流转变为自己长期所有)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如租用农田改鱼塘、种果树等),致使合同不合法。从而形成农民与承包户间的矛盾。(2)不在期限内流转。一些承包者借农民不了解“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违法违规签订合同。(3)土地集中流转难成片。当年土地联产承包分地时,大部分地方都是把全村、组土地按好、中、差分等级后平分到各家各户的,导致每家每户的土地分散,单位面积内土地户头多。这种现状对土地的规模流转产生较大影响,有的连片租用几十亩地就要跟十几户人打交道,一户、两户谈不好就影响整片土地的流转,这种土地分户经营的分散性、随意性与土地流转的计划性、规模性之间的矛盾制约了规模经济的发展。(4)合作社层次较低。
第四,对策建议。(1)加大政策宣传,营造农民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从兼顾投资者与生产者双方利益出发,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真正做到联办、联心、联利。(2)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的要求,继续推进农民合作社“四级示范社”建设行动,积极开展示范社评定,建立示范社名录,实行示范社动态监测,引导农民合作社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真正实现民办民管,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合作社,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从中受益。(3)全镇总体规划,整体布局。根据土地流转后出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种植范围零散,同一种植品种不能成片成规模,农户承包经营土地碎片化、市场信息不全等情况,斑竹垱镇特邀请荆州市规划设计院和长江大学有关专家,根据斑竹垱镇地形地貌、河流水系和道路分布,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对斑竹垱镇提出了“二带五区”总体规划。根据规划设计,全镇22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成立了一个专业土地股份合作社,用于土地流转集并,然后根据市场主体的需求流转耕地进行农业综合开发,减少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之间的矛盾,农户按土地入股份额获一定收益。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对全镇辖区内所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合作社,打破村级行政区域,按照生产经营方式、种植类型和品种进行布局引导,组成了果蔬、特种水产、花卉苗圃、农业旅游等产业片区,以此形成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的连片种植、养殖,实现了技术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共赢的产业结构。进一步促进了全镇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提高了农户收入,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为全镇三农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上述斑竹垱镇的调查结果表明,农地确权和产权分置制度构建了政策机会空间,吸引市场化的规模经营主体通过资本下乡进入村庄,促进了农村土地经济价值的增长和农地流转状况的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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