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马尔萨斯(Thomas Robert Malthus)就提出,人类针对土地资源的“牟利”与“生存”之间的需求存在着巨大的冲突。[1]经济学家李嘉图(David Ricardo)认为土地租金的发生机制就是高质量的土地租金普遍较高,其根本原因是整体上土地数量是固定的,高质量的土地面积也是固定的[2],此论述从侧面指出受制于土地资源面积的有限性和位置的固定性,人们对于同一土地利用方面的冲突会以地租的高低表现出来。
D.J.Campbell、H.Gichohi、A.Mwanbi、et al.;A.Von der Dunk、A.Gret-Regamey、T.Dalang、et al;Diress T.Alemu、Dickson M.Nyariki & Kassim O.Farah[3][4][5]对土地利用冲突的概念进行阐述,认为土地利用冲突是各种土地利用方式对于稀缺水土资源的竞争。国内一些专家也对土地冲突概念进行阐述,如于伯华等认为,土地冲突是土地资源利用者对土地利用的方式、数量等方面不一致、不和谐,以及各种土地利用方式与环境方面的矛盾状态。[6]
在土地利用冲突产生原因方面,Mccreery从资源稀缺性方面,认为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直接导致了一些发展中国家土地利用冲突发生,这是土地利用冲突最根本和最直接的原因[7];Moore等、Prado等人从资源分配角度,对津巴布韦、巴西等国家进行研究,认为这些国家土地利用冲突产生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由于土地资源分配的极度不均;特别分析了巴西在殖民者的统治之下,土地分配方式极度不公平,从而爆发严重的土地利用冲突问题[8];Cynthia Simmons团队对亚马孙河流域土地利用冲突进行研究,从时间和空间尺度探讨了该地区内部土地资源的竞争,认为这是亚马孙河流域出现的严重土地利用冲突的原因[9];Mendoza团队则从土地稀缺性和产权两方面进行探讨,认为在土地资源本身极度稀缺的前提下,如果土地产权界限不清,会为大规模的土地利用冲突埋下隐患。此外,Mungai从土地使用的目的和意图方面分析,认为土地不同的使用者由于使用意图和目的不同,导致土地利用冲突现象出现。[10] 20世纪70年代,美国学者S.Lr.Carpenter等认为过量利用自然资源必将产生复杂和严重的环境冲突。[11]
土地冲突分类方面,Warner M.,Jones认为土地利用冲突包括微观、宏观内部的冲突,微观与宏观之间的冲突,微—宏观冲突三大类19小类[12];Michael Warner(2000)de Janvry,Sadoulet(2000)认为土地冲突包括针对财产界限的冲突、与文件缺乏或者过时有关的土地冲突、未充分利用土地的入侵、权利的重叠、土著人口财产权的分歧、针对土地改革的土地冲突(合作社或前合作社)、法律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的其他问题等七大类34小类;⑥Michael J.Brown等认为圭地冲突包括对竞争性物权的争执以及对物权的理解差异、对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的占有、边界争夺等三大类21小类;A.Von der Dunk等介绍了瑞士郊区的土地使用冲突的类型,即六种有意义的城市周边土地使用冲突类型,即“噪声污染”“视觉枯萎”“健康危害”“自然保护”“过去的保存”和“社区的变化”,并认为冲突类型并非彼此独立存在,而是经常密切相关。[13]印度尼西亚国民报告(Country Report,2006)认为土地冲突包括庄园土地冲突、土地权属冲突、土地边界冲突、占有和(或)补偿社区土地引发的冲突、主张教会的土地权利引发的冲突、将一般土地转换成乡村雇员用作薪酬的土地引发的冲突以及其他诸如撂荒地和空地冲突7类。我国学者谭术魁探讨了我国土地冲突的分类方案,认为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案:土地冲突发生的产权主体层次差异的分类、土地冲突发生时的产权态势差异的分类、土地冲突主要肇事者差异的分类、诱发土地冲突的深层次原因差异的分类、土地冲突所致后果的性质差异的分类、引发土地冲突的行为的合法性差异的分类、土地冲突涉及主体差异的分类、土地冲突目的差异的分类和土地冲突触发因子差异的分类等。[14]
土地冲突管理方面,Ricardo Ramirez认为土地冲突管理中,组织是难题的主要方面[15];Babette Wehrmarm认为要解决非洲土地利用冲突,制度变迁和心理动机在土地冲突中的作用巨大,可以解决地籍本身无法解决的问题[16];Jnd Olano详细演绎了菲律宾的土地利用冲突的案例[17];Sanna Ojalammi对坦桑尼亚北部半干旱地区有争议的Landsl土地纠纷进行研究,并对Ngorongoro地区Loliondo和销售部门的案例进行详细阐述[18];Grimble等认为在土地利用冲突发生时,最重要的还是人的作用。[19] Clarissa Fouri等认为土地清查可以运用国土资源管理过程中的土地利用冲突管理。Michael J.Brown等对危地马拉土地冲突进行评估,并且将研究报告提交美国国际开发署[20];Lorne Owen及其研究团队认为在土地冲突管理过程中,尤其是在对土地利用冲突发生地区的区限、面积以及冲突发生频次等进行管理之时,运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可以使土地利用冲突问题变得更加明晰,进而更加便于对土地利用冲突的监控分析。[21](www.xing528.com)
从国内来看,徐宗明针对土地利用冲突的管制问题进行研究,认为应从土地政策的制定和推行过程入手,分析土地利用过程中的利益相关人员,从利益和权益两个方面将土地利用冲突划分为四种不同的类型[22];许学工等对海岸带快速城市化的土地资源冲突与协调进行研究,并以山东半岛为例,在研究中,对冲突的表现和实质进行分析,并提出协调土地资源冲突的思路与途径,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进行统筹和协调,实现海岸带的综合管理。[23]刘巧芹等基于用地竞争力的潜在土地利用冲突识别研究,以北京大兴区为例,辨识出潜在土地利用冲突类型及其特点和预期土地利用变化趋势,将潜在土地划分为建设用地优势区、农地优势区和生态用地优势区。[24]
综上所述,由于每个国家发展的阶段不同,国情不同,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不同,因此对于土地利用冲突的研究,国外起步相对较早且成熟,而国内较晚,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土地利用冲突现象也频繁出现,已经引起学者和管理者的重视。目前来看,我国研究还处于较浅的阶段,没有分析土地利用冲突事件,也没有探究到如何解决土地利用冲突方法和管理经验等。
从国内外来看,学者主要从冲突内涵的界定、冲突分类、冲突影响因素和冲突管制与冲突解决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但是没有对冲突的发展过程、发展阶段进行深入研究,尤其是在较大区域的土地冲突的诊断方面有所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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