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影响到了其他人或者公共的利益,而行为人却没有因该行为做出赔偿或得到补偿的时候,就产生了外部性。史普博将外部性定义为在两个当事人缺乏任何相关的经济交易的情况下,由一个当事人向另一个当事人所提供的物品束。[12]斯蒂格利茨认为,“当个人或厂商的一种行为直接影响到他人,却没有给予支付或得到补偿时,就出现了外部性”,或“未被市场交易所体现的额外成本和额外收益称为外部性”。[13]按萨缪尔森的理解,“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当有人被强加了非自愿的成本或利润时,外部性就会产生。更为精确地说,外部性是一个经济机构对他人福利施加的一种未在市场交易中反映出来的影响”。[14]
按照一般说法,外部性指的是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不一致的现象。其数学含义就是,某经济主体的福利函数的自变量中包含了他人的行为,而该经济主体没有向他人提供报酬或索取补偿。即:Fj=Fj(X1j,X2j,…,Xij,…Xmk)。此处,j和k不等,指不同的个人或厂商,Fj表示j的福利函数,Xij(i=1,2,…,n,m)是指j的第i项经济活动,Xmk表示k的第m项经济活动。
这一函数表明,某个经济主体j的福利除了受自己所控制的经济活动的影响外,同时也受到另外一个人k所控制的某一经济活动的影响。显然,δFy/δXij>0。因此,如果δFj/δXmk>0,则表示k对经济主体j产生了外部正效应,或称为外部经济、积极影响和有益的外部性等;如果δFy/δmk<0,则表示k对经济主体j产生了外部负效应,又称外部不经济或消极影响和有害的外部性。(www.xing528.com)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是负外部性,包括正的外部性在内,它们都导致了价格机制对资源的错误配置,引起市场失灵。也就是说,当外部性存在时,一种商品的价格并不反映它的社会价值,因此厂商可能生产太少或者太多,从而导致市场的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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