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思想认为发展与环境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里约宣言》强调:“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工作应当是发展进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能脱离这一进程来考虑。”可持续发展理论大体包括以下几个重要内容。
第一,可持续发展不否定经济增长(尤其是穷国的经济增长),但需要重新审视任何实现经济增长的方式。要得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必须将生产方式从粗放型转变为集约型,减少每单位经济活动造成的环境压力,研究并解决经济上的扭曲和误区。既然环境退化的原因存在于经济过程中,其解决答案也应该从经济过程中去寻找。我国目前在实行的两个转变其中就有一个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第二,可持续发展以自然资本为基础,强调与环境承载力相协调。“可持续性”可以通过适当的经济手段、技术措施和政府干预得以实现。要力求降低自然资本的消耗速率,使之低于资源的再生速率或替代品的开发速率。要鼓励清洁工艺和可持续消费方式,使每单位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废物数量尽量减少。
第三,可持续发展以提高生活质量为目标,同社会进步相适应。“经济发展”的概念远比“经济增长”的含义更广泛。经济增长一般被定义为国民生产总值的提高,发展则必须使社会和经济结构发生进化、使一系列社会发展目标得以实现。(www.xing528.com)
第四,可持续发展承认并要求体现出环境资源的价值。这种价值不仅体现在环境对经济系统的支撑和服务价值上,也体现在环境对生命保障系统的存在价值上。应当把生产中环境资源的投入和服务计入生产成本和产品价值中,并逐步修改和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第五,可持续发展的实施以适宜的政策和法律体系为条件,强调“综合决策”和“公众参与”。需要改变过去各个部门封闭地、分隔“单打一”地分别制定和实施经济、社会、环境政策的做法,应根据周密的社会、经济、环境因素和科学原则、全面的信息和综合的要求来制定政策并予以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要纳入经济发展、人口、环境、资源、社会保障等各项立法及重大决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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