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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基层组织体制改革:现状与前景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长期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基层组织管理单位“村社合一”、政经不分。随着农村制度改革的推进,农村的利益主体更加多元化,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化,迫切需要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事实上,近几年江苏、浙江和上海等发达省份(市)一直在大力推进村社分开,对村集体进行股份制改造,有的已基本完成。

深化基层组织体制改革:现状与前景

长期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基层组织管理单位“村社合一”、政经不分。村集体土地产权边界是村民的身份和权利边界,也是村级组织的组织和管理边界。随着农村制度改革的推进,农村的利益主体更加多元化,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化,迫切需要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此,必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实行村务公开,完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治理结构。事实上,近几年江苏、浙江和上海等发达省份(市)一直在大力推进村社分开,对村集体进行股份制改造,有的已基本完成。温州市正在进行的“三分三改”改革,即通过股改、地改和户改,实现“政经分开”“资地分开”“户产分开”,在产权明晰、村民自愿基础上,构建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新型土地股份合作社,确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独立自主的产权和经营地位,并将原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回归政府和社区组织,从而理顺农村基层的社会管理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村委会组织或者成为村民合作经济组织,走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或者根据村民意愿改组成为农村一般群众性社会组织;新社区成为农村居民自治组织,承接国家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办理社区居民自治事务,实行民主自治。这样,有利于稳定村集体的产权,为集体土地及产权流动、村民自由流动、社会融合创造条件(项继权、储鑫,2014)。然而,不能以村民自治、集体所有、简政放权等名义放松乃至放开对农村土地的用途管制,受交通条件、监管手段和管理成本等多种因素制约,农村土地监管一直是薄弱环节。应切实把住农村土地用途管制和规划管控关口,强化村镇土地利用规划管控更是当务之急。(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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