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或逻辑体系就是复制或再现客观辩证法的范畴运动和逻辑行程。马克思经济学逻辑体系构建学说,主要包括四卷本《资本论》、“六册计划”体系、《〈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导言》以及散见于马克思手稿各处的相关论述。其中《导言》集中阐述构筑逻辑体系的方法论,如历史和逻辑(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相一致的方法,以及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叙述方法。而完整准确地把握这一学说的关键点还在于:如何评价其主体即“六册计划”、四卷本《资本论》以及两者的相互关系?国外在这方面的研究,迄今已逾百年,并长期存在着“六册计划”、“改变说”与“不变说”之争,以及《资本论》“取代论”和“互补论”之争。其代表性著作有H.Grossman的《马克思〈资本论〉最初的结构计划的改变及其原因》(1929年)、苏联学者阿·科甘的《卡尔·马克思的创作活动》(1983年)、德国马丁·路德大学研究组的《马克思恩格斯研究文集》第20辑(1986年),以及日本斐阁出版社于20世纪80年代出版的10卷本《资本论体系》,而《〈资本论〉探索——关于马克思计划写的六册经济学著作》(1995年),代表中国学者在这一领域的突出成就。目前的共识或研究趋向是:
(1)计划写作的“六册计划”,提供了建立科学体系的方法论基础和体系框架,勾勒了从商品、货币、资本到国内的各种经济关系乃至包括经济全球化在内的生产关系总体的体系雏形,集中代表了马克思经济学逻辑体系构建的最高成就。
(2)后来完成的四卷结构《资本论》是该体系的基础或“精髓”部分;它是对“六册计划”第1册原“资本一般”框架的突破,从而衍变为“大写的‘资本一般’”(颜鹏飞,1995年)。但并未改变其“小圆圈”(抽象层次上经济学范畴的辩证运动)的逻辑定位,并没有涉及本质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呈现的种种具体形式,并没有上升到以世界市场为最高具体的“总体”,并没有穷尽关于经济关系研究或叙述的全部内容。
(3)尚未完成的“续篇”(“六册计划”第2—6册,至少是后3册)涉及本质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呈现的种种具体形式和“总体”,拟铸造“大圆圈”,即经济学范畴上升到具体现象层次上的辩证运动。(www.xing528.com)
(4)《资本论》和“续篇”,“小圆圈”与“大圆圈”构成了不可分割的逻辑体系整体,呈大圆圈套小圆圈的螺旋式上升的“总体”形态。
(5)因此,不能淡化而是要完成“六册计划”逻辑体系。这也是马克思的理论遗嘱。因为《资本论》是一个自成始基性体系,但又尚未完成的“半拉子”构筑物,只能留待后人“在已经打好的基础上去探讨”[1]。
长期以来,我们没有完整地准确地把握被马克思引为“德国民族骄傲”的关于经济学逻辑体系构建的学说,而把《资本论》“大写的逻辑”结构等同于马克思经济学逻辑体系构筑学说的全部内容,淡化或取消“六册计划”体系。这是对马克思构建学说的片面性或肢解性的所谓西方“结构主义”解读趋向。这种非整体性解读就是不承认理论体系的整体性,就是“肢解马克思”和“异化马克思”,就会抑制和窒息马克思理论的原创性和生命力,许多理论闪光点和生长点、有价值的分析框架和思想线索被遮蔽,因而出现逻辑体系构建方法“半截子化”、研究对象狭窄化、研究内容空洞化以及政治经济学本身趋于僵化和边缘化趋向,因此逐渐丧失对经济现实的解释力而导致指导思想多元化倾向。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是既要“回到马克思”,又要在实践、创新并吸取当代经济学家(包括西方经济学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来“发展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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