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5年,广东全省农村工作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改善农村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稳定为核心,统筹推进“三农”各项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强调“要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全省农村工作将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三农”工作的主线,以增加安全优质农产品为目标,把握好结构调整和深化改革这两个重点,着力解决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性基础性问题,加快实现农业向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转变。第一,优化区域布局和产品结构,推行绿色生产方式,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管,着力发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努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第二,调优农业产业结构,延长农业产业链,按照“大农业”理念,统筹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发展农村各类经济,促进农业加快转型升级。第三,调整生产方式,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和创新发展,全面推进绿化广东行动,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第四,调顺生产经营方式,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规模效益和综合竞争力。第五,针对广东省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比较薄弱的问题,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综合服务站等新型经营服务主体。第六,着力优化农业用地保障机制。加大土地整理力度,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支持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用于农村三产融合发展。
二是健全“三农”工作体制机制。广东农村面积广,农民数量多,切不能把“三农”变成“一农”(农业)。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根本上改变地方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不完善、党委农村工作机构不健全、缺人做农村工作的现状。今后5年,将进一步完善“三农”工作领导制度,健全和完善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党委农办(扶贫办)在推进农村改革建设稳定、精准脱贫攻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保障农民合法权利等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和统筹协调职能,重点履行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三农”政策、督促依法履职等职责。要进一步加强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督查考核问责机制,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市县镇一把手的“三农”责任和担当意识,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目的所在。2015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通过改革创新,让贫困地区的土地、劳动力、资产、自然风光等要素活起来,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切实扭转“就扶贫论扶贫”的狭隘理念,破除农村改革、建设、发展和脱贫相互分割的落后工作方式,破解农村资源分散、支农资金分散、农民分散的瓶颈制约,推广“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探索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的机制。通过改革创新,把农村资源与涉农资金整合起来,把对口帮扶与农民主体能动性融合起来,激活农村自然资源、存量资产、人力资本,鼓励和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等多种方式入股,让农户、贫困户拥有多种股份,构建贫困群众享有股份分红、务工就业、生产增收等收入体系,促进农业产业增效、农民生活增收、农村生态增值,推动贫困群众脱贫奔小康。
四是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下一步,要在现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以保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核心,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全面推进土地确权、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等改革。特别要加快推进与农村土地相关的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征收、宅基地制度改革,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突出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遵循保持稳定、尊重民意、依法依规、分类实施原则,重点解决好土地碎片化和历史遗留纠纷问题,探索落实“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力争在2018年底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地上物确权颁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核实和集体资产流转合同清理,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快健全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要坚持将农村改革作为农村建设发展的根本动力,按照中共中央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部署,根据《关于我省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不断探索深化各项改革内容,继续加强农村基础性制度建设,及时总结推广成熟经验,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进一步夯实“三农”发展基础。
五是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三年攻坚、两年巩固,到2020年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实行市统筹、县主体,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确保至2018年,珠三角20户以上人口自然村和粤东西北80%以上自然村完成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各市所属县(市、区)全部完成20户以上人口自然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2277个省定相对贫困自然村(以下简称“贫困村”)要全部率先完成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并在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村庄基础设施、风格风貌和产业特色水平,建设美丽宜居新农村示范村,到2020年前2277个贫困村建设示范村实现由“后队”变“前队”,彻底解决贫困问题,全省建成一批美丽宜居乡村,实现环境美、产业美、生活美和乡风美的目标,在人居生态环境、产业增收、特色风貌、乡风文明、基层治理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第一,提升农村宜居生态环境水平。以美化乡村风貌为重点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开展四整治、三清理、三拆除、三建立,打造铁路、公路等重要通道沿线乡村风光带。第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统筹推进路水电网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第三,推进富民强村。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村生产服务体系,促进农民脱贫增收致富。第四,促进乡风文明和谐共建。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建立健全乡村历史文化保护和活化利用机制。第五,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深入推进镇(街)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深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实现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享。
六是积极推进涉农矛盾化解。近年来,广东省涉农矛盾纠纷高发频发态势得到明显遏制,但农村社会稳定基础脆弱,特别是2017年是基层换届选举年,也是农村土地集中确权登记颁证的关键年,农村基层维稳面临更大压力。因此,要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积极推进涉农矛盾化解,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第一,扎实推进农村产权登记颁证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土地权属矛盾发生。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农村,要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确股工作。第二,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产权流转管理平台的产权流转、交易和监管等功能,将平台延伸到村级,实现县镇村互联互通,从体制上预防涉农矛盾发生。第三,扎实推进“村改居”社区“政经分开”改革,在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的前提下,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推动公共财政逐步承接社区政务管理和服务、治安、环卫等支出,保障原籍居民权益。第四,加强村民小组(自然村)建设,规范发展自然村村民理事会,推动农村基层党建、村民自治、公共服务重心下移,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调解邻里纠纷作用,减少和预防矛盾发生。第五,进一步推进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县级征信中心及农村金融(保险)服务站,结合农村基层党建、乡村自治文化对农户进行信用评级,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为农村基层和谐稳定营造环境。[11]
【注释】
[1]《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2页。
[2]韩长赋:《实现中国梦,基础在“三农”》,《光明日报》2013年9月13日。(www.xing528.com)
[3]《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2页。
[4]秦中春:《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和工作重点》,《中国经济时报》2017年11月15日。
[5]《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党建读物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13年版。
[6]姜长云:《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题应有新解法》,《中国发展观察》2015年第2期。
[7]《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2页。
[8]《2016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广东统计信息网2017年2月28日。
[9]《2016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广东统计信息网2017年2月28日。
[10]资料与数据来源:广东省委农办,2017年5月。
[11]资料来源:广东省委农办,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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