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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的土地市场困惑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哈耶克在这一论题上却犹豫了,甚至是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自我否定。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他的逻辑当是一以贯之的,是没有例外的,哈耶克为什么困惑了?就这一章的主旨而言,哈耶克仍然是在强调干预市场的无效性。哈耶克给出的解决措施完全背离了他一以贯之的自由主义立场。可见,最坚定的自由市场捍卫者哈耶克,也不认为应该把土地资源配置完全交给市场进行。

哈耶克的土地市场困惑

哈耶克(Friedrich August von Hayek)被认为是人类历史上最坚定的自由市场理念的捍卫者。1945年,他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了《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一文,这篇文章被认为是对市场有效性最为彻底的论证。他几乎在处理所有的问题上都是坚定的市场捍卫者,比如他雄辩地论证了社会保障、对就业的干预、对教育选择的干预等都是无效的,对资源的配置只有交给市场才是有效的。正是他对市场机制的有效性细致入微的体认,让他在1974年获得了诺贝尔奖。然而,土地要不要实行市场化配置?哈耶克在这一论题上却犹豫了,甚至是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自我否定。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他的逻辑当是一以贯之的,是没有例外的,哈耶克为什么困惑了?

哈耶克对这一论题的论述,见于《自由秩序原理》的第二十二章“住房与城镇规划”。就这一章的主旨而言,哈耶克仍然是在强调干预市场的无效性。他分析了政府实施住房租金干预政策是无效的,分析了政府提供公共住房或提供建筑补贴是无效的。他还深刻地指出,实施这类政策不仅经济上无效率、政策目标无法实现,而且会对个人自由造成伤害。可是,他却在犹豫中反对土地完全实施市场化配置。他的论证立足于一个他所理解的基本事实或者说是假设——土地产权表现形式的复杂性,即“相邻效应”,也就是当下大家所熟知的土地利用的“外部性”。他认为:“从许多方面来看,城市生活的紧密繁杂,使得原有的种种构成简单划分地产权之基础的假说归于无效了。那种认为地产所有者不管如何处理他的地产都只会影响他自己而不会影响其他人的观点,只能在极为有限的程度上被认为是正确的。经济学家所谓的‘相邻效应’,即一个人因对自己地产的处理或使用而对他人的地产所造成的种种影响,在此具有了重要意义。城市中几乎任何一块地产的用途,事实上都将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此块地产所有者的近邻的所作所为,而且也将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公共的服务——如果没有此种公共的服务,则分立的土地所有者就几乎不可能有效地使用这块土地。”据此,“私有财产权或契约自由的一般原则,并不能够为城市生活所导致的种种复杂问题提供直截了当的答案”。“与动产所具有的一般情况——使用动产所产生的利益或危害通常只发生在控制该动产的人身上——不同,对一块土地的使用则常常会影响到相邻土地的用途。”那么,在城镇规划过程中,经常会发生有的人地产增值,有的人地产价值受损。怎么处理这两种情形呢?哈耶克给出的解决措施完全背离了他一以贯之的自由主义立场。他指出:“对那些地产价值得到增益的个别所有者可收费用,并对那些地产价值蒙遭损失的地产所有者进行补偿。”而且,哈耶克还认同强制拆迁,“权力当局”可以有“强制购买权”(苏振华,2015)。

强制拆迁的支持者,是冯·哈耶克,这位思想史上公认的自由市场最彻底、最伟大的捍卫者!强制拆迁,不是明明白白地违背了自由交易原则吗?而且,强制拆迁侵犯了市场主体的权利,这不是哈耶克终身批判的通向奴役之路吗?在众多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中,哈耶克是十分聪明的一个。他充分认识到市场机制并不完全适合土地资源配置,土地问题违背他的自由主义理论框架,所以在之后的所有研究中,他再也不提土地问题。可见,最坚定的自由市场捍卫者哈耶克,也不认为应该把土地资源配置完全交给市场进行。(www.xing528.com)

应当特别指出,一个国家土地所有制的选择与土地市场的发展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并不是说一国实行土地私有制就一定会有土地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否则就不能形成土地市场。比如,我国历史上自秦朝正式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度后的两千多年里,并未形成过发达的土地市场。土地市场的形成更多地是由土地上具体的产权制度安排,而不是土地的终极所有权决定(刘尚希,2015)。这是中国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设计中需要首先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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