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播电视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由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发挥整体的综合优势,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合理调整,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需要,而共同发起组建的。
第二条 公司由××电视一厂、××无线电四厂、××无线电十八厂、××录音器材厂、××电视电子(集团)公司、××仪表电子工业供销公司广电分公司和××广播电视工业对外技术合作公司七个单位组成,是实行资产经营一体化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性质的经济实体,是××广播电视集团的核心。
第三条 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公司成员是公司的内部核算单位。在公司建立初期有一个过渡期,在过渡期间各成员单位仍保留企业法人地位。
第四条 公司的宗旨是在国家的宏观指导下,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整体的综合优势,推进技术进步,加快技术改造,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广播电视科研和生产水平,增强后劲,带动行业稳定发展,提高整体经济效益,更好地为发展广播电视工业作出贡献。
第五条 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接受政府管理部门管理。
第六条 公司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金为贰亿叁仟陆佰贰拾万零捌仟叁佰零肆元柒角捌分。资金的来源为各成员单位的固定资产和国拨流动资金。
第七条 公司以注册资金承担总体的经济责任和经营风险。
第八条 公司和各成员单位按分级管理原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九条 公司的主管部门是××市仪表电讯工业局。
第十条 公司地址设在××市××路××弄×号。
第二章 经营范围及经营方式
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范围:
电视机、收音机、收录机、录像机、电话机等电子电器产品,雷达、卫星地面接收系统、磁带记录仪、计算机终端设备、应用电视系统等装备类产品。
视听产品、广播电视专用仪器仪表、设备、部件、配件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等。
洗衣机、吸尘器、微波炉、空调机、电子琴、电磁灶等家用电器产品。
电子医疗仪器设备等。
上述产品的配套件。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方式:科研、设计、制造、检测、系统开发、工程承包、成套销售、合作生产、来料加工、进出口贸易、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经销、代销、联销、代购、批发、零售及售后服务。
第三章 领导体制
第十三条 公司与各成员单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任期为四年,其主要职责是:
(一)统一指挥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制定公司机构设置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代表公司对外签订重大的经济技术合同,并组织实施。
(四)公司副经理可由总经理提名,听取公司党委意见,或由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党组织推荐,报上级党委审批后,由总经理聘任。公司本部各行政部门负责人及下属单位主管行政负责人的任免按公司关于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及实施细则办理。
第十五条 公司设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组成。总经理任管理委员会主任。
第十六条 公司管理委员会是对总经理下列重大决策进行审议的机构。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重大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工资调整方案,留用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方案。
(二)公司本部的机构设置和调整,优化企业组织结构的方案。
(三)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第四章 管理体制
第十七条 公司内部管理,实行统分结合、分级分权的原则。凡是有利于发挥公司整体优势和整体利益的,由公司本部组织进行;凡是各成员单位能够开展的经营业务,应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积极性。
第十八条 公司本部是公司的管理中心,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精简、高效的职能部门,对各成员单位实施组织、计划、指导、协调、控制和考核。其主要任务是:
(一)编报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和下达公司年度生产经营、产品质量、新产品开发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重大发展项目和重大新产品开发资金的筹措和调配。
(三)编制公司财务预、决算,负责对财政统一结算。
(四)按一定比例集中企业的部分生产、新产品、奖励、税利基金,并组织好合理使用。
(五)负责对内部核算单位的考核和奖惩,并据此实施奖励、福利基金的一次分配。
(六)组织产品出口,元器件、材料、设备等的进口,完成规定的出口创汇目标。(www.xing528.com)
(七)组织协调国内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八)组织人员的培训和调配,在公司的核定的工资总额内批准企业招聘、录用合同制工人。
第十九条 公司所属各成员单位在公司授权的范围内,进行自主生产经营管理,其主要任务是:
(一)按照公司的方针目标和计划,组织产、供、销活动,并对实现各项经济指标负责。
(二)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新产品计划。
(三)负责组织和实施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四)按质量标准对产品实行质量监控。
(五)负责奖励、福利基金的二次分配。
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形式
第二十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资金构成等因素,采用全民所有制的财务制度。账册设置、会计报表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均按国家有关政策及会计法制定。公司设立专职财务部门。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过渡期间实行“四个一头”。
(一)公司对财政、主管局实行一头经济承包,对完成承包指标承担责任;内部对各成员单位实行分包,并进行考核和奖惩。
(二)公司向财政实行一头财政结算;对各成员单位进行分头核算。
(三)公司统一制订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并统筹借贷改造资金,实行统贷统还。
第二十二条 公司各成员单位之间发生的财务、劳动力、技术等的转移,一般均作有偿转让。
第二十三条 公司以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会计年度,每年年终结算一次。
第六章 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四条 公司成员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和构成,由各成员单位根据公司规划和各成员单位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内定人数及构成由总经理在核定的编制人数范围内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十五条 从业人员的招聘、录用、辞退、开除的原则和办法以及从业人员对企业的权利、义务按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具体情况另订细则。
第二十六条 公司本部的工作人员,其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由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公司所属单位的员工工资、劳保、福利等均按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公司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八条 公司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公司成员有权分享公司的荣誉以及与其他贡献有关的获奖产品荣誉,并可作为宣传其水平的依据,但其广告内容应经公司审核批准。
(二)可享有公司内部物资配套、产品的优惠价格及优先订货权和销售权。
(三)可优先获得公司开发的新产品的生产权、销售权和以优惠价格取得公司的技术成果的权利。
(四)可免费或以优惠价格取得公司提供的经济技术信息或各类咨询。
(五)可参加公司组织的联销。
(六)公司成员单位在统一规划下有权享受公司有偿投资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等。
(七)公司成员单位有权参加公司管理委员会,实施民主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公司成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执行公司的决议和规划,接受公司的领导。
(二)按公司组建方案规定向公司上交各项基金。
(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接受公司指导与监督。
(四)定期向公司报送各种统计、财务等资料。
(五)维护公司的团结和利益,对公司提供的技术、经济信息保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公司总经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终止时,本章程随之失效。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公司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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