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州协调、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州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县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由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一项综合工程、牵扯面广、任务重,各县要建立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扎实有序推进工程建设。乡镇政府要充分调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传和群众思想工作,以及搬迁对象筛选审查、贴息贷款户身份核查、土地和住房分配、户籍迁移、施工组织、后期管护等工作。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人,确保每个安置点、每个迁出村、每个农户都有县级领导、乡镇领导、村干部对应负责,既要搬得出,又要稳得住、能脱贫,全程负责,不脱贫、不脱钩[18]。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涉及多项建设内容,仅靠国家专项资金补助难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在省级财政配套人均补助2000元的基础上,各县(市)要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努力减轻搬迁群众负担。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甘政发〔2013〕78号)文件精神,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相对集中、配套使用”的原则,积极整合行业资金,共同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开发等项目建设,形成合力,集中攻坚。同时,积极争取财政和扶贫部门的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尽量减轻搬迁农户负担。在项目实施方案审批后,承担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县市政府要以项目为平台,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按各自业务做好实施方案中单项工程的对口衔接和上报争取工作,为各有关部门落实整合资金打好基础,创造条件。项目所涉乡镇政府要负责搬迁对象审核把关,动员搬迁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自建家园、自我发展的精神,筹集资金,投工投劳,积极参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结合省上出台的为搬迁群众每户落实不超过5万元建房贷款的专项优惠政策,积极协调承贷机构,为搬迁群众落实易地扶贫搬迁住房财息贷款的政策指导和服务工作。
易地扶贫搬迁是今后一个时期着力改善民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系统工程。要切实加强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及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各级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做好搬迁群众和安置区群众的思想工作,提高群众参与度,在尊重其意见的基础上,对安置区的现状、未来发展向群众做详细的说明,使搬迁群众的期望值符合实际。要大力宣传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教育群众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充分发挥搬迁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使广大移民尽快投入到农业生产和创业中去,建设新家园,创造新生活;要大力宣传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涌现的群众干部普遍接受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交流,加大推广力度,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19]。
易地扶贫搬迁通过彻底改善搬迁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现稳定脱贫。县市区要综合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群众意愿等因素,进一步细化后续产业和就业帮扶政策,将后续产业发展同步纳入项目实施方案,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在抓好项目建设的同时,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后续富民产业扶持,鼓励搬迁群众以资产、生产资料等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劳务输出、特色种养、乡村旅游、公益岗位、资产收益分红等多种措施,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确保搬迁群众稳定脱贫[20]。
建立工程进度“月报制”及市州直相关部门和市州人民政府推进工作“双通报制”,让市州、县两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调度科学决策。将年度计划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州政府督查范围,采取“月调度,季点评,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由州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州发展改革委、扶贫办、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很行等部门督办落实。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县人民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资金管理、建设进度、项目管理、工程质量、搬迁入住率等内容),对落实不力,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和搬迁安置任务的,由市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工作进度滞后、推进不力、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县实行预警通知、约谈提醒和诫勉谈话;各级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单位要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稽查、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和情况,不得销毁、隐匿、转移、伪造或无故拖延、拒绝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对拖欠、截留、挪用、挤占、骗取、贪污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绩效评估,对对象锁定、规划编制、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后扶脱贫、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销号,确保任务完成[21]。
【注释】
[1]张广裕,男,甘肃武威人,博士,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2016年9月。
[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16号),2016年8月1日。
[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州办发〔2017〕186号),2017年6月23日。
[5]临夏州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顺利[EB/OL].http://www.gsmw.gov.cn/htm/20166/22_12665_p2.htm,2016-06-23。
[6]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甘南州“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2016—2020年),2017年2月17日。
[7]甘肃省民委.甘肃省甘南州下达2016年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及投资计划[EB/OL].http://www.seac.gov.cn/art/2016/5/26/art_36_255774.html,2016-05-26。
[8]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甘南州“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2016—2020年),2017年2月17日。(www.xing528.com)
[9]甘南州发改委.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进行确认调整,2017年08月18日。
[10]海强.精准扶贫谱新篇,科学谋划奏华章——张家川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投资超亿元[EB/OL].www.zjc.gov.cn,2015-08-21。
[11]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张家川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公示,2017年5月12日。
[12]杨涛.张家川易地扶贫搬迁:凝聚扶贫攻坚合力的主战场[EB/OL].www.zjc.gov.cn,2015-12-03。
[13]马顺龙.天祝易地扶贫搬迁促进精准脱贫[N].甘肃日报,2016-12-28(4)。
[14]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天祝县2016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16〕169号),2016年9月28日。
[15]赵志远等.肃南县“三西”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典型经验[EB/OL].http://www.fupin.gov.cn/topic/viewtopic-4957.html,2015-11-18。
[16]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16号),2016年8月1日。
[17]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甘南州“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2016—2020年),2017年2月17日。
[18]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州办发〔2017〕186号),2017年6月23日。
[19]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甘南州“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2016—2020年),2017年2月17日。
[20]甘南州发改革委.全省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2017年07月28日。
[2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州办发〔2017〕186号),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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