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江三角洲地区纺织工业的发展过程中,农村农业部门逐渐跟城市工业部门紧密结合在一起。例如棉纺行业,农村为城市纱厂供给原棉,购买纱厂纺出的粗纱,然后织成棉布。重要的是,尽管机械化的棉纺工业取代了低效的手工纺纱,但它并没有损害农村的织布业。实际上,通过使用机纺纱,农村家庭提高了手工织布的产量,这些手工织布广泛地销售到华南、满洲和东南亚等地。
以缫丝业来说,太湖北岸成为上海缫丝企业最主要的蚕茧供给地。太湖南岸的丝蚕养殖曾长期发达,北岸的农民是农村丝业的后来者,直到太平天国运动之后,太湖北区才转向于此。随着19世纪末期大量机器缫丝厂落户上海,这里的农民开始专事养蚕。一战后,由于临近蚕茧生产区,无锡也发展成为一个机械化缫丝中心。[13]
由于从事商业化的农业和手工业生产,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农民赚取了现金收入,他们用这些收入购买各式商品和各种服务。因为农民没有保存家庭账簿的习惯,仅有少数有限的资料可以供我们考查农村家庭的预算情况。其中之一是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SMRC,简称“满铁”)收集到的1939—1940年间农村家庭收入和支出的珍贵数据。1937年,日本侵占了中国的东部中心,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上海事务所被要求调查日本占领区的农村经济和社会状况。满铁调查人员细心地选择调查村庄,以便能够涵盖该地区农业的各种类型,所选地区包括:作为稻米产区的松江和常熟、作为稻米和养蚕区的无锡、作为棉产和手工业基地的南通,以及作为水稻和棉花种植地区的太仓和嘉定。[14]如表4.1所示,棉花种植、手工业和养蚕是满铁所调查村庄农民家庭主要的现金收入来源。
表4.1 农村家庭的平均现金收入,1939—1940年
注:无锡的数据收集于1940年,南通为1939—1940年,嘉定为1939年。
来源: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上海事务所调查室:《江蘇省無錫県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表15;《江蘇省南通県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表15;《上海特别市嘉定区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表15。
在无锡,农村家庭养蚕所得平均收入(82.62元)占总收入额(167.3元)的49.39%,比重远高于劳工收入(47.01元,28.10%)或蚕茧以外的其他农产品销售收入(13.05元,7.8%)。[15]在南通地区,手织布是最重要的收入渠道,在195.48元的总收入中,60.13元(30.70%)来自于此,原棉销售收入则只有16.94元(8.67%)。如果村民能够将他们种植的原棉全部售出,收入会更多。但实际上,他们会留下约27%的棉花用于纺经线。[16]在嘉定的统计中,原棉总产17200斤,村民卖掉其中的15890斤。卖出的原棉为每个家庭收入平均贡献了40.81元(占总收入的20.9%),余下的收入来自其他工作,如竹制品手工业或织布。在1937年中日战争爆发之前,村民向上海的季节性流动是赚取工资收入的另一个主要途径,但是随着这种旅程变得越来越危险,村民们停止了这种做法。[17]
农民将他们挣取的现金用于购买各种商品、投入农业生产、交纳租金和税收等等(见表4.2)。开支的显著特点是生活费用成为现金支出的最大部分。其中,最大的一项是购买粮食。商品生产和手工业普遍被称为“副业”的事实表明,农民从未完全放弃种植自行消费的粮食。然而,大部分农民还是从市场上购买粮食。据满铁调查人员估计,每户的耕地面积往往太小,无法生产足够的粮食养活一个家庭,因此村民要寻找能赚现钱的副业。[18]在无锡,每户一年的平均总支出是169.7元,生活费用占132.7元(78.2%)。食物支出大致为79.5元(占总支出的50.7%),其中大米为43.2元(占总支出的28%)。数据显示,食品,尤其是大米,是中国农村居民的主要开销。
表4.2 农村家庭平均各类现金支出,1939—1940年
注:参见表4.1给出的各数据收集的年份。
来源: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上海事务所调查室:《江蘇省无锡県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表16;《江蘇省南通県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表16;《上海特别市嘉定区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表15。
在南通,农民种植大麦、大豆和小麦供自家消费。尽管如此,他们也仅能生产足够维持六个月消耗的谷物,这些谷物也仅能提供他们所需热量的35%。余下的六个月,农民必须购买粮食,主要是大麦和大米。[19]因此,购买粮食超过总现金支出的一半,其中谷物购买占去了食品预算的三分之一。[20]在太仓,105.49元的年生活费中,66.82元(63.30%)用于食品支出,其中21.75元(20.69%)用于购买大米。[21]在嘉定,每户用于生活费上的年现金支出总额为126.7元,用于食物的总支出为71.4元(56.32%),谷物消费占去43.3元(34.2%)。购买的食品绝大部分是诸如肉类、鱼类、蔬菜等农产品,也包括盐、酒、酱油等传统加工品。此外,农民还购买工业品,如煤油、火柴和布匹,但没有一项超过谷物支出。这些数据表明,现金收入对农村家庭至关重要,因为他们必须赚钱购买粮食等生活必需品。
农村部门与城市部门之间的贸易
无论是农业产品还是工业产品,农民购买的大多数商品都来自于城市。例如,太仓的受调查农民经常在村庄附近的八个杂货店购买所需要的物品,同时在那里卖出他们的农产品。这些杂货店出售的产品来自于更大一些的村庄,由上海租界的批发商把商品带到那里。[22]谷物短缺的嘉定每年要从长江下游大米销售中心的常熟和无锡进口大量大米。[23]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家庭的现金预算能够反映出城乡之间的贸易状况。
近来所有关于长江三角洲农村地区的研究作品,都把现金收入看做是农村家庭的关键,就像满铁调查者认为的那样。但是,他们在农业和手工业产品的商业化是否改善了农村福利的看法上却出现了分歧。[24]
1930年代和1940年代所做的调查深刻表明,问题不在于农民总收入的多少,而在于农民卖出的产品价格与买进的农业制品和工业商品价格之间的比率。因为小块面积土地上的农业产出是有限的,农民的现金收入决定着他们是否生活在边缘。因此,农民在市场上卖出产品和从市场上买进商品,这两者的价格变化极大地影响着农村家庭的幸福程度。当蚕茧、原棉和棉布等产品的价格相对于必须的大米、盐、油等物品的价格下降时,农民的福利就会严重受损。[25]
大萧条的到来使贸易条件变得对农村农业家庭很不利。在武进,除了一战间和随后几年由于进口价格提高导致商品价格上涨之外,农民卖出产品的获得价格一直高于他们要购买的物品的价格。[26]然而,1931年,这种价格趋势开始反转;农民出售的两种主要产品谷物和蚕茧的获得价格,对比他们必须购买的商品价格,开始大幅下跌(见图4.1)。
图4.1 农民出售谷物和蚕茧的获得价格和购买商品的支出价格指数,武进,1910—1935年(www.xing528.com)
来源:John Raeburn,Fung-ting Ko:“武进、常熟农民支出与获得价格”,表1和表3,见《经济实情》(Economic Facts)第6卷第6号(1937年7月)。
事实上,在江苏武进和宜兴等蚕茧生产区,1920年代后半程,蚕茧的价格相对于农民需要购买的商品已经一直在下降,在1931年则进一步下跌。[27]与1910—1914年的基准年份相比,蚕茧的购买力指数已经下降到1932年的69。[28]由于农民要用卖出蚕茧的现金收入来购买食品,尤其是大米,蚕茧和大米之间相对价格的下降表明农民正在遭受困苦。到1934年,在江苏和浙江的主要蚕茧生产中心,蚕茧的价格已经普遍下降到1930年价格的约30%。1930年,在浙江杭州、江苏苏州,一担质量较好的蚕茧能够换得5担多大米。而1934年,其交换比在杭州已经降到3担以下,苏州降到4担以下。在无锡,每担蚕茧的大米兑换量从1930年的7.35担下降到1934年的4.15担。由于每担蚕茧的生产成本以大米计算的话已经达到4.2887担,养蚕已经变得无利可图。[29]
更为严重的是,农产品价格的降幅大于工业品价格的降幅,这一差距在1931—1933年间扩大,部分因为工业品价格在1930—1931年间有所上涨,但主要是因为这一期间原材料的价格继续下跌。[30]根据上海的价格数据,对于一个大米生产者来说,在1929年,他可以用17.4石大米换1包棉纱,用0.78石大米换1匹灰布料,用0.35石大米换1罐煤油;而在1933年,同样的一个大米生产者,他必须用23.8石大米换1包棉纱,用1.11石换1匹灰布,用1.19石换1罐煤油,也就是说,分别上涨了37%、43%和240%。同样的一批产品——1包棉纱、1匹灰布、1罐煤油,对一个小麦生产者来说,在1933年,他不得不比1929年分别多付3.6担、0.29担和1.41担小麦才能买到。
蚕茧、花生或茶叶等其他农产品生产者也受到了价格下跌的严重冲击。以物物交换来说,1931年,1包棉纱可换142斤蚕茧,1932年可换200斤,1933年可换187斤。1931年,1包棉纱可换24.2担花生,1932年可换26.8担,1933年可换30.7担;换成红茶,1931年为83斤,1933年就已变成153斤了。唯一例外的是原棉,这可能是用原棉换取棉纱和布料对生产者有利,而用原棉换煤油则划不来。[31]正如这些数字所显示的,由于农产品价格下降,农村地区的购买力从1931—1932年降低了约30%,到1933年又降低了30%。[32]
农村地区的白银外流
农村地区贸易条件的不利令人惊心。因为农民不得不为必需品支付比农产品出售所得更多的钱,再加上税收、租金和利息,愈发使白银从农村地区转移到了中心城市,而不是反向流动。1929—1931年,农村地区曾享受过从上海流入的白银净盈余。到1932年,国内白银流通呈反向态势。白银大量流入上海,却很少能回流内陆农村地区(见图4.2)。
来源:W.Y.Yang:“南京中华门农业价格指数”、“安徽宿县农业价格指数”,见《金陵大学指数通报》(University of Nanking Indexes Bulletin),第54号(1941年1月)。
图4.2 国内白银在上海的进出,1929—1933年
来源:《中外商业金融汇编》第2卷第12号(1935年12月),页57—59。
注:这些数据包括上海和国内开放口岸以及沪宁铁路、沪杭甬铁路沿线各站之间的输运。
雪上加霜的是,农村的不安全导致农村地区白银进一步外流。1929年,海关纪录了下述情形:
更为重要……且利益上生死攸关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即金属[白银]向内陆的正常流动在上一年受到很大抑制,已经减少到让人极度忧虑白银储备的可持续增加。一般认为,这是几成常态的内部冲突和混乱、铁路和其他交通设施的中断以及过高的税收和盗匪横行等积弊的结果,这些因素使外地钱庄带来的用以资助出口贸易的白银滞留于上海和其他通商口岸。如果瞥一眼此前三年(即1926、1927和1928年)内地从上海提款的数字,以及这三年中上海自国外净进口白银量分别有70%、79%和60%被用于国内消费,而1929年流向内地的部分竟低于32%,事情就更明白了当。[33]
结果,净盈余的白银就积累在了中心城市。白银通常终年在城乡之间循环流通。作为中国最重要的金融中心,上海金融市场的波动常随农村地区的季节性需求而来。每年有两次利率攀高的机会,一是每年4—6月丝、茶和小麦上市的时候,一是8—10月大米和棉花收获的季节。因为买家需要现金,随着他们把钱币送往农村地区用以交换那里的农产品,上海的金融市场银根变紧。[34]而一年中的其余时候,白银的流动方向恰好相反:随着农民在集市上购买日用品,钱币又会通过农村小型零售商店、中等城市批发市场和上海商人之间的分级交易系统返回到城市。上海金融市场常常被称为“高级口岸金融”(high-treaty port finance),它与国内金融市场联结紧密并受其影响。然而,随着用于购买农产品的货币需求减少,上海金融市场的利率不再反映农业周期的季节性波动。[35]
白银的流通与信贷的流动基本重合。上海和宁波等主要贸易中心的金融机构借钱给小城市,如通州、扬州、镇江和蚌埠。例如,1927年以前,仅镇江每年就从上海吸纳900多万两。(镇江)各钱庄收集的钱币被借到远至汉口一带的广大农村地区。但1928年后,上海的金融机构逐渐停止向镇江的钱庄提供信贷。1931年的长江洪灾令农村债权人遭受打击,镇江的钱庄放款无法收回。由于无法兑现上海方面的还贷要求,镇江金融机构丧失了信誉。小城镇信贷的萎缩也是白银在城市和内陆之间分配不平衡的原因之一。
白银大量涌入城市,农村地区因而遭遇现金和信贷的双重缺乏。上海和农村地区的利率差在扩大:在上海甚至可以取得无息贷款(“白借”),而在农村,贷款需要每月2%—3%的利息[36],更有甚者,有时以任何利息都无法获得贷款。因为富人们都将资产投到城市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发现自己很难吸引存款。农村的白银流失让越来越多的资金闲置在城市的金融机构里。这种情况无论对农村地区还是中心城市来说都是不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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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后面的章节我会分析农村白银外流对城市经济的影响。这里我们仅论及其对长江下游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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