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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政策制定探析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省可以结合本省经验,在国家规定的制度框架范围内,制定实施政策或实施细则,这样有利于因地制宜地实施政策的区域差别化,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顺利实施。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政策制定探析

为了保障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使用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享有同等权利,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行为,需要结合各地试点经验,制定以下政策:

1.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管理办法》

该办法主要内容应该包含:总则,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范围和途径,入市主体,入市方式,入市土地用途和使用期限,入市程序,入市地价和收益管理,入市后开发利用监管,入市纠纷调处,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

2.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和转让规定》

该规定的主要内容应包含:总则、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管理和附则等内容。

3.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价格管理规定》

该规定的主要内容应包含: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出让前评估价、出让起始价以及其他方式入市土地的价格管理等内容。(www.xing528.com)

4.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异地调整规定》

该规定的主要内容应包含: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异地调整的内涵、依据、原则,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异地调整方案编制要求与审批程序,涉及不同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异地调整的方式、程序和审批程序,异地调整方案的组织实施和验收管理等内容。

5.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与国土资源部已于2016年出台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税〔2016〕41号),其执行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随着全国试点县市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应结合试点经验总结,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完善,形成新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各省可以结合本省经验,在国家规定的制度框架范围内,制定实施政策或实施细则,这样有利于因地制宜地实施政策的区域差别化,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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