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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及权威性探析

更新时间:2025-01-08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公司所有的监事对公司的业务和账册均有平等、无差别的监督检查权,监事长或常务监事不得阻挠或妨碍其他监事行使监督职权。但在董事会决议时,没有投票权。这一点非常重要,是确保监事会在公司所有机构中,拥有绝对性权威及发挥其监督职能的前提条件。一旦监事会没有发挥出其监督职能,就会沦为公司控股股东赚取额外利益的工具,使监事会机构形同虚设,最终也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

公司所有的监事对公司的业务和账册均有平等、无差别的监督检查权,监事长或常务监事不得阻挠或妨碍其他监事行使监督职权。

监事会的基本职责包括:

(1)选派监事列席董事会及管理层会议,了解会议情况。但在董事会决议时,没有投票权。

(2)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随时审阅和审查公司账册文件,并有权要求董事会、经理人向其提供详细的情况汇报;同时,公司如有聘请独立审计师、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包括这些独立审计师与顾问的工作行为,也都在其监督范围之内。

(3)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4)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会给予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审核董事会编制提交给股东大会的各种报表,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审核意见。(www.xing528.com)

(6)当董事为本人或他人与公司发生交涉或诉讼关系时,可以充当公司代表。

(7)在监事会需要有人协助监督工作时,可以代表公司选用律师、会计师或监督法人,并委托其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审核。这一点非常重要,是确保监事会在公司所有机构中,拥有绝对性权威及发挥其监督职能的前提条件。

在美国,根据《萨班斯法案》(2002年),要求公司高管人员在财务报告上签字,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也就是说,保护投资者利益已成为监事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因为它起到了对管理层的直接制约作用。

从公司治理角度剖析:

监事会与董事会是并列机构,其核心职责就是发挥其监督职能。一旦监事会没有发挥出其监督职能,就会沦为公司控股股东赚取额外利益的工具,使监事会机构形同虚设,最终也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

因此,这种监督必须是建立在监督权、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的基础之上,这样才能形成有效的牵制和制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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