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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农村土地制度联动改革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任何土地制度改革都不能仅从某一个简单的经济或者政治逻辑来考虑,而是要从对人与社会的整体性“仁政”的角度进行考量。一是需要推进土地系统内部的联动改革。这种关系决定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可能在没有相关部门配套改革的情况下达成国家的政策目标。当前只有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制度、财政税收制度、农村治理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立法司法制度等的联动改革,才能实现农村土地制度这一系统工程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推动农村土地制度联动改革

土地问题,自古以来便是中国历史与文明中的重大问题。当代中国不断深入的城市化和市场化进程,一方面使得土地越发带有资本和货币的含义,而另一方面,对于生活在土地上的绝大部分城乡居民而言,土地制度是关涉到生产、生活和生态整体的基础,这不仅仅意味着资本和货币,而关系到在此之上的生活与生产秩序、人际与社会关系、社会网络和阶层结构、社会组织和公共治理、环境健康和生态文明,以及人们对个人与国家关系之理解和根本的“仁政问题”。任何土地制度改革都不能仅从某一个简单的经济或者政治逻辑来考虑,而是要从对人与社会的整体性“仁政”的角度进行考量。事实上,土地是一种根基性生产要素,对其利用和管理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产业和各个部门,在空间上覆盖城市和乡村,具有显著的广域复合性和高度综合性。土地资源如何配置,与GDP增长、财政收入、社会财富、产业转型、社会保障粮食安全、生态保护、城市化、工业化以及国家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等几十个因素密切相关,而且这些因素存在多重共线性。在市场结构条件下,土地是一种资源、资产和资本的综合体。在解决土地问题和配置土地资源的博弈中,必然牵涉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关系,存在明显的强势和弱势的分野。任何一块土地,尤其是区位和质量优良的土地,其适宜用途往往具有多样性,而不同用途的经济价值可以相差几十倍、上百倍甚至更多。例如城乡接合部的一块优质耕地,若用于生产粮食,每亩纯收益或许不到1000元;而用于房地产开发,每亩纯收益则可以达到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元或更多。土地用途之间的转换和竞争,就内生着使用方式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调问题。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私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相冲突的情况是无时不在的。

因此,正如上文所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切忌单刀直入、孤军作战,而是需要坚持多点、多方、多层和多面联动。一是需要推进土地系统内部的联动改革。农村中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农村建设用地中的经营性用地、公益性用地和农民宅基地等都是一个整体。各业各类用地的规模、结构、布局、时序更需要统筹安排、相互协调。否则将不利于优化用地配置和节约高效用地,也会给农村的全局和长远发展留下隐患。二是需要推进收益分配制度联动改革。与城市各类用地的收益和支出由政府统一支配、统筹使用不同,农村的产业发展用地、基础公益用地、农民宅基地大都分散在不同的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之中,因此尤其需要对各项收益进行统筹协调,防止畸轻畸重。已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收益,有的已远远高于征地补偿水平,也明显高于增减挂钩和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收益,若不及时妥善应对,未来相关改革难免相互掣肘,影响改革顺利推进。三是需要推进相关部门的联动改革。土地与各个部门之间的价值链高度关联,不同部门的土地政策目标之间经常相互矛盾,但又相互依存。这种关系决定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可能在没有相关部门配套改革的情况下达成国家的政策目标。当前只有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制度、财政税收制度、农村治理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立法司法制度等的联动改革,才能实现农村土地制度这一系统工程改革的目标和任务。(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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