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森林资源状况的指标体系由反映林地利用程度、森林资源消长、森林资源结构、森林生长量、森林价值等五方面指标构成。
(一)反映林地利用程度的指标
林地(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的造林地、苗圃地以及宜林地)是一个经营地区林业生产的主要基础,林地面积能否充分合理地经营利用,是衡量其经营利用效果的主要标志。
反映林地利用程度常用的指标主要有:森林覆盖率、林业用地利用率、林分平均郁闭度等。
1.森林覆盖率
森林覆盖率是森林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百分比。不过森林面积的概念世界上有不同理解,传统概念是单纯以林木为主的有林地面积为准。也有把有林地与灌木林地之和作为森林面积计算的。我国现行的森林覆盖率计算方法为:
森林覆盖率=(有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森林覆盖率的高低可以反映一个地区森林的多寡,也反映该地区的土地利用的程度,以及所采用的林业经营利用措施是否得当。如果一个地区森林覆盖率低,反映出该地区可能不是以林为主的地区,或是有大量的荒山荒地未被利用造林,也可能是只重视历年的造林面积,而不重视其实际保存的面积,造林保存率低等。
2.林业用地利用率(亦称绿化程度)
林业用地利用率是指林业用地中有林地的比率。林业用地利用率是反映林业用地有多少达到了“成林”的标准,也有用森林面积替代有林地计算的。这个指标是受造林、更新和采伐方式、经营利用措施的影响的,它可以确切地说明一个林业经营单位在一定的期限内采取的一切经营利用措施所取得的效果。目前,我国林业用地利用率较低,平均只有70%多,而美国、联邦德国等国都在95%以上。这说明我国的林业用地还有近1/3没有利用。用这个指标可以衡量不同的地区森林经营的程度,而且可以明确今后林地努力利用的方向。
3.林分平均郁闭度
郁闭度是指森林中乔木树冠互相衔接的程度,也就是林冠覆盖地面的程度。郁闭度一般用十分法表示。平均郁闭度反映一个地区森林的质量高低,是衡量一个地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主要尺度。目前我国林分平均郁闭度较低,与世界林业发达国家相差较远。
(二)反映森林资源消长的指标
反映森林资源消长常用的指标主要有:造林成活率和造林保存率、森林面积年平均净增率和森林蓄积量年平均净增率等。
1.造林成活率和造林保存率
造林成活率是指造林1~2年内成活的株数的百分比。它只反映造林后短期内的造林经营效果,成活率的高低是今后能否成林的关键,所以它可以作为衡量林业经营效果的指标之一。但造林成活率变动性较大,一般不用其反映森林(成林)的消长,而用造林保存率反映森林的消长状况。造林保存率是指造林后郁闭成林的面积占造林总面积的百分比,它可以反映人工造林的速度和成效,反映较为长期的林业经营效果。
2.森林面积年平均净增率
森林面积年平均净增率是指森林年平均净增面积占现有森林总面积的百分比。
森林年平均净增面积=造林更新年平均保存面积-年平均消耗森林面积
3.森林蓄积量年平均净增率
森林蓄积量年平均净增率是指森林蓄积量年平均净增量占现有森林蓄积量的百分比。
森林蓄积量年平均净增量=年平均生长量-年消耗蓄积量(www.xing528.com)
如果一个地区林业经营利用不利,以上两个指标的数值就会降低,甚至出现负值。这说明在这期间,通过森林经营和采伐利用,以及其他人为和自然的影响,这个地区森林资源不是增加了,而是减少了。因此,上述两个指标不仅能反映每年造了多少林、有多少生长量,而且还能反映每年由于人为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森林资源消耗的数量,能客观地反映森林经营和采伐利用所产生的效果。
(三)反映森林资源结构的指标
反映森林资源结构的指标一般用树种结构、林龄结构和径级结构表示。
树种结构是指森林中各个树种的面积(蓄积或株数)所占的比例。
林龄结构指各龄组森林的面积(蓄积或株数)的比例。南方地区多用3个龄组(幼龄林、中龄林、成熟林)表示。北方地区一般用5个龄组(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表示。
径级结构是指蓄积量(或株数)按立木胸径粗度级分配的百分比。在我国,通常划分4个粗度级,即小径木(胸径≤12 cm)、中径木(胸径12~24 cm)、大径木(胸径≤26~36 cm)、特大径木(胸径≥38 cm)。径级结构指标能反映林分质量高低,也反映森林集约经营的程度。
(四)反映森林生长量的指标
反映森林生长量常用的指标主要有单位面积蓄积量、单位面积年生长量和林副产品单产等。
1.单位面积蓄积量
单位面积蓄积量是指林分单位面积总的蓄积量。它反映单位面积上总的生长量。通常用m3/hm2反映森林价值的指标。
2.单位面积年生长量
单位面积年生长量是指林分单位面积年蓄积量生长量。这个指标反映林木生长的速度,反映林木是否达到速生丰产的标准(要求)。不同地区自然环境不同,生长的树种不同,林木速生丰产的标准不同。
3.林副产品单产
林副产品单产是指林副产品和林特产品单位面积的收获量。可以用m3/hm3、t/hm2、kg/hm2等表示。
(五)反映森林的价值指标
森林价值一般包括立木价值和森林生态服务价值。
1.立木价值(林价)
以现实林价为立木价值标准,林价是对森林产业及其各个构成部分价值的估算,亦称森林资源价。它根据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的营林生产成本、分摊的基建费和管理费等用复利公式计算:
立木价值=∑(某树种蓄积量×相应树种出材率×相应树种现行立木林价)
2.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
森林生态服务价值主要是指森林涵养水源、固土、保肥、吸收污染物、滞尘、固碳、森林游憩、美化环境等价值。目前,人们对森林资源的生态功能已有比较统一的认识,森林生态功能价值计量研究也取得较大的突破。我国虽然在生态功能计量上总结出一定的指标、方法,但尚没有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指标体系或框架,使不同的研究者、不同的研究地点、不同的研究方法之间缺乏可比性,价值评价结果的严谨性无法衡量,今后有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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