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般制订准则
1.年度计划在正常情况下,应依据中期计划的进度及经济部事业计划进行编制。
2.年度计划的编制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上年度计划执行的分析及次年度的预计。
2)国内外市场竞争情况对本企业的影响。
3)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贸易情势等对本企业的影响。
4)资源筹措与分配对计划的影响。
5)各部门发展的均衡性。
3.年度计划由各部门编制后,经事业主持人核定,并由会计部门汇编年度营业预算,提董(监)事联席会议通过,于规定时间报送财务部。
第二章 计划的制订规定
1.年度计划的编制程序为:
1)企划部门依据中期计划前年度与上年度经营实况及本年度计划的各种可能情况拟编本年度计划背景说明。
2)事业主持人核阅计划说明,并指示企划部门拟订本年度业务方针,并召集有关主管研讨协商后进行核定。
3)企划部门根据业务方针及事业主持人的指示制订年度计划编制准则,通知各有关部门或责任中心。
4)各有关部门或责任中心据此拟定各分项计划并呈送企划部门。
5)企划部门适时与各有关部门协调联系,综合、汇总、评估各分项计划,并视需要开会商讨,编成本年度计划,经事业主持人核定后,送会计部门编制预算。
2.年度计划内容应包括:销售计划、生产计划、研究发展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材料供应计划、人力计划及财力计划等。
(1)销售计划
销售部门根据市场预测、供需调查、价格及客户反应等资料,对主要产品及本年度可能开发的新产品拟订销售计划。
(2)生产计划
生产部门配合销售计划,考虑本年生产设备的状况及可能运用资源、生产数量、成本分析、生产管制等,拟订本年度生产计划。
(3)研究发展计划(www.xing528.com)
各部门依据业务需要,本着继续创新,引进新技术与新方法,开拓新产品、新业务与新市场等要求,确定所需人力、物力、财力与时间,拟订本年度研究发展计划。
(4)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依照有关规定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预算)汇总表,其中新建计划及连续计划均依计划分别列出,若有固定资产投资专案计划或有可行性研究报告者,应一并予以检查;非计划型固定资产投资,则按“土地”、“房屋建筑”、“机械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其他设备”等五大类分别列出。
(5)材料供应计划
材料管理部门根据生产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本年度所需材料,存料基准、采购地区、材料品名、规范、数量及所需资金等,拟订本年度材料供应计划。
(6)人力计划
人事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人力需求,考虑现有人员素质、离退、增补、训练及用人费等,拟订本年度人力计划。
(7)财务计划
财务及会计部门依据上列各项计划,筹措有利财源,合理分配,拟订本年度财务计划。
第三章 审核办法
1.年度计划由各董(监)事会初审,经济部经营委员会复审。经济部经营委员会对年度计划经综合、分析、评估后,拟订审核意见,提请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各部门所订年度计划,应按下列各点加以审核:
1)是否与本部事业计划及国家方针政策相符合。
2)销售计划是否与国内外市场预测相一致,市场预测是否过于乐观或过于保守,是否与生产及成品库存相一致,能否提高边际生产效益,应否增加销售量。
3)生产计划是否与销售计划相一致,生产成本增减是否合理,能否进一步降低,对以往年度滞销产品有无采取适当对策。
4)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审核,依照审核规定办理。
5)材料供应计划是否能掌握重要的原材料,有无抑制闲置原材料的具体措施,材料周转率能否提高。
6)人力计划是否与年度计划相协调,增加人员是否是由于增加业务量或增加生产的缘故,有无精简冗员或训练人员的具体措施,培训计划是否是业务上所必需的。
7)研究发展计划是否符合事业的需要,所需经费是否过低或过高。
8)投资计划有无可行性研究及经济效益评估,有无呈报与核定。
9)财务计划是否与上列各项计划的需要相协调,所需资金是否均有适当来源,增加资本、保留盈余、提存特别公债等措施是否妥善,国内金融机构贷款及发行公司债券或股票上市是否可行,数额是否适宜,国外金融机构贷款或厂商分期付款等条件是否合理,资金成本是否低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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