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我国作为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业基础相对薄弱,需要农业对于工业的支持,并推动我国工业化的发展。这一历史进程在改革开放之后逐步得到了扭转,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大大降低了农业税的价值和功用。因此,我国开始尝试对于农业税的改革,并在地方探索中产生了“税费合一”“费改税”“大包干”等模式。虽然自家庭联产承包制度实施以来,我国对于农业税的征收处于总体下降的趋势,但是,农民成为直接纳税人,生产所得交足国家和集体所需部分,剩下才归自己所有。这种分配体制,让农民成为国家赋税的责任人,并让他们直接感受到了税费负担的压力。[11]农民自行缴纳承包地税负的政策让每一个农民感知到了税负压力的实际存在,也衍生为每一个农民的生存压力。如此一来,农民对于土地价值的态度也变得更加明确。
就调查的情况来看,公安县农民负担问题相对突出的时期大约在1990—2000年之间。除了农业税之外,村民负担最重的部分为“三提五统”,村民习惯性称其为“提留”。当地“提留”开始增加的现象始于20世纪90年代,在1997—1999年之间达到了顶峰。提留一方面包括了村一级用于维持或扩大再生产等公共事务的支持费用,另一方面囊括乡村两级办学、计划生育、民兵训练等民办公助事业的款项。在90年代末的几年中,每亩田需要承担8~10项相关费用的支出。其中有部分款项可以通过村集体申请项目的方式加以返还,但大多数村民并不知道征收提留的具体用途。
“除了农业税之外的部分,我们村习惯称它们为提留,实际上不是九几年那时候的农业提留了,属于是村庄公积金性质的。三级提留这个基本上每年一公布,根据县政府每年的财政预算去收,去确定大概需要多少开支。防汛一般一亩田要几块钱什么的,就直接上交上去。我们在需要开沟,需要修路,再或者农田再需要什么的话,我写申请给上面,上面就把钱给返回来。那要是说村里没有事,这个钱就不返了,支撑县里其他需要的地方。在我们的清沟利水、工资、三公,那是一亩田25元,这样正常算起来,每年最低的也有60元。正常的村子,这个干部工资肯定是要申请要回来的,然后其他的农田建设、水利、防汛就看情况。”[12](www.xing528.com)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村民个人的负担处于不断上涨的趋势。公安县的双石桥村是当地贫困村,但即使是贫困村村民也需从每亩土地中支出300-350元用于支付农业税、提留及其他相关费用。与此相对,经济情况较好的村庄甚至须要每亩支付350-450元。在调查中还有村民反映,1997—1998年之间自己承担的各种费用达到了每亩地500元以上。这些费用的出现使得村民切实感觉到了负担的增加,并且影响了村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2000—2005年间国家虽然开始实施农业税减免政策,但当地减免的幅度相对有限,并没有大幅度减轻村民的负担。据调查,当时一亩地平均减免的费用在80-150元,村民仍须缴纳200-300元的相关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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