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指示精神,积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优化对外开放布局,大力培育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广东在全国新一轮对外开放中的引领门户和主力省地位进一步确立。广东先后制定《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积极破解制约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打造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激发开放型经济发展新动能。
(1)全面加强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
近五年来,广东对美国、欧盟直接进出口额年均增长3.1%、3.4%,占全国比重分别从2012年的11.1%、9.7%提高到2016年的12.4%、10.9%;吸收来自欧洲实际外资年均增长6.4%。广东先后制定实施进一步加强与欧洲、北美交流合作的实施方案,主动采取措施,对接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世界500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在“引进来”方面,重点面向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引进先进技术、关键设备、高端产业、管理经验和优秀人才,加强与掌握核心技术的先进中小企业的合作。在“走出去”方面,近五年来广东对外并购活跃,其中近1/4的目标企业分布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备案金额比重超过1/3。美的集团收购德国智能机器人制造商库卡,珠海艾派克收购美国打印机巨头利盟集团等的高端制造项目,金额合计高达80多亿美元。广东不断巩固传统优势产品对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出口,稳步提高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的出口份额。强化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园区规划建设、开发运营、产业发展等领域合作,加快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中德(揭阳)金属生态城等国际合作平台建设。同时,积极探索在重点国家和地区设立产业园区,为广东企业“抱团”“走出去”搭建平台。
(2)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广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制定并落实广东省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实施方案,加强广东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产业、能源、科技、教育、旅游、文化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全面推进海陆空跨境通道建设,深化港口、机场、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信息化建设的国际合作,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明显提升。2016年,广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水平进一步提升,境外合作园区建设加快,对沿线国家和地区进出口额同比增长6.5%,实际投资额同比增长65.3%,国际产能合作加强。吸收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实际投资额同比增长14.1%,新增国际友城7对。[5]
①率先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中央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后,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在全国率先发布《广东省参与建设“一带一路”的实施方案》,广东成为全国首个上报实施方案、完成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规划衔接并印发实施方案的省份。该方案从指导思想、定位、发展目标、布局、重点任务、保障机制等六个方面,对广东参与建设“一带一路”作出部署,并提出将广东打造成为“一带一路”的枢纽、经贸合作中心和重要引擎。广东从工作机制上切实加强对“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实施。同时,广东省财政出资20亿元发起设立了首期规模为200亿元的广东丝路基金,支持境外投资项目建设,打造国内首只“地方版”丝路基金。
②高层引领,深化交流合作机制。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广东密切人文交流合作,健全外事交流机制,通过高层引领与交流合作,有力推进广东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互联互通、经贸投资、园区开发、文化旅游等多个领域的务实合作,全面增进了相互间信任和了解。广东成功举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对非投资论坛、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港口城市合作高端论坛等一系列高层次国际会议,显著提升了广东“一带一路”建设的国际影响力。广东分别与新加坡、泰国、越南建立高层定期联席会议机制,与印度古吉拉特邦、马来西亚马六甲州等180个地区缔结友好关系,在南非、澳大利亚等国家设立驻境外经贸代表处21个,与香港、澳门签署了携手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意向书。
③互联互通,强化交通枢纽功能。广东充分立足自身区位优势和交通条件,全面推进海运、航空、陆路等跨境通道和交通枢纽建设,着力提升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在港口方面,全省集装箱班轮国际航线通达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个港口。广东参与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等境外支点港口建设,缔结国际港口友好关系62对。截至2016年底,挂靠广东省港口的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281条。在航空方面,2016年,广东省执行“一带一路”航班近5万班次,承运旅客约780万人次,新开通广州至马六甲等一批国际航线。其中,南航在“一带一路”沿线36个国家和地区的64个城市开通了157条航线,每周投入940个往返航班。在陆路方面,全力推进国际铁路货运“双子星”计划,加快建设广东(石龙)国际铁路物流基地和广东(广州)国际铁路经济产业区,开通运行“粤新欧”“粤满俄”国际铁路联运专列和中欧货运班列,并依托虎门港实现与中亚五国的水铁联运。2016年,石龙站中欧班列累计发车135列、出口集装箱7624标准箱;大朗站中欧货运班列自2016年8月首发后连续运营13趟次,总货值达2995万美元,并于11月开通国内首列铁路联运南亚班列。通过中欧班列,广货出口欧洲的运输时间,比海运节约25天左右,时效提高了60%,大大节约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成本和交易时间。
④产能合作,发挥产业竞争优势。广东全面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投资合作,着力打造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国际产能合作格局,创设并成功举办3届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共有近4000家企业参展,签订项目1800多个、金额897亿美元;全面深化与重点国家的项目和园区合作,省政府与国家发改委签订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框架协议,首期25个启动项目已取得初步成效;中国—沙特吉赞产业集聚区被列入国家级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区。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出口额年均增长6.2%,占全国比重从2012年16.5%提高到2016年的20.7%;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实际投资额年均增长36.4%。
依托与国家发改委建立的国际产能合作部省协同机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积极引导企业走出海外参与国际竞争。在基础设施建设、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能源资源、农业、渔业等领域,逐步实现从产品输出到产业输出的战略提升。其中,华为、中兴、美的等知名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已完成一定的战略布局,粤电、广新、农垦等大型国企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开发项目,明阳风电、唯美陶瓷等一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步伐不断加快;中新(广州)知识城、中德(揭阳)金属生态城、中以(东莞)国际科技合作产业园等省内创新合作平台也吸引了一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高端产业、高水平投资项目落户。
⑤提前布局,推动跨境园区建设。广东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依据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和稳妥审慎的原则务实推进若干个海外跨境合作园区建设,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支点和载体。海外跨境合作园区是一种“抱团出海”方式,跟单个企业“出海”不同,通过海外园区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统一建设与配套,有助于保障企业有一个良好的公共服务环境和基础服务环境,方便企业在园区内找到合作伙伴,更好地构筑上下游产业链的关系,有助于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目前,白俄罗斯中白工业园与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签订合作意向书,加快推进中国(广东)光电科技产业园项目落地;中国—沙特吉赞产业集聚区项目纳入国家重点推动的20个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区;广州泛亚聚酯投资20亿美元建设的PTA及下游产业项目签署入园选址协议;广东—马六甲皇京港临海工业园定性为友好省州框架下的商业项目,正式启动合资公司组建和四号岛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伊朗格什姆自贸区确定以贸易、旅游作为先行方向,佛山泛家居品牌(伊朗)体验馆启动运营。
⑥拓展领域,加强人文交流合作。合作创办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和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设立全国第二批东盟教育培训中心2家。打造“广东文化周”“广东文化丝路行”等对外文化交流品牌,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与泰国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职业病和传染病防治交流合作机制,组织医疗代表团赴南太平洋岛国“送医上岛”看诊1917人次。在18个国家设立广东海外旅游合作推广中心,加大跨境邮轮旅游市场和线路的开发力度。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华侨商会、行业协会和民间机构的互动交流,举办“海丝沿岸国家主流媒体看广东”等对外宣传活动。
(3)推动涉外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
广东不断健全有利于合作共赢、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新的体制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律政策环境和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促进体制机制不断适应开放型经济建设的需要。
①积极开展贸易便利化改革创新试点。广东实施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照国家部署,重点扩大服务业和一般制造业开放,执行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推广“三个一”通关模式试点,全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广东电子口岸平台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广州“单一窗口”2.0版本上线运行后,进、出口货物申报数据由原来的169项和165项,分别减少到115项和118项;进、出境交通运输工具申报由原来的301项和276项,分别减少到152项和148项。(www.xing528.com)
②不断探索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全面推行外商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对外商投资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90%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与变更事项通过备案完成,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到3个工作日以内。
③稳步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改革。出台广东省境外投资管理实施细则,改境外投资核准制为备案制,推动优势产能“走出去”。
④积极推进东莞市开展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在经济管理模式改革、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培育外贸新业态、构建开放型金融生态、建设国际大通道和对接自贸试验区等六个方面大胆探索,初步梳理出17项可复制可推广的东莞经验和模式。通过开放型体制实现国内制度变革与对外开放发展的内外联动,内激活力,外引动力。
⑤建设境外经贸工作和服务网络。整合省市资源,不断建设和完善对外工作网络。截至2016年底,驻穗总领事馆达55家,共与61个国家建立175对地方友好关系,省驻外经贸机构达到21个,覆盖欧美主要发达国家、东南亚和太平洋岛国,并在欧洲设立广东省驻海外经贸办事处,初步建立起以“区域总部+网点”模式的外经贸工作网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联络、协调、组织、动员各方力量方面的灵活优势和作用,全省开展交往的外国友好组织总数约300个,为对外经贸交往提供了有力支撑。
⑥搭建高层次对外交往平台。积极配合国家总体外交,全面展示广东形象和发展潜力,认真细致做好重要高访团组在粤活动安排。配合省委主要领导和省政府主要领导每年的出访,在重点国家和地区举办系列经贸活动,推动签署教育、科技、贸易、创新等一大批友好合作项目。成功举办或承办重要涉外活动,顺利承办了G20杭州峰会第二次协调人会议,推动会议发表了关于气候变化问题的主席声明,形成我国主办G20峰会的重要早期收获;紧随杭州峰会后举办第二届对非投资论坛,广东与7个非洲国家签署9个经贸合作项目;举办2016中国海博会,达成交易合作意向逾439亿元。
(4)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实现新突破。
广东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对标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在体制机制创新、服务国家战略、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有效发挥了自贸试验区对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带动作用。
①形成了投资、贸易、金融和政府职能转变四大制度创新体系。出台广东自贸试验区条例,率先实施“证照分离”、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等改革试点,形成第二批39项改革创新经验并复制推广。在投资便利化方面,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90%以上外资项目实现备案管理;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现“一门式”审批、“一网式”办理,绝大部分企业注册登记1天内可办结。贸易便利化方面,创新以智能化通关体系为重点的贸易便利化监管模式,相继推出“互联网+易通关”“智检口岸”“智慧海事”等创新举措,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创新全球商品质量溯源体系。海关平均通关效率提高50%以上,检验检疫查验率降低90%。金融开放创新方面,创新以促进跨境投资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金融服务体系,打造人民币国际化试验区和大宗商品定价中心。央行出台“金改30条”,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等试点相继开展,前海联合交易所等一批重要的金融创新平台建成运作。到2016年底,跨境人民币贷款备案金额超过2500亿元,汇入贷款金额超过400亿元。政府职能转变方面,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下放66项省级管理权限,广东省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人才政策、公安部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出入境政策相继出台。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编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目录清单,企业专属网页、综合行政执法等重要改革试点相继落地。
②注重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积极服务国家开放型经济建设战略。广东加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与伊朗格什姆自贸园区、迪拜机场自贸区建立合作关系,并积极探索“港口+园区”“央企+地方”合作机制,与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白俄罗斯等国家商建自贸园区或产业园区。大力推进粤港澳深度合作,分别成立粤港、粤澳共同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专责小组,推动CEPA(《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英文简称》)补充协议新增10条专门适用于广东自贸试验区的开放措施;有序扩大对港澳服务业开放,降低港澳投资者设立认证机构的条件;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粤港澳合资证券基金公司获批筹建,跨境支付业务顺利开展;提升粤港澳通关便利化水平,横琴实现与澳门24小时通关,澳门单牌车进入横琴政策在2016年12月澳门回归日落地实施;重点合作平台加快建设,南沙粤港深度合作区、前海香港优势产业基地、横琴粤澳合作产业园进展顺利。南沙粤港澳青年创业工场、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已入驻港澳青年创业团队207家,吸引人才总数10万余人,其中港澳及国际人才超过七千人。
③开放型经济建设与体制改革红利加速释放,有效发挥辐射带动功能。在广东自贸试验区注册企业井喷式增长,截至2017年1月,新设企业13.02万家,位居全国自贸试验区第一位。利用外资呈集聚态势,新设外资企业4920家,合同外资累计1160亿美元。大项目落户明显加快,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项目超过732个,其中注册资本10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超过50个,世界500强企业在区内设立336家企业。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向全省复制推广两批共66项改革创新经验,发布17个制度创新案例供各地借鉴,其中跨境电商监管新模式、政府智能化监管服务模式等入选全国最佳实践案例。
链接
广东大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要按照中央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决策部署要求,加快构建我省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开放型经济强省。要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为动力,积极探索对外经济合作新模式、新路径、新体制,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发挥引领作用。要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建立促进走出去战略的新体制,构建外贸可持续发展新机制,优化对外开放区域布局,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高标准建设广东自贸试验区,构建开放安全的金融体系,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强支持保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开放型经济安全保障体系。
(资料来源:《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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