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相辅相成的。从政府角度看,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是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保障。广东主动适应和积极引领中国经济新常态,落实中央精神,以简政放权为“先手棋”,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持续发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调推进“放管服”结合,有效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下,为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惠民生提供了重要保证。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也明确指出,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重塑营商环境广东优势。下面对比中央层面的“放管服”改革成效,梳理一下广东主要的“放管服”改革进展。
(1)放: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推进简政放权。
从中央层面上看,一是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审批,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各地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如浙江等地推进地方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率先推出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取得了积极效果。二是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2014年,全年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49项。三是减少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减轻企业负担。新一届政府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也注重减少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014年,全年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9项,减轻了企业、事业单位的负担,有利于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四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为市场和社会松绑。主要是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2013年取消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348项,减轻企业负担1500多亿元。五是改革工商登记制度,降低市场和社会创业门槛。主要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并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2012年,广东率先在深圳、珠海、东莞、顺德启动了商事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2013年,商事制度改革在珠三角铺开,2014年又在全省全面铺开。广东的改革经验吸引了北京、福建、四川、湖南等全国各地工商部门前来学习考察。在2014年底召开的全国商事制度改革座谈会上,国务院对广东先行先试为全国提供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改革的脚步并未就此停歇。2015年9月1日起,广东比全国提前1个月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2016年10月起,“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在广东全面落地;2016年11月1日起,广东又提前一个月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至此,广东“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面覆盖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改革前,开办一家企业时,需要依次到工商、公安、人民银行、国税、地税等部门和机构一一办理,耗时数月也未必完成;改革后,企业登记只需要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及时将企业登记注册有关信息与相关部门共享,以“数据网上行”让“企业少跑路”。工商登记手续的简化,实际上是减掉了以往条条框框的限制,打破了部门利益的藩篱。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是向制度障碍和利益藩篱“开刀”的号角。全面深化改革,是“深水区”“攻坚区”的改革,要啃的往往都是“硬骨头”。2012年启动商事制度改革后,广东又陆续开展了权责清单制度改革、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改革等一项项“伤筋动骨”又振聋发聩的改革事项,再领改革之先。
(2)管: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013年5月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在简政放权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市场监管,该管的事必须管住管好。简政放权绝不是一放了之,在放权的同时必须加强市场监管。目前加强市场监管对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尤为重要,必须真正解决好监管“短板”问题。一是从思想认识和监管理念上真正解决好“会批不会管”“对审批很留恋”“对监管很迷茫”等问题。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借鉴国外市场监管的经验做法,通过加大随机抽查、智能监管来提高监管效率。三是切实加强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监管能力建设,从基础设施、技术设备、技术人员等方面提升政府监管能力。2015年5月12日,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加强市场监管也作出了进一步的部署。(www.xing528.com)
事中事后监管涉及多部门联动。我们以广东海事部门的事中事后的“管”为例,管中窥豹,展示一下广东如何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十二五”期间,广东海事局着眼于数字化监管、智能化服务和国际化水准,以信息化为载体,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理念,搭建了智慧海事监管服务平台,使海事监管手段、监管机制、管理模式发生深刻变化。作为广东海事局智慧海事的试点单位,中山海事局辖区内逐步建成了145个视频监控点、199支监控枪,有4个AIS基站、3个VHF基站,电子海图覆盖全部三级及以上航道。通过平台实现了对码头、桥梁、渡口等386个通航要素的标注管理,划定及优化管控规则347个,设置了电子报告线95条、监管模式37个、平台应用场景31个。与此同时,该局配套制定了平台应用管理办法、指引及工作程序等17个,并从地方立法层面制定出台了辖区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强化了平台运行的制度保障;创建“上下联动、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形成“五严”监管模式。自2015年初在中山海事局率先试运行至2017年,利用平台查处违章122起,实施行政处罚114宗,占全局行政处罚的15.8%。2015年,中山海事局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四项指标数同比“一平三降”,平台发挥了关键作用。依托平台初步形成的“放管服”有机结合的机制,成为辖区监管与服务提升的重要保障。在未试行智慧海事平台之前,受人力资源、监管装备、管理机制、信息共享度有限等因素制约,中山海事局和其他海事单位一样,获取船舶动态信息仅能依托于船舶签证,信息来源单一、不够全面,也很被动。船舶检查也必须依靠海巡艇巡航、执法,效率不高,检查也不够全面,更别说辖区水域的实时动态情况了。可如今有了这一平台,诸多实时信息通过平台直接获取,迅速而精准,通过平台对船舶开展“电子检查”,轻松而快捷。据统计,高速客船原现场检查率为5%,通过平台,2016年实现电子检查率达45%,总体达到50%。为更好地运行好平台,中山海事局强化了负责智慧海事平台的指挥中心职能,将其与市水上搜救分中心应急值班室合署办公,使业务处室的业务监管、海事处的现场监管和智慧海事的“智能监管”形成“三位一体”。
与此同时,该局建立了“上下联动,闭环管理”的运作机制,通过大数据共享和海事多业务的有效融合,使指挥中心不仅成为全局的指挥中心,还成为数据中心与研判中心、服务中心。指挥中心若发现有船舶违章,会依托平台记录“备案”,同步要求海事处现场处置,海事处完成核查、处置后,再反馈至指挥中心“销案”。指挥中心若分析出某水域夜间船舶流量较白天多等特征,会及时提醒海事处注意。通过这种“上下联动”,弥补了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推动“闭环管理”,实现了监管无盲点、安全无死角、工作无懈怠。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以平台的大数据分析研判为依托,中山海事局还制定并深化了重点时段严守、重点水域严控、重点船舶严查、重大违章严惩、重大隐患严治的“五严”监管措施。同时,建立了日评、周评、月评、季评、年评的“五评”分析研判制度,抓住重点,把握规律,关注异常,着力预防,努力牵住水上安全监管的“牛鼻子”。依托平台,海事与船舶、航运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更加畅顺,可谓“叫得通”;辖区重点水域的视频监控全覆盖,延伸了监管“视距”,可谓“看得见”;平台强大的管控能力与大数据分析,提升了监管效能,可谓“管得到”。记者发现,有了智慧海事平台,后船舶签证时代,海事监管不仅管得住,而且管得更加广泛、更加全面了。
(3)服:全面提升和优化政府服务。
2013年5月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管”,既包括加强市场监管,也包括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把“服”单独提出来,强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最终形成了“放管服”结合的系统改革方案。优化政府服务成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总体上看,现在我们的产品供应是充足甚至有些方面是过剩的,而服务则存在短缺问题,质量也需要提高。一是增加服务供给,满足社会需求,加快织就织好一张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安全网”,特别是要“补短板”“兜底线”,为人民基本生活提供保障。二是在非基本的公共服务领域,要更多更好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利用市场机制,创新供给方式,更多地利用社会力量,加大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力度。三是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服务,通过加强政策支持、平台综合服务等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全面提升和优化政府服务,包括涉企涉民众多基本公共服务。我们以社会工作服务改革为例,介绍一下广东如何通过政府、社会与市场的联动改革,实现政府服务的优化。2011年9月,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要形式的财政支持社会工作发展机制”。2012年5月24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包括社工服务在内社会公共服务与管理事项,原则上应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转由社会组织承担。顺德,作为珠三角区域社会工作服务先行先试的地区,自2010年首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成立以来,社会工作即呈现快速发展的蓬勃之势,鹏星、启创、星宇、君行、龙江祥信、均安北斗星、北滘一心、陈村宏德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百花齐放,同期推行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截至2015年底,顺德已经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社会服务标准和评估指引、社会组织登记评定及专项基金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及政策指引,2014—2016年顺德区镇两级购买专业社工服务超过1亿元。为科学分析、评价社会服务机构的服务素质及社会服务项目的实施效果,为开展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评估工作提供指导,顺德制定了《顺德区社会服务标准(试行)》并于2015年起全面施行,由顺德社会工作者协会组建由购买方、社工机构、行业管理组织、专家等组成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对全区社工服务项目的服务成效、经费使用等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与后续政府购买服务挂钩。顺德制定的社会服务标准共有22条指标,分属资源链接、内部管理、能力建设和服务素质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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