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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际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比较分析:省份比较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省际资源环境承载潜力占绿色发展指数总权重的40%,由资源丰裕与生态保护指标和环境压力与气候变化指标2 个二级指标构成,总共有19 个三级指标,其中正指标6 个,逆指标13 个;参与测算的指标有17 个。

省际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比较分析:省份比较

省际资源环境承载潜力占绿色发展指数总权重的40%,由资源丰裕与生态保护指标和环境压力气候变化指标2 个二级指标构成,总共有19 个三级指标,其中正指标6 个,逆指标13 个;参与测算的指标有17 个。

1.省际资源丰裕与生态保护指标测算结果及分析

在省际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测度体系中,资源丰裕与生态保护指标占资源环境承载潜力的权重为31.58%,占绿色发展指数的12.63%。

资源丰裕与生态保护的三级指标选择主要考虑两点:一是资源角度,资源是指自然资源,即一切可被人类开发和利用的,可以产生价值的自然物。因此,它是客观存在的;二是生态保护角度,生态保护是指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进行保护,使之免遭破坏,使生态功能得以正常发挥的各种措施。因此,它是人类的主观行动。

从指标构成来看,资源丰裕与生态保护指标由人均水资源量、人均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自然保护区面积占辖区面积比重、湿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重、人均活立木总蓄积量6 项三级指标构成。

同时,资源丰裕与生态保护的这6 个三级指标包含了自然资源中最重要的几个方面:水、森林和湿地,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因此这6 个三级指标平分权重。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及其指标属性参见表2-4。

表2-4 2017 中国省际资源丰裕与生态保护三级指标、权重及指标属性

注:本表内容是由本报告课题组召开的多次研讨会确定的。

在对三级指标的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基础上,根据上表中的权重,计算得出了各省(区、市)资源丰裕与生态保护指标测算结果如下(见表2-5):

表2-5 2017 中国省际资源丰裕与生态保护指标指数值及排名

续表

注:1.以上数据及排名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6》《中国沙漠及其治理》《中国环境统计年报2015》《中国环境统计年鉴2016》等测算。2.30 个测评省(区、市)的资源丰裕与生态保护指标的平均水平为0.028。

从表2-5 和图2-3 发现,在资源丰裕与生态保护指标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整体情况较好,但西部地区的内部差距较大;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整体指标值相近,整体都较差。从指标值上看,各省资源丰裕与生态保护指标值介于0.011 至0.056 之间,30 个省(区、市)指标值的极差为0.045。

从分省排名情况上看,排在资源丰裕与生态保护指标前10 位的省(区、市)是:内蒙古、海南、黑龙江、青海、云南、福建、广西、江西、吉林、四川。其中,西部地区有4 个,并且内蒙古自治区排名第1;东北地区有2 个;中部地区有1 个;东部地区有2 个。

排在资源丰裕与生态保护指标第11—20 位的省(区、市)是:浙江、上海、湖南、广东、贵州、陕西、辽宁、新疆、湖北、重庆,西部地区占4 个,分别为贵州、新疆、重庆、陕西;东部地区有3 个省,中部地区有2 个省,东北地区1 个省。

排在资源丰裕与生态保护指标后10 位的省(区、市),有5 个在东部地区,分别是江苏、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有3 个位于中部地区;2 个位于西部地区。

分区域看,东部地区资源丰裕与生态保护指标值的极差为0.04,排名最靠前的是海南,排第2 位,最靠后的山东,排第27 位;中部地区极差为0.030,最靠前的是江西,排第8 位,最靠后的是河南,排第28 位;西部地区极差为0.048,最靠前的是内蒙古,排第1 位,最靠后的是宁夏,排第30 位;东北地区极差为0.028,黑龙江排全国第3 位,辽宁排第17 位。

图2-3 2017 中国省际资源丰裕与生态保护与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指数对比

注:本表从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的角度,根据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指数大小自左到右排列。(www.xing528.com)

从各省(区、市)看,资源丰裕与生态保护指标排名最高的是内蒙古。从三级指标看,内蒙古有2 个三级指标排名第一,即人均森林面积、人均活立木总蓄积量;资源丰裕与生态保护指标排名中排名倒数第一的是宁夏。

2.省际环境压力与气候变化指标测算结果及分析

在省际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测度体系中,环境压力和气候变化指标占资源环境承载潜力的权重为68.42%,占绿色发展指数的27.37%。

环境压力与气候变化是指由于人类的生活和发展,消耗自然环境资源,并造成环境污染,进而对环境产生压力;同时,污染物的大量排放,尤其是二氧化碳的排放,也会对气候变化造成影响。

由此,选择以下13 个指标构成环境压力与气候变化指标的三级指标,分别是:单位土地面积二氧化碳排放量、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土地面积二氧化硫排放量、人均二氧化硫排放量、单位土地面积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人均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单位土地面积氮氧化物排放量、人均氮氧化物排放量、单位土地面积氨氮排放量、人均氨氮排放量、单位耕地面积化肥施用量、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人均公路交通氮氧化物排放量。

这13 个三级指标平分权重。具体指标及其权重和指标属性参见表2-6。

表2-6 2017 中国省际环境压力与气候变化三级指标、权重及指标属性

注:本表内容是由本报告课题组召开的多次研讨会确定的。

在对三级指标的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基础上,根据上表中的权重,计算得出了各省(区、市)环境压力与气候变化指标的指数值,排名情况见下表(表2-7)。

表2-7 2017 中国省际环境压力与气候变化指标指数值及排名

注:1.以上数据及排名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6》《中国沙漠及其治理》《中国环境统计年报2015》《中国环境统计年鉴2016》等测算。2.环境压力与气候变化指标的平均水平为0.086。

从指标值上看,环境压力与气候变化指标值基本介于0.049 和0.119 之间。北京指标值最高,新疆指标值最低。

从分省(区、市)排名情况看,环境压力与气候变化指标排名前10 位的省(区、市)分别是:北京、甘肃、贵州、黑龙江、内蒙古、广西、四川、云南、陕西、青海。其中,西部地区有7 个省(区、市)位列前10 名之中,分别是甘肃、贵州、内蒙古、广西、四川、云南、陕西、青海;东部地区只有北京入围;东北地区有1 个即黑龙江。

环境压力与气候变化指标排名位于第11—20 名的地区分别是:湖南、海南、福建、安徽、浙江、吉林、重庆、宁夏、山西、湖北。其中,中部地区的省(区、市)有4 个,分别为安徽、山西、湖南、湖北。东部地区3 个,分别为海南、福建、浙江。西部地区有1 个,为宁夏,东北1 个,吉林排名第16。

环境压力与气候变化指标排名位于后10位的省(区、市)分别是:广东、江西、天津、上海、河北、河南、江苏、山东、辽宁和新疆。其中,有6 个省(区、市)来自东部地区,分别是:广东、天津、上海、河北、江苏、山东;中部地区有2 个,为江西和河南;西部地区只有新疆;东北地区有辽宁。

图2-4 2017 中国省际环境压力与气候变化与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指数对比

注:本表从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的角度,根据资源环境承载潜力指数大小自左到右排列。

从分区域看,在环境压力与气候变化指标中,西部地区整体情况明显好于其他三个地区,但西部地区极差相对较大,其中,甘肃排全国第2 位,而新疆排全国最后一名,极差为0.065;东北部地区的极差为0.04,最靠前的是黑龙江排名第4 位,最靠后的辽宁排名第29 位;东部、中部地区各省(区、市)指标值差距较小。东部地区环境压力与气候变化指标值极差为0.049,排名最靠前的是北京,排名第1 位,最靠后的山东,排名第28 位;中部地区极差为0.012,最靠前的是湖南,排名第11 位,最靠后的是河南,排名第26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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