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股份制企业,是依法注册登记、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经中国人民银行××分行批准发行股票,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由国家股、单位股、个人股组成。
国家股是指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国家资产折成的股份。
单位股是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资金折成的股份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认购的股份。
个人股是指个人资金认购的股份。
第三条 公司股票是发给入股者的股份所有权凭证。股票持有者享有按股领取红利等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并在股票金额范围内承担公司经营亏损或破产的有限经济责任。
股票可以转让、抵押和继承,股票遗失可以申请挂失。
第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名称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司发行的股票为不定期限的记名式股票,并以人民币计值,每股股值为人民币××元,股份总额为××万股,合计人民币××万元。
第二章 发行
第五条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6.09万股,计金额609万元。其中单位股3.59万股,计金额359万元,主要向横向联合中的投资方发行;个人购2.5万股,计金额250万元,主要向本公司员工发行,个人购买股票至多20股。
第六条 公司发行股票委托金融机构代理发行。
第七条 公司按季向中国人民银行××分行金融行政管理处报送财务报表,并向股票持有者公开公司经营情况。
第八条 公司股票按××××年××月××日××人民政府发布的《××股票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范围发行。
第三章 转让(www.xing528.com)
第九条 公司股票可以转让买卖,但必须通过经中国人民银行××分行批准经营股票交易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
单位股股票只限于单位之间转让。
第十条 股票转让买卖以现货为限。
股票交易价格可由交易双方自行商定。委托金融机构进行交易的,股票价格可由委托方自行决定。
第十一条 公司按季向社会公开经注册会计师查核鉴证的财务报表。
第四章 分配
第十二条 公司在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后的利润中先提取一定比例的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剩余部分列为按股分红基金,用于当年分红。当按股分红基金过大时,则适当留存作为分红后备基金,用于以丰补歉。
第十三条 公司股票只计红利,不计股息。红利率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四条 公司发放红利于每年年终决算后进行。股票发行的第一年,自发行日至年终决算日不满一年的,红利并入下一年度发放。
公司发放红利时,对个人股按国家规定扣缴20%的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十五条 公司在发放红利日前登报公告。
第十六条 公司如发生经营亏损,且未建立红利后备基金,当年不发红利。以后也不再补付,投资人对亏损共负有限经济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中国人民银行××分行批准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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