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积极组织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专家学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内容的“大宣讲”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和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深入开展“大培训”活动,近两年,省级层面举办全省民委主任研讨班、全省藏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培训班、甘肃省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20余班次,培训人员达20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各级干部准确把握和运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的能力。各市(州)、县(市、区)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干部学习培训教育之中,通过举办民族政策法规培训班和民族干部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做民族工作专题报告,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编印《民族政策知识百题问答》《民族政策知识读本》手册等形式,对各级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常识的教育,增强了全省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自觉。
省民委十分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在党报党刊上开辟“民族政策法规”宣传专栏,大力宣传中央及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和民族政策法规。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民族团结模范”宣传专栏,宣传全国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先进事迹。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设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识教育课程,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省民委和有关民族地区以民族地区周年庆典、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把增进各民族团结作为庆典活动的重要内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编辑出版画册、书刊、报纸、摄制电视专题片、举办成就展等方式,充分展示民族地区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大力宣传民族地区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开通“甘肃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和“甘肃民族头条号”,及时宣传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民族政策的生动实践,以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深化改革、脱贫攻坚等方面的重大进展,全社会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不断增强。(www.xing528.com)
从2004年起,省委、省政府把每年5月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动员全省各级党政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一是周密安排部署。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联合印发《甘肃省第14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活动主题、活动安排、工作要求5个方面对开展好第14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了“会议部署推进”、“营造创建氛围”、“示范创建引领”、“校园团结教育”、“繁荣民族文化”、“群众权益保障”以及“民族政策宣讲”等七项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教育系统第14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对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高位动员启动。召开全省第14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视频动员大会,启动部署宣传月活动。副省长杨子兴、省政协副主席黄选平出席会议。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大约1万人分别在主(分)会场参加会议,实现了宣传月活动动员全覆盖。省民委积极指导各市(州)、县(市、区)纷纷召开动员大会,高位启动宣传月活动。三是丰富宣传载体。举行“富民兴陇”讲座,邀请民族团结杂志社总编辑马国华作了题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的报告。省民委联合省直机关工委开通“民族团结党课教育”短信平台,向全省各族干部发送民族团结进步短信。组织省民族歌舞团赴合作市、积石山县、张家川县开展文艺演出,约5000多人观看了演出。编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知识读本》《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资料汇编》等宣传资料,发放给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1228个乡镇机关单位、121个省直部门及高等院校、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在机场、车站、主要路段、文化广场等醒目位置、重点区域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牌。各地、各单位通过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向广大干部群众发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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