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林业分类经营
林业生产两大类产品(或服务):一类是有价格的各种林产品,它们是可以用于交换的商品,如木材、茶、果等,这些产品可以为经营者独占,并且可以出售、转让、租赁等,从而获得利益,由于有价格信息,因此可以通过市场进行资源配置;另一类是无价格的各种产品(或服务),如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调节气候、美化环境等服务,这些服务的占有和消费是难以排除他人的,经营者无法通过出售和交换获取利益,也不可能通过市场进行资源配置。
(二)森林分类经营
森林分类经营是指根据森林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及森林的结构特点,将森林分成几种不同类型,按照各自的经营目的,采用相应的经营模式,以便于目标管理。森林分类经营的重点是经营,属于企业行为,可以按照经营主体、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经营制度与经营模式等进行分类。
公益林属于社会公益事业,主要发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按公益事业建设管理,由各级财政投资和组织社会力量建设,主要依靠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来管理,辅之以必要的经济手段。
商品林属于基础产业,主要追求经济效益,依靠市场调节发展,实行企业化经营,靠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管理,按市场需要组织生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森林生态系统经营
森林生态系统经营作为一种新的资源管理模式,还没有一个公认的明确的概念。
美国林务局、林纸协会、林学会、生态学会对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的概念有各自的表述,反映了各自不同的立场和观点,但仍有一些共同点,即尊重生态学原理,重视森林的全部价值,考虑人对生态系统的作用和意义。
森林生态系统经营是森林经营模式上的转变。其价值观、理论和方法与传统永续利用有明显区别,特别是在森林价值的选择方面。森林生态系统经营通过满足人类需要与维持计划来增进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性和完整性,使人类与自然在一个较大的空间规模和较长的时间尺度上协同、持续与发展。因此,森林生态系统经营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森林生态系统经营需要在生态合理的基础上,对信息及信息的采集和分析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更综合的经营知识与技术、更大的投入,需要体制、政策、制度和法律的支持,也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www.xing528.com)
有关森林经营模式曾提出过森林永续利用、森林分类经营、森林生态系统经营和森林可持续经营等,其关系可归纳如下。
1.继承发展与创新的关系
传统永续利用的基本理论和技术要素,如要有计划性(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和目标性、时空调整、收获预估、生长量控制采伐量等仍有指导意义。
2.手段、条件与途径、理论的关系
手段、条件与途径、理论的相互关系如图3-1所示。
图3-1 各种森林经营模式的关系示意图
综上所述,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理论在深化和发展,可以把上述理论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德国为代表的永续利用与回归自然理论,另一类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森林效益主导利用与生态系统经营理论。前者有明确的理论及其技术支持体系,而后者还不成熟,正在实验实践中。我们把前者称为德国式经营,把后者称为美国式经营,两者的主要区别如表3-1所示。
表3-1 两种森林经营模式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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