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国资国企改革始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2015年8月24日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此后国企改革步伐加快,目前国务院国企改革的“1+N”文件体系已基本完成,地方国企改革意见也基本出台完毕。总体来看,国资国企改革的“设计图”和“施工图”已完成,国企改革“四梁八柱”已拔地而起。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路径和要求。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要把握以下两个要点。
(1)在坚持中国特色中推进市场化改革,牢牢把握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必须坚持市场取向。第一,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市场主体。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和关键领域,必须坚定不移地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按市场规律办企业,继续大力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使国有企业成为独立市场主体。第二,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职业经理人制度。进一步强化市场化经营机制,清晰界定区分国有企业功能,因企施策、差异化管理。建立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差异化的薪酬分配办法,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启发经营者活力。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资本专业化运作,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激发各类资本活力。公平维护各类投资者的权益,推动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进行商业化运作,优胜劣汰。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第一,必须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国企的一大优势。国有企业党组织是国有企业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具有法定地位。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底线,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中必须始终遵循的重要指南。第二,必须时刻牢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资国企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第三,必须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公有制主体地位是由社会主义本质所规定并由我国宪法固化的法律原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这是保证我国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性保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4]这“两个不动摇”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遵循。(https://www.xing528.com)
(2)在突出问题导向中务求改革实效,扎实做好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必须突出问题导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国企目前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有清醒的认识。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跟着问题走,哪里出现问题,改革就跟进到哪里”。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必须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第一,要充分考虑安全与稳定问题。国有企业是保障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全的重要基础,国资国企改革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不偏离,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在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方面,要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相关安全审查规定,完善外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第二,积极稳妥,突出质量。防止为改革而改革,防止改革结果与改革目标背道而驰,对于看不太清和不太成熟的领域,探索试点,改革措施成熟一批、推出一批,不设时间表。第三,区别情况,分类推进。根据国有资产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对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制定不同的考核目标、考核任务、考核重点和考核程序。通过分类改革,明实情出实招,把握好国有企业改革的次序、节奏和力度,提高改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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