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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的定量标准及概念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在《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中明确规定了森林的定量标准:森林一般指有林地,是由乔木树种构成,郁闭度在0.2以上的林地或冠幅宽度10 m以上的林带。

森林的定量标准及概念

森林从字面上解释,“森”为繁茂,“林”为丛聚的树木,森林是指繁茂丛生的树木。《辞海》定义森林为:覆盖大面积土地并以乔木为主体的植物群落,是集生的乔木及其共同作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和土壤、气候等的总体。

由于森林对人类的影响较大,而人们在不同时期对森林的认识不同,人们根据政治、经济上的需要,给予森林种种不同的定义。按照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专家的意见,一般地说,森林是以广阔而比较密集的林木覆被为特点的生态系统。《林业科技词典》《林产工业词典》等对森林有类似的解释。中外林业界还总结出了林籍说(在地级统计资料中等级为山林的土地);林丛说或现状说(树木密集生长的土地);目的说(为培育和采伐木材及其他林产品的土地),对森林加以不同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等在不同时期对森林做了不同的规定。

从国内外关于森林的定义或规定中可以看到,森林包括以下几个因素。

第一,森林是由乔木和其他木本植物组成的。

第二,森林是和土地联系在一起的,所以森林的数量标志包括面积、蓄积两方面。

第三,森林不仅生产木材和其他林产品,还具有环境保护、卫生保健等多种效益。

第四,森林是有一定广度、密度和高度的陆地生态系统。

概括起来,对森林定性的概念可以理解为:森林是依赖一定土地和环境而生存,以乔木为主体,包括灌木、草本植物以及其他生物在内,占有相当大空间,密集生长,受环境制约,又能显著影响环境的生物群落,是一种生态系统。(www.xing528.com)

森林是依赖一定的土地而生存的。森林必须有一定面积的土地。森林也不是单独的树木,中国有句古话说:“独木不成林。”森林不是单独树木的总和,如行道树、庭园树等不是森林。森林中的树木,从外形看,往往高大挺拔、亭亭玉立,上下直径相差不大,树冠较小,木材的质量好。而一般的树木大多比较矮小,上细下粗。只有在单位面积的土地上,有一定数量的树木,彼此间形成一个整体,它一方面受环境条件影响,另一方面又能使环境发生显著变化(如遮阴、阻风、调节水分和温度等),彼此间相互影响,这些树木和林地的统一体,才能称为森林。

森林和林业是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森林是以广阔而比较密集的林木覆被为特点的生态系统,而林业是以森林为经营对象,为进行森林经营利用而组织起来的国民经济行业部门和公益事业。

为了便于森林调查、经营和管理,各国一般都用法律和法规的形式对森林进行定量化定义,定义有明确的外延界限。

我国在《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中明确规定了森林的定量标准:森林一般指有林地,是由乔木树种构成,郁闭度在0.2(含0.2)以上的林地(包括天然林、人工林和竹林)或冠幅宽度10 m以上的林带。

现行的森林覆盖率计算方法为:

森林覆盖率=[(有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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