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在现有技术设备条件和运输工作组织水平基础上,根据货物运输种类和运输条件将货物由发站运至到站而规定的最长运输限定天数,称为货物运到期限。
一、货物运到期限的计算
货物运到期限按日计算。起码日数为3天,即计算出的运到期限不足3天时,按3天计算。运到期限由下述三部分组成:
(1)货物发送期间(T发)为1天。货物发送期间是指车站完成货物发送作业的时间,它包括发站从货物承运到挂出的时间。
(2)货物运输期间(T运)。每250运价公里或其未满为1天;按快运办理的整车货物每500运价公里或其未满为1天。货物运输期间是货物在途中的运输天数。
(3)特殊作业时间(T特)。特殊作业时间是为某些货物在运输途中进行作业所规定的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①需要中途加冰的货物,每加冰1次,另加1天。
②运价里程超过250 km的零担货物和1 t、5 t型集装箱另加2天,超过1 000 km加3天。
③一件货物重量超过2 t、体积超过3 m3或长度超过9 m的零担货物另加2天。
④整车分卸货物,每增加一个分卸站,另加1天。
⑤准、米轨间直通运输的货物另加1天。
对于上述五项特殊作业时间应分别计算,当一批货物同时具备几项时,累计相加计算。(www.xing528.com)
若运到期限用T表示,则T=T发+T运+T特。
二、班列运到期限
班列运输的运到期限,按列车开行天数(始发日和终到日不足24小时按1天计算)加2天计算,运到期限自班列始发日开始计算。
三、货物运到逾期
所谓货物的运到逾期,是指货物的实际运到天数(用T表示)超过规定的运到期限时,即为运到逾期。货物的实际运输天数是指从起算时间到终止时间的这段时间。
起算时间:从承运人承运货物的次日(指定装车日期的,为指定装车日的次日)起算。
终止时间:到站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到卸车完了时止;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货车调到卸车地点或货车交接地点时止。
若货物运到逾期,不论收货人是否因此受到损害,铁路均应向收货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根据逾期天数和运到期限天数,按承运人所收运费的百分比进行支付。
快运货物运到逾期,除按规定退还快运费外,货物运输期间按250运价公里或其未满为1天,计算运到期限仍超过时,还应按上述规定,向收货人支付违约金。
超限货物、限速运行的货物、免费运输的货物以及货物全部灭失时,若运到逾期,承运人不支付违约金。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