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多个试点的经验表明,农村土地管理基础工作有待加强,其中地籍工作不实、缺乏合法产权是突出的特点。地籍管理是国家为取得有关地籍资料和为全面研究土地的权属、自然和经济状况而采取的以地籍调查(测量)、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和土地分等定级为主要内容的国家措施(曹笑辉、曹克奇,2012)。我国农村地籍调查以资源性调查为主,基本上采用的是1∶10000的小比例尺进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村庄的图斑在图上只有几平方厘米,并且对村庄中的道路用地、空闲地、宅基地等地类不标示出来,难以对村庄进行有效的管理(周永,2009)。此外,由于农村土地细碎化严重,加之土地权属界址不清晰,权属纠纷多而复杂。为配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加大资金投入及设备人员配置,开展以权属调查为核心的地籍调查,查清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属、界址、位置等地籍要素,为土地确权登记奠定基础。
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必然要求统一城乡地籍管理体系。由于认识上的差异和技术条件的限制,城镇地籍和农村地籍实际按照不同的管理体系分别独立运作,调查内容不一、方法不一、目标不一、调查比例尺不一、坐标系统不一、编码体系不一,导致调查成果不一(陈苏球、许永标,2011)。统一城乡地籍管理体系在现有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对城市建成区外的农村集体土地实施地籍调查,并建立城镇地籍信息与农村地籍信息的衔接,实现地形、土地利用类型和权属界线的城乡信息科学衔接,从而彻底打破城乡土地分割管理的“二元结构”,建立新型的地籍管理制度,以消除目前土地管理工作中城镇地籍和农村地籍分开管理,甚至只注重城镇地籍管理,忽略农村地籍管理所带来的各种问题。地籍管理城乡一体化,是地籍管理的大势所趋,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础条件,是未来土地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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