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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扶贫力量,促进脱贫与乡村振兴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再如保障社会力量服务农村乡村振兴的设施用地、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定期开展声势浩大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评选表彰,树立正面典型。精心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成效和乡村振兴先进事迹报告团,多角度、多形式、多层次讲好故事,着力反映社会力量对扶贫攻坚和全球减贫事业、推进农村现代化作出的重大贡献。

创新社会扶贫力量,促进脱贫与乡村振兴

1.继续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体系

在精准脱贫攻坚战中,从中央的统筹安排到自治区的总体筹划和自身的创新实践,百色已经建立起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制度,构建包括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军队和武警部队扶贫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的社会扶贫工作体系。在脱贫摘帽之后,要使这套工作体系继续发挥其巩固成效和推进乡村振兴的作用,把扶贫功能转化为巩固脱贫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功能,减少“先破再立”的行政成本和时间成本。各社会力量党组织要把参与巩固脱贫成效和推进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的重大政治任务,增强担当意识、责任意识、行为自觉,要做社会力量助推农村现代化的坚定参与者、实践者和示范带动者。

2.继续完善和创新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

通过党组织、行政组织及群团组织等各类综合性组织,创新运用各种技术手段,不断拓展社会力量参与的组织动员和信息服务渠道;根据脱贫成效巩固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特点和工作重点,通过微调政策,突出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进一步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的激励机制;要创新社会资源筹集、配置、使用、监管机制,发挥新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增强资源调配力度,使各类优势资源向巩固脱贫成效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集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配置效益。

3.继续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的支持政策(www.xing528.com)

落实相关财政、税收等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干部挂职扶贫、驻村帮扶、扶贫志愿者行动等社会扶贫表彰和激励政策。从营造环境、鼓励参与、引导供给、健全保障等方面出台具体的优惠扶持政策,使参与的社会力量真真正正地感受到回馈。如简化登记审批环节和手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农村养老服务、医疗服务、生产服务、文化服务等各类社会组织,非营利性机构可在具备条件的村(屯)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再如保障社会力量服务农村乡村振兴的设施用地、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

4.大力营造社会力量参与的浓厚氛围

一是要做好理论及政策宣传。深化社会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研究,推动社会扶贫理论和实践创新。深入宣传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宣传党和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为下一步巩固脱贫成效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正确的方向指引。二是要做好舆论引导。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空间,宣传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典型经验和取得的巨大成就,组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推出一批社会力量精准扶贫、参与乡村振兴的重点新闻报道,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推广,推出一批反映社会力量参与的优秀文艺作品,加大社会参与题材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为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主动参与提供正能量的舆论导向。三是要做好表彰鼓励。定期开展声势浩大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评选表彰,树立正面典型。精心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成效和乡村振兴先进事迹报告团,多角度、多形式、多层次讲好故事,着力反映社会力量对扶贫攻坚和全球减贫事业、推进农村现代化作出的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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