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民收入失衡调节的目的,是为了消除国民经济萧条性失衡和膨胀性失衡,恢复国民收入的均衡。
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国民收入均衡的公式(或条件)为:
S+T+M+if+rf+wf=I+G+X+IF+RF+WF
对均衡公式变形可得下列六个差额:
(S-I)+(if-IF)+(wf-WF)
=(G-T)+(X-M)+(RF-rf)
式中,(S-I)称为投资储蓄差额,(if-IF)称为国际投资引起的资本流动差额,(wf-WF)是劳动力流动引起的工资支付差额,(G-T)称为政府收支差额,(X-M)是进出口差额,(RF-rf)是国际投资收益引起的资本流动差额。实际上,上述各个差额都是对应的注入(J)与漏出(W)的差额。
如果上述各个差额都等于零,即W=J,则国民收入处于均衡状态;如果其中某个(或几个)差额不等于零,即W≠J,则国民收入处于失衡状态。这时,我们可以通过宏观政策对其他差额进行调整,使国民收入恢复均衡。
(一)三部门经济国民收入的调节
先舍去对外经济关系,仅考察封闭条件下三部门经济中的情况。
1.如果:消费+投资+政府支出<消费+储蓄+税收
在这种情况下,将出现需求不足,从而会引起国民收入收缩性变动,可能导致经济萧条和失业。这时,可以调节投资储蓄差额;或者调节政府的收支差额;或者同时调节这两个差额,并且每一个差额的调节还有多种方法,使公式两端相等,从而使国民收入恢复均衡。
即如果:C+I+G<C+S+T
方法一,通过调节(S-I)差额:
或者出现:C+I+G=C+S↓+T
或者出现:C+I↑+G=C+S+T
或者出现:C+I↑+G=C+S↓+T
方法二,通过调节(G-T)差额:
或者出现:C+I+G=C+S+T↓
或者出现:C+I+G↑=C+S+T
或者出现:C+I+G↑=C+S+T↓
方法三,还可以同时调整(S-I)与(G-T)这两个差额:
C+I↑+G↑=C+S↓+T↓
现举例说明:
设某国宏观经济中,I=60,G=40,S=80,T=40,这时I+G≠S+T,且:I+G<S+T,出现需求不足,将导致国民经济萧条性失衡。
为使国民收入恢复均衡状态,我们可运用上述调节原理进行调整。具体方法是:
(1)调整(S-I)差额:
减少S:I-S↓=T-G(把S从80减少为60)
60-60=40-40
或增加I:I↑-S=T-G(把I从60增至80)
80-80=40-40
或既减少S,又增加I:(把I增至70,把S减少至70)
I↑-S↓=T-G
70-70=40-40
(2)调整(T-G)差额:
减少T:I-S=T↓-G(把T从40减少至20)
60-80=20-40
或增加G:I-S=T-G↑(把G从40增至60)(www.xing528.com)
60-80=40-60
或者既减少T,又增加G:(把T从40减至30,把G从40增至50)
I-S=T↓-G↑
60-80=30-50
(3)同时调整(I-S)与(G-T)这两个差额,调节这四个变量,即I增加5,S减少5,T减少5,G增加5,得出:
I↑-S↓=T↓-G↑
65-75=35-45
可见,对于三部门经济失衡的状态,运用两个差额的三种不同的调整方法,都可使国民收入恢复到均衡状态。
2.如果:消费+投资+政府支出>消费+储蓄+税收
在这种情况下,将出现过度需求,从而会引起国民收入扩张性变动,可能导致物价上涨、通货膨胀。这时,运用与上面相反的调整方法,仍可使国民收入恢复均衡。
(二)开放经济条件下国民收入的调节
据前分析可知,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国民收入的均衡公式由六个差额(SI,G-T,X-M,if-IF,rf-RF,wf-WF)构成,其中任何一个差额的变化都会引起国民收入变动,并且,任何一个差额都有可能通过调整另外几个差额来加以变化。因此,我们可以分别或综合调节这六个差额,通过多种调节方法使国民收入恢复均衡。
现在举例说明(S-I)、(X-M)、(G-T)这三个差额调节使国民经济恢复均衡的过程。
例1:设某国宏观经济中,S=100亿元,I=80亿元,X=60亿元,M=60亿元,G=50亿元,T=50亿元。在这种情况下,进出口相等,财政收支平衡,但储蓄比投资多20亿元。这意味着总供给大于总需求20亿元。对需求不足的情况如果不设法弥补,国民经济就可能出现萧条失衡。怎么办呢?若T、I、S不变,M也不可能再压缩,那么:
方法一,增加出口ΔX=20亿元(X↑),用扩大国外需求弥补国内需求不足。
(S-I)=(X↑-M)+(G-T)
即(100-80)=[(60+20)-60]+(50-50)
方法二,增加政府支出ΔG=20亿元(G↑),用扩大政府需求来弥补民间需求不足。
(S-I)=(X-M)+(G↑-T)
即(100-80)=(60-60)+[(50+20)-50]
方法三,同时用扩大国外需求和扩大政府需求的办法来进行调节。
(S-I)=(X↑-M)+(G↑-T)
若ΔX=10亿元,ΔG=10亿元,
则(100-80)=[(60+10)-60]+[(50+10)-50]。
例2:设某国宏观经济中,S=100亿元,I=100亿元,T=50亿元,G=70亿元,X=M=60亿元。在这种情况下,S=I,X=M,但(G-T)=20亿元,这意味着总需求大于总供给20亿元。于是产生过度需求20亿元。对过度需求如果不加以控制,则可能导致国民经济膨胀性失衡。怎么办呢?若G、T、I都不可能再变化,那么:
方法一,减少出口,ΔX=20亿元(X↓)
(S-I)=(X↓-M)+(G-T)
即(100-100)=[(60-20)-60]+(70-50)
这是把本来销往国外的20亿元商品转为满足国内需求。由于原先进口是平衡的,如果缩减出口20亿元,会导致外贸逆差20亿元。这20亿元逆差可依靠政府借外债或吸引外资(IF),或减少在国外的投资(if)来弥补。
方法二,增加进口,ΔM=20亿元(M↑)
(S-I)=(X-M↑)+(G-T)
即(100-100)=[60-(60+20)]+(70-50)
这是用增加来自国外供给的办法来满足国内需求,但这又会导致外贸仍逆差20亿元。为消除贸易逆差,政府仍可依靠借外债或吸引外资(IF),或减少在国外投资(if),或减少对国外雇工的工资支付(wf),或增加人力资本输出(WF)等措施来弥补。
方法三,如果借外债有困难,外资(IF)不愿流入,或者人力资本流动受阻,那么政府还可动员国内私人储蓄。
(S↑-I)=(X-M)+(G-T)
即[(100+20)-100]=(60-60)+(70-50)
综上可知:从理论上说,通过多种调节方法,国民收入的失衡被认为是有可能恢复的。这就是我们在后面章节将要论述的各个国家的政府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政策、人力政策或汇率政策等来调节国民经济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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